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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关于印发成华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1日 政策文号:成华府办〔2020〕1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华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1日成华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成办发〔2020〕62号)精神,制定以下工作要点。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全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二)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三)推动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健全街道权责匹配机制,制定事权下放准入管理办法,建立街道职责任务、公共服务和属地管理清单。巩固深化街道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成果,延伸下沉政务服务事项和执法监管力量,依法赋予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以“便民服务一窗口、一个平台优服务”为重点,做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功能,加强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四)压减住建领域企业资质资格。按照部、省及市住建部门标准、要求,落实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相关举措,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对相关企业资质资格推进告知承诺管理,对有条件的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住建交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五)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告知承诺制效率。深入推进差异化分类改革,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分类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区住建交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七)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八)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底前力争在全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九)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手机应用程序,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首次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2020年底前将全区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鼓励提供免费寄递等服务,推动企业开办“零成本”。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行外商投资便利化,完善企业登记容缺受理机制,扩大容缺受理范围,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审批或备案,改为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登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十)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告知承诺”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动态衔接。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十一)放宽服务业准入。清理服务业准入方面政策规定,全面做好服务业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推进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三、持续激励创业创新(十二)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全面落实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支持电子科技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启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配合高校院所建立市场化科研成果评价制度,进一步激发高校师生创新积极性,促进我区科技成果转化率稳步提升。推动中职学校与优质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完善中职学校教师和行业企业、科研机构技术技能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年内“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任专业课教师总数85%以上。(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促进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十三)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符合等级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引导实施备案管理,鼓励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评价。(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十四)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措施,形成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的政策体系。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执法力度,宣传、鼓励辖区群众举报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申报市级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奖励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推广使用国家、省、市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标准,进一步落实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深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监测预警,运用市级建立的服务便捷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推荐重点企业积极申报。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依托社会自律机制,建立11家以上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依托市局资源及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预警工作和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促进中心))四、持续改善社会服务(十五)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以利民便民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标准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改革,开展普惠养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等试点工作。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建设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深入推动全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试点。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启动“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办医,推动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落实省、市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推动成华区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工作。全面推进成华区医养联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全国试点项目建设工作。聚焦“优教成华”建设,扎实推进“优质倍增工程”,着力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学前段、义务段、高中段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教育供给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十六)优化医保结算服务。优化医保结算系统,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2020年底前,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区内所有定点医院住院实现直接结算。对社会办医的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各类医疗机构取得行政部门相关证书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45天。(牵头单位:区医保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十七)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开展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清理,督促电力、燃气企业公示收费清单。实施用电用气报装网上申报审批,实施用气报装网上申报。2020年底前高压单电源普通用户平均办电时间压减至21天以内。推进用水用气便利化改革,2020年底前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农业和水务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十八)深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范围,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制度,改进公证文书送达方式。探索公证容缺受理机制,与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共享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五、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十九)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印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华府发〔2020〕1号),建立成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部门联合抽查机制。依托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动态更新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十)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对学校、医院、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企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将涉及企业纳入《2020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目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十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和双告知承诺。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完善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信用档案。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积分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展各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进各类“信易+”建设。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配合成都市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社会信用记录申诉(修复)办法。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制度,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十二)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全区“互联网+监管”体系,对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管理,支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十三)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精简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清理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督规则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十四)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全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十五)切实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和曝光。出台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十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国内一流,对表省、市最新改革要求,聚焦成都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组织区级牵头部门针对本行业、本领域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出台3.0版政策体系。及时总结具有成华特色的改革创新成果,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促进我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促进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二十七)统筹做好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迎检准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统筹做好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由区级牵头部门动态监测本行业、本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力争我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争先进位,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促进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二十八)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广“服贷投”联动模式,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西部科技金融服务联盟和“服贷投”联动投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优势,立足科技金融,逐步辐射传统中小微企业及文创、智能制造等新经济领域。建立产业融资对接服务机制,按行业收集梳理企业融资需求与困难,与国泰君安、蜂巢金服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借助专业金融机构力量,定期组织银政企对接活动,探讨解决方案,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开发适应企业融资需求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为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与天府股交中心、蜂巢金服和银行机构共同商讨谋划,探索设立“天府小微科创债”“小微科创贷”“信抵贷”等创新金融产品,为种子期到成长期中小微企业提供形式多样、高效快捷的融资方式。(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十九)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公共政策补信机制。完善政府机构失信治理机制,开展政务失信常态化专项治理。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各类企业,依法予以补偿。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街道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三十)加大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督促拖欠主体逐笔制定偿还计划,逐月推动落实,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杜绝增加新的拖欠,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促进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平台公司)(三十一)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三十二)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更多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对与疫情相关审批业务开通“快速办”绿色通道,实行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预约办”,推动实施“双向免费”办件和“寄递办”,切实缩短办理时间。(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三十三)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一件事”开展流程再造,通过协同审批、容缺办理、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主题内事项一张表单填报、一套材料提交、一个流程办理、一口同步出证,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好”,推动实现2020年不少于100个“一件事”目录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三十四)推进“一证通办”“一照通办”。梳理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按照“一证通办”(凭身份证件)或“一照通办”(凭营业执照)要求,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强化数据共享,落实市级部门“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确保相关事项仅需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就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三十五)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2020年全区各类依申请类事项全程网办率达30%,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网上可预约率100%。(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三十六)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做好市、区两级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区级交换共享平台功能,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应用,推动形成并落实共享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设,构建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共用,重点围绕医疗、教育、交通、政务等服务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实现让数据少跑路。(牵头单位:区智慧治理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三十七)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建立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实现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根据举报投诉、新闻媒体等反映的线索,适时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暗访,倒逼政务服务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发布“好评”榜,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差评”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三十八)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综合窗口全覆盖,建设全区统一的线下窗口管理平台,细化窗口工作标准,对接入的政务服务事项精准管理、实时监督。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精简办事材料比例达到60%。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同一事项全区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三十九)大幅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专项整治。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四十)推进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强化视频监督,加强窗口人员培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蓉易办”平台,优化整合提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一站式”功能和服务效能,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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