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企业优惠政策

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公示

政策
发布部门: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已形成,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现将公示本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1、项目由来情况2020年,为进一步凸显通威集团在太阳能晶硅电池产业的规模优势,巩固其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龙头地位,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在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通威金堂公司”),建设集光伏先进制造技术和光伏应用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划建成专业制造光伏晶硅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金堂生产基地,远期产能规模达30GW。同年4月,通威金堂公司经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121-38-03-456293】FGQB-0219号),编制完成《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成环评审[2020]42号)。目前,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尚在建设中,考虑到通威集团对未来规划、各生产基地发展方向的调整以及金堂县城市建设规划,拟对原建设方案实施变更,主要包括:(1)厂内新增建设1座110KV变电站,为本项目及区域变配电服务。(2)在现有PERC电池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HJT(异质结)电池产品生产线,同时保持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的生产规模不变。(3)根据集团公司其他生产基地运行经验,对废水处理工艺、固废管理及处置措施进行技术改造。以上变化有利于企业抓住光伏市场发展机遇,多方位占领光伏电池技术及市场的制高点。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单位: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成都“大智造”首期发展区高板片区;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建设金堂生产基地厂区,建设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及配套土建,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电池车间、动力站、库房、污水处理站、110Kv变电站等。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2019年成都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中PM2.5、二氧化氮年均值均未达标。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可知,成都市将采取: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②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③深化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④推进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⑤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⑥加强扬尘污染整治、⑦全面推进其他面源污染治理、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⑨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⑩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成都市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9微克/立方米左右,O3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到202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补充监测期间,氯气、硫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氨气、TVOC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氟化物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表A1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金堂县公众信息网公布的2019年沱江水质评价结果表明:沱江整体水质优,各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从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沱江中各项水质监测指标最大Pi值均小于等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要求。(3)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中各监测因子指标Si值均小于1,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的要求,表明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4)声环境质量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5)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期间,氟化物和锌能满足USEPARSL(美国环境保护署区域筛选值-工业用地)中的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现状监测值均符合所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6)电磁环境根据监测结果,在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所在区域设置的4个电场强度监测点距离地面1.7m高处测得的电场强度现状值在0.267V/m至0.490V/m之间,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000V/m),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在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所在区域设置的4个磁感应强度监测点距离地面1.5m高处测得的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值在0.0066μT至0.0171μT之间,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满足评价标准要求。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1)废水主要包括浓氟废水、浓碱废水、工艺清洗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生活污水及一般废水。浓氟废水、浓碱废水、工艺清洗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汇同循环冷却废水、RO浓水由废水排口排入沱江保护再生水厂。排口处主要污染物浓度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氯化物达《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表3,且满足配套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废水经进一步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沱江。(2)废气酸碱废气:PERC生产线设3套设施,2套4个并联碱性洗涤塔+1套2个并联碱性洗涤塔。HJT生产线设1套设施,1套一级碱液洗涤塔。电池厂房公示3根排气筒,1根排气筒(DA001,H=30m,φ=2.6m),2根排气筒(DA002-3,H=30m,φ=2.4m),总风量550000m3/h。酸碱废气经处理后,与工艺尾气一并排放。镀膜废气:PERC生产线PECVD设备自带Scrubber系统or20套工艺末端燃烧器+2套水/硫酸两级洗涤塔,总风量25000m3/h,2根排气筒(DA004-5,H=30m,φ=0.85m)。有机废气:PERC生产线设备自带燃烧塔+管道自然降温+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总风量400000m3/h,尾气经2根排气筒(DA006-7,H=20m,φ=2.5m);HJT生产线管道自然降温+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共用PERC生产线2根排气筒(DA006-7,H=20m,φ=2.5m。锅炉废气:设低氮燃烧装置后,由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设1套碱性洗涤塔,20000m3/h,1根排气筒(DA008,H=25m,φ=0.8m)。项目废气污染物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中,氯化氢、氟化物、氯气、颗粒物能够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可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准;PH3排放可达到《上海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锅炉烟气污染物能够达到《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废硅片及废电池片、废石英管、废包装材料、沾银浆铝浆擦拭物*、废RO膜、物化污泥(无机污泥,氟化钙,含水率70%)、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等,通过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或交废品收购商回收;预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理。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丝网印刷冷凝液、废活性炭、废洗涤填料、废沾酸滤芯、沾染化学品、机油的废桶;沾有酸碱的废抹布/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总平及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治理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5)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通过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其中分区防渗措施为将厂区分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地面均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至少2mm厚的HDPE膜”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一般防渗区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至少2mm厚的环氧树脂自流平地”进行防腐防渗处理。5、环境影响分析(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2)对地表水的影响从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沱江中各项水质监测指标最大Pi值均小于等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沱江保护再生水厂,出水能满足污水处理厂的纳水标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冲击,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沱江,不会对沱江造成较大影响。(3)对地下水的影响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等级。(4)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等级。(5)固体废物影响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6)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危害物质为氟化氢、液氨等,风险事故主要为泄漏和燃爆引起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等。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可行,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可行,应急预案操作性强,只要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则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角度是可行的。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项目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生产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https://www.chengdu.gov.cn/gkml/uploadfiles/07170201020201/2021041308570245.docx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https://www.chengdu.gov.cn/gkml/uploadfiles/07170201020201/2021041310424016.docx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世涛联系电话:17380637320邮箱:list01@tongwei.com

四川成都金堂县产业园区

四川成都金堂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成都金堂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