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企业优惠政策

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堂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政策文号:金堂府办函〔2020〕4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金堂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6日金堂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成办发〔2020〕6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全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二)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三)推动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健全镇(街道)权责匹配机制,细化落实事权下放准入管理办法,建立镇(街道)职责任务、公共服务和属地管理清单。巩固深化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成果,延伸下沉政务服务事项和执法监管力量,依法赋予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以“便民服务一窗口、一个平台优服务”为重点,做强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功能,加强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街”。〔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四)压减住建领域企业资质资格。落实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相关举措,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对相关企业资质资格推进告知承诺管理,对有条件的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五)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告知承诺制效率。深入推进差异化分类改革,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将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分类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七)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落实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开展规划影响评价、节地评价等“一个报告、一次论证”工作要求及简化办理流程等相关制度。探索推进区域评估,制定并印发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在我县产业功能区(产业园区)内选取一部分产业待落地的区域,在土地供应前完成考古文物勘探、压覆矿等事项的评估论证,具体评估事项由产业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选取,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需单独再对以上事项进行评估,加快项目落地,达到“放管服”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目的。〔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八)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九)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底前力争在全县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手机应用程序,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首次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2020年底前将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探索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增值服务。鼓励提供免费寄递等服务,推动企业开办“零成本”。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十一)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动态衔接。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十二)放宽服务业准入。清理服务业准入方面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服务业审批事项,推进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三、持续激励创业创新(十三)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全面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落实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工作要求,规范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形式和操作流程。〔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十四)构建校地创新共同体。加快推进成都国际职教城建设,加大招院引校工作,大力引进高能级职教院校和职教机构,组建合作运营管理公司。〔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十五)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全力配合落实清理规范成都市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准入证和上岗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符合等级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实施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评价和证书颁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十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措施,形成推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的政策体系。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执法力度,落实成都市侵犯知识产权“黑名单”管理办法、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等,扎实开展“蓝天”“铁拳”等专项行动,组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构建全域知识产权执法网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利用统一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深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监测预警,落实服务便捷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录。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依托社会自律机制,新建10家以上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落实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预警工作和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四、持续改善社会服务(十七)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以利民便民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标准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改革,开展普惠养老、普惠托育、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等试点工作。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放端口对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按照市级要求,完善平台相关信息数据。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建设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启动“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办医,推动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四川省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推动成都市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十八)优化医保结算服务。根据全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完善我县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全市统一部署,优化医保结算系统,力争2020年底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全县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机构,2020年底前各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十九)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开展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清理,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公示收费清单。指导相关企业压缩低压用户办理流程,用户在电气市政综合平台、“天府市民云”“天府蓉易办”“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实现用电用气报装网上申报。实施占用(挖掘)道路网上申报、并联审批,压减办理时限,简化申报材料。2020年底前高压单电源普通用户平均办电时间压减至21天以内。进一步优化燃气企业用气报装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降低非居用户用气报装成本,提升用气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和服务水平。推进用水用气便利化改革,用水报装流程简化为“受理及查勘”“验收及通水”2个环节,2020年底前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二十)深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建立公证与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技术。严格执行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制度和服务收费标准。深化公证机构改革,释放公证服务活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五、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二十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执行省级、市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并公示2020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有序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将信用分类分级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2020年底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二十二)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执行市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和重点监管程序,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将医院、学校、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电梯维保、气瓶充装等单位纳入《2020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目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二十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和双告知承诺。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完善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信用档案。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积分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展各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进各类“信易+”建设。严格落实《成都市信用联合奖惩目录清单》《成都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社会信用记录申诉(修复)办法、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制度,积极推动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联合奖惩大格局。〔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二十四)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市统一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对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管理,支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联通部门监管业务系统,2020年底前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二十五)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精简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清理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制定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制度,积极运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执法方式,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二十六)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全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二十七)切实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转发并严格执行市级部门出台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十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聚焦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由县级牵头部门聚焦本行业、本领域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持续更新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出台3.0版政策体系。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对条件成熟的改革经验及时在全县复制推广,促进我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二十九)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对照国家、省测评考点,建立完善县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统计制度,动态监测各领域及县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和考核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加快提升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三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围绕铁路港功能做强做大临港产业,积极推进“一带一路”亚蓉欧(成都)国际冷链产业园建设,加快建设国际铁路港淮州辅港物流园区,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优化运输结构,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动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智能化。引导寄递物流企业资源整合、共享,打造标准化的城市乡村配送共同体,实行多家寄递企业联合经营,引导企业交邮合作、快邮合作。整合快递网络资源,加快建设农产品快件优先配舱、优先安检、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降低运输成本,缩短配送时限。推动农村物流与交通运输、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以商养运、以运促贸”。打造“电子商务+乡村公交”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提升企业物流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三十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广交子金融“5+2”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运用,畅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信易贷”,不断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切实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村经营组织发展;用好、用活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鼓励地方法人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开展个体工商户“金融甘露行动计划”、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两个专项行动。实施“天府数字普惠金融行动”,加大天府信用通平台推广应用,通过平台促进小微三农融资对接。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征信平台和投融资对接平台推广运用和推动落实企业“金融顾问”工作,帮助企业开展“融资+融智+融制”。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不合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发改局、人行金堂支行;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三十二)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成都市政务诚信评价试运行方案》,按照市级部署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落实市级部门出台的公共政策补信机制。完善政府机构失信治理机制,开展政务失信常态化专项治理。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各类企业,依法予以补偿。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镇(街道)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三十三)加大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督促拖欠主体逐笔制定偿还计划,逐月推动落实,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杜绝增加新的拖欠,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三十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诚信承诺和自律公约制度。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三十五)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全力落实支持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开展减材料、优流程、降成本审批“瘦身”活动,推动更多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深入推进自助办、预约办、快速办等服务模式,对与疫情相关的审批业务开通“绿色通道”,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最大程度提升企业、群众复工复产、满工满产便利度。通过“不见面审批”、邮政免费寄递,“零跑腿”、免接触等方式,使企业和群众安全安心地在家就能办成事,切实缩短办事时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三十六)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聚焦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出入境办理、不动产登记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对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进行梳理,围绕“一件事”开展流程再造。通过协同审批、容缺办理、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主题内事项一张表单填报、一套材料提交、一个流程办理、一窗同步出证,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好”,推动实现2020年不少于100个“一件事”目录清单,为企业、群众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三十七)推进“一证通办”“一照通办”。梳理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一证通办”(凭身份证件)或“一照通办”(凭营业执照)要求,实现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0%以上,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强化数据共享,2020年11月底前梳理形成全县“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确保相关事项仅需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就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三十八)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按照《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在国家、省、市“一网通办”体系下,推广运用“蓉易办”平台,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2020年全县各类依申请事项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网上可预约率达100%。〔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三十九)强化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推进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筛选梳理可共享信息资源目录,挂接到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继续丰富政务云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数据资源,推进电子证照、印章等基础资源对接应用,深化数据汇聚共享。加快建设金堂县智慧治理中心,以大系统大平台建设为导向,推动各部门各镇(街道)将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工作机制协调顺畅。〔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四十)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标准化示范交易中心建设。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盲点、断点、堵点,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大力推进电子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2020年11月底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等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积极推进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四十一)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全县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和提供政务服务的单位均作为“好差评”评价对象,所有接入“一窗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实体窗口、网上服务事项、自助终端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均纳入标准制定统一、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好差评”评价体系。把“好差评”制度植入政务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结合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等方式补充综合评价,定期发布“好评”榜,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健全“差评”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以政务服务高标准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新发展。〔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四十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按照“精简效能、整合资源、便利办事”的原则,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推进综合窗口全覆盖。深入开展窗口工作标准化建设,完善窗口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细化业务流程,精细化管理服务事项,规范窗口审批服务行为,丰富监督手段,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精简办事材料比例要达到60%。配合上级推动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四十三)大幅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将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网上预约、申报、进展查询、结果告知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做到项目网上受理、在线办理、监管服务“一条龙”。积极开展培训学习,强化窗口队伍建设,大力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四十四)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镇(街道)、村(社区)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运用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建设,为党员群众提供“一窗式”基层党建和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社治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淮州新城管委会,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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