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群众更多财产权利,增强农
四川-泸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城区环线道路已经形成,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更好地服务区域中心建设,现对城区环线道路的命名通知如下:一、将起于康城路一段,经沱江三桥、龙马大道一段、龙马大道二段、春雨路一段、
四川-泸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助推我市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即日起至2017年3月25日,在全市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主题“红盾春雷行动
四川-泸州
叙永县、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2022年,烟叶生产遭受到60年不遇的旱情,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把提升烟叶质量和增加烟农收入摆在烟叶工作首要位置,较好完成了烟叶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烟叶生产基础地位得到巩固,烟叶产业规模稳中有增
四川-泸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设立第二届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系点名单(一)区县人民政府
四川-泸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7〕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3月20日,刘强市长对森林防火工
四川-内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39号),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结合内江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四川-内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0〕4号),市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2
四川-内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川-内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体系,引导和激励养老服
四川-内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
四川-内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内江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24年7月1日起,将内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40元/月调整为788元/月;农村居
四川-内江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养护管理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内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国
四川-内江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即将进入的“十二五”时期,是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市在国家和全省新一轮发展高峰期中,攻坚克难、率先崛起的关键时期。按照国家和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四川省人民
四川-内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依据法定权限
四川-内江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川府发〔2014〕7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
四川-内江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现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精神,做好新形势下
四川-内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四川-内江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5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川府发〔2015〕5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一、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单位)做好沟通衔接
四川-内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内江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规定,经内江市第六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对《幼儿学习区活动探索研究》等6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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