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便利化进程,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事中事后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7日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安二环路规划命名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路名广安二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大第十二届西博会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推进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点督办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签约项目的通知》(川办函〔2011〕23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切实加强渠江流域防洪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做好流域城镇及水淹区美好家园的建设规划,从根本上解除洪水对城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广安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30日广安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开发区、邓小平故居保护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保障军人的抚恤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使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规定,确保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优抚对
四川-广安-岳池县
广安区、岳池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岳池县回龙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12〕27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
四川-广安-广安区
广安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你们关于审批《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GS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根据六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情况,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GS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市自然资源规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广安市市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保留
四川-广安-广安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川组发〔2006〕4号)、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川委办〔2023〕20号)
四川-成都-双流区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成都市双流区承接市政府下放市级管理事项工作方案》已经2020年11月20日区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6日成都市双流区承
四川-成都-双流区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精神及《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赋予所涉镇(街道)森林草
四川-成都-新都区
2020年3月29日2025年3月29日2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新都府办函〔2020〕35号2020年6月16日2025年6月16日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突发事件应
四川-成都-新都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成都市新都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办法》已经2020年新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0日成都市新都区涉
四川-成都-新都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教督〔2016〕2号)有关规定,决定聘任向剑锋等55人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第三届督学,任期3年。各镇人
四川-成都-新都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孙辉同志新增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兵役、国防动员等工作,新增分管区退役军人局,新增联系区人武部、驻区各部队。不再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灾、消防工作,不再
四川-成都-新都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我区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川-成都-新都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成
四川-成都-双流区
四川-巴中-巴州区
四川-巴中-南江县
四川-广元-苍溪县
四川-成都-双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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