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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关于印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24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实施方案,抓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奋力打造中国西部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制定实施《成都市成华区亲商惠企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条措施》,持续用力推进营商环境创新领跑5.0改革。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红旗激励及红黄牌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清理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套餐式注销事项清单,实现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件同步“一网”注销。实施歇业备案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备案事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三)清理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不合理条件,推进“一照多证”“标准化地址+申报承诺制”登记、迁移承诺制等企业准入推出机制改革。加强行政许可现场勘验、技术审查等环节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主动融入成德眉资协同发展,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四)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3+2”清单。持续拓展柔性执法领域,依法落实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不罚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完善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探索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五)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监督专项工作。推动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100%。(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依托“蓉易办”平台建设智能审批支撑模块,逐步实现证照和数据材料“免提交”。实现“一网通办”平台实际办件网办比例达到70%。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七)深化12345亲清在线,深入推进“政企面对面”,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制度,优化惠企政策“一网查询”“一键申请”“一次直达”举措。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八)拓展智慧办事场景,擦亮“优信办”智慧政务品牌。做实便民利企“一窗覆盖”的综窗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二、切实加强服务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九)聚焦民情民意表达,积极配合上级立法机关加强“开门立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采取协商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提出优质、可行的立法建议。(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及专项清理,2023年底前实现现行有效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三、持续深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十一)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区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作业,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十二)深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构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咨询专家库,编制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化作业手册。压实决策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首审责任。探索开展司法所参与街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试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十三)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集中反馈机制,意见反馈率100%。(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十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注重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参与评估。(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五)坚持依法放权赋能,加强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街道与上一级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深化司法所参与基层法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司法所长列席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十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必须严格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开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评估。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十七)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深化审批、监管、执法衔接信息化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十八)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引领、队伍建设聚力、专项整治攻坚、执法监督提质”等四大行动,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十九)统筹推进“春雷”“铁拳”行动以及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等系列专项行动。按上级部署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常态化开展“16+4”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十)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轮训和专业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委员会,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等执法监督规则。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部门联合监督等行政执法质量评价机制,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五、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二十二)制定预防调处化解行政争议等相关规定,完善调解、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信访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规范化、文书标准化、人员专业化建设,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复议通报约谈制度。建立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提升行政复议首选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十四)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建立出庭应诉分级分类管理、应诉情况通报等机制,完善出庭应诉、出庭发言、矛盾纠纷化解“三项报备核查”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提质增效,实现“提高行政纠纷调解率、行政复议处置率、行政诉讼出庭率,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的“三升一降”目标。深化“府院联动”,发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引领“微网实格”治理机制,依托网格汇聚各行业部门、各街道社区治理力量,加大矛盾纠纷联调联处,努力实现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处置在萌芽状态”。建强人民调解主阵地,深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四诊四调”分层过滤解纷机制、“律警民”协同调解模式,总结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处早处小工作品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六、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支撑保障(二十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培训,至少组织开展1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扎实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初任公务员、新提拔领导干部等法治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七)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打造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推进律师、公证、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聚集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强智慧法律服务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双千培养”计划,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引培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十八)深度融入“智慧蓉城”建设,持续完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一网通享”、社会诉求“一键回应”智慧治理平台功能,提升打造智慧城管、智慧教育、智慧健康、智慧医疗等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优化“天府市民云”等手机端便民利企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实时办”。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大力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九)开展法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导,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拓展全国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成果,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培育更多在全国、全省、全市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总结验收,深化“云学法?云普法+”智慧普法平台,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四大提升行动,积极争创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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