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泸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已经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泸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2日泸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3第一节“十二五”发展成就····················································3第二节“十三五”面临的形势················································9第二章总体要求···································································12第一节指导思想·······························································12第二节基本原则·······························································13第三节发展目标·······························································14第三章重点发展任务·····························································16第一节推进健康城市建设·················································16第二节强化公共卫生服务·················································23第三节完善卫生服务体系·················································29第四节提升医疗服务水平·················································31第五节推进健康脱贫攻坚·················································33第六节加速健康服务业发展··············································35第七节加快计生服务转型·················································37第八节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41第九节加强科教人力资源建设···········································42第十节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45第四章规划实施保障·····························································47第一节加强和改善领导·····················································47第二节遵从和践行法治·····················································48第三节推进和深化改革·····················································48第四节加大和落实投入·····················································49第五节改善和提升宣传·····················································50第六节严格和规范实施·····················································50“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重大项目表……………………………52泸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建成区域中心、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快推进“健康泸州”建设,引领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前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二五”发展成就“十二五”时期,我市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了主要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全民健康状况和人口发展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从72.58岁提高到76.46岁。孕产妇死亡率12.58/10万,远低于20/10万的控制目标,婴儿死亡率从6.97‰下降到4.25‰,远低于全省7.8‰的平均指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0.5‰下降到7.58‰,明显低于全省8.92‰的平均指标。“十二五”的五年,是建市以来泸州卫生计生事业投入最多、发展最快、成效最好的五年,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大的五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医疗服务体系大投入大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共争取中央投资建设项目921个,争取中央资金5亿元,总投入近100亿元。全市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开工率、完工率和投入使用率分别达100%、92%和81%,居全省前列。其中:总投资65亿元的西南医疗康健中心一期工程主体完工。总投资9亿元的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分别投资2亿元的西南医科大附院门急诊楼和西南医科大附属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成投用。总投资9亿元的市中医医院城南医院开工建设。总投资3亿元的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项目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加快建设的同时,加大了医疗机构上档升级力度,市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市中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截至“十二五”末,全市有医院117个(三甲医院4家,三乙医院1家),卫生院1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9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20个,妇幼保健机构8个,村卫生站3495个,其它卫生机构3个。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24548张(较2010年增加9102张),每千人拥有床位5.77张。初步形成了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教、应急等基本功能健全的医疗和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医改重点任务强推进强落实。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目的,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建立起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二是基本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城乡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加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2类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7.19%。四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在市中医医院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五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县域内首诊率达90%以上。全民预防保健出实效出经验。自2014年10月起,在叙永县启动全民预防保健试点工作,2015年试点工作扩大到叙永县所有乡镇和古蔺县大寨乡。省、市、县三级财政累计投入4000多万元,截至2015年底,体检人数累计30.2万人,初步构建了“五位一体”的全民预防保健体系。2015年9月15日/17日,农村贫困地区全民预防保健试点县工作座谈会在泸州召开,泸州经验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肯定性批示。重大疾病防治提能力提质量。“十二五”期间,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市疾控中心创建为三级乙等疾控机构,泸县、古蔺县疾控中心分别创建为二级甲等、二级乙等疾控机构。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传染病网络直报综合质量排名稳居全省前三强。免疫规划工作成效显著,自2010年以来,我市免疫规划工作连续5年居全省前三名。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利用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2479.5万元,完成古蔺、叙永两县改炉改灶9.98万户,实现病区全覆盖,有效控制了地氟病对群众的危害。卫生人才队伍见活力见素质。至“十二五”末,全市有卫生人员30722人(较2010年增加9660人,增长45.06%),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22418人(较2010年增加9151人,增长68.97%)。“十二五”期间,将357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职集体所有制人员招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5名退休人员自2014年起参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由区县财政执行补差,有效稳定了基层卫生队伍,极大调动了基层医务工作者积极性。“十二五”期间,泸州卫生队伍经历了2012年“7.23”长江特大洪水灾情,2013年雅安“4.20”地震、泸县桃子沟“5.11”矿难、“12.26”摩尔爆燃事故,2014年云南昭通鲁甸县“8.3”地震,2015年叙永县“8.17”暴雨洪灾等多次突发事件实战考验,卫生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组织五批共362人的医疗队对口支援雅安市宝兴县卫生系统灾后援建工作,派出35名医疗卫生人员到民族地区的乡城县、稻城县、喜德县、会东县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对口援助,完成圆满任务。中医药发展有水平有影响。市、区县中医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量达45%。合江县已创建为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单位,龙马潭、纳溪、叙永、古蔺等4个区县已创建为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形成了一批在国家、省市级具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中医药特色重点专科(专病)。全市128个乡镇卫生院、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82%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计划生育和妇幼服务促融合促优化。“十二五”期间,顺利完成了市、县、乡三级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整合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有序实施了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简化了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实现了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覆盖,成功创建5个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县。2014年9月,将原市妇幼保健院与泸县人民医院小市院部(市二人医)合并组建新的市妇幼保健院,履行妇幼保健及临床医疗服务职能,结束了我市30年来市级妇幼保健院无临床医疗服务的历史。爱国卫生工作创一流写新篇。“十二五”期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了健康教育机构,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有效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创建成果成效明显。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六次复审,并首次受到全国爱卫会通报表扬。泸县、合江县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县城达到全覆盖。在西部地区率先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并编制《健康城市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专栏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类别指标2010年“十二五”规划值2015年完成情况健康指标健康状况人均预期寿命(岁)737476.46完成婴儿死亡率(‰)5.7≤54.25完成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11≤107.58完成孕产妇死亡率(/10万)17.72≤2012.58完成工作指标工作指标疾病预防控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89.5810093.80基本完成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例)461≤30002554完成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92.72≥8595.17完成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1.929598.5完成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5050完成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44.218085.58完成妇幼卫生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1.53≥8596.11完成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6.04≥8896.75完成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数占总人口数比例(%)42.8680/90100.00完成医疗保障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水平(%)62.36≥8080.66完成卫生资源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1.24≥1.882.03完成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0.74≥1.42.17完成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2.64≥45.77完成医疗服务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日)8.848.508.38完成卫生投入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353030.20完成人口计生出生人口性别比(男性/女性100)107.7107106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29.018086.74完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808585完成第二节“十三五”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高度,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进入新常态。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长,党委和政府把卫生和健康工作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和特别重要的位置来抓。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既面临挑战,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问题和挑战发展观念还不适应。全社会对“大健康”关注不够,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制度性安排和长效性机制尚未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等机制不畅。一些卫生计生部门思想还比较保守、创新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医疗卫生机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医患关系有待改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需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整体不高,对健康宣传、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的参与度、接受度还需大力提升。发展能力相对不足。尽管“十二五”期间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大幅增加,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公立医院,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投入还不能满足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不足,难以承担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首诊的重任。对公立医疗机构承担的卫生应急、院前急救和预防保健等工作的投入和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办医规模偏小。专科医院发展滞后,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资源相对紧缺。发展模式亟待转变。公共卫生、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重医轻防、防治脱节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医疗机构重基础设施、轻技术能力,重物化、轻服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推广运用不足。发展形势还很严峻。居民健康面临多重挑战,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新发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肿瘤、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人群健康的主要威胁,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疾病负担日益沉重。工业化、城镇化、疾病谱变化、不健康生活方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人口老龄化呈现数量大、增速快、高龄化等特点,即使健康养老压力陡增,又对医疗保障产生巨大压力。重大疾病对妇女儿童等的健康威胁仍未消除。“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巨大的流动人口和频繁的人口迁移,给公共卫生服务带来新要求。发展机制还不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凸显,三医联动改革任务艰巨,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滞后、药品和耗材价格仍然虚高、综合监管有待加强。群众就医负担较重,一些慢性病和大病医疗个人费用比例较高,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病交加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二、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新机遇。“十三五”时期,在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着眼两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大背景下,“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西部大开发、建设成渝城市群和精准扶贫等重大政策,将对我市卫生计生事业产生深入、立体、全方位的影响,有利于促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跨越发展。“以健康促小康”、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将成为未来五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旋律。全面深化医改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构建新机制。“十三五”期间,随着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的统筹推进,我市将进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胜阶段和改革措施密集实施期,相应改革措施的推行将进一步破除阻碍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更加合理、城乡医疗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更高、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为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社会高度关注和支持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带来新动力。卫生计生事业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和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的双重性更加明显,将成为国家调结构、惠民生和稳增长的新阵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地位”正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识,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具备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投入和支持力度必将大大加强,势必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动力。“健康中国”战略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注入新内涵。国家制定“健康中国”发展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涵盖全体人民的生命全周期健康,“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等要求,对“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一个时期,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将极大丰富卫生计生事业的内涵,更将拓宽事业发展的外延,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必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实施医卫强市发展战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快“健康泸州”建设,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医改发展方向的全民预防保健工作“泸州模式”,率先建成区域卫生与健康中心,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小康社会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新局面。第二节基本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转变发展方式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和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二、坚持立足市情,促进科学发展坚持从市情出发,扩大供给、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的发展方式、促进卫生与健康科学发展。三、坚持公平效率,实现健康发展统筹城乡、区域、人群卫生与健康发展,不断缩小卫生计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实现卫生计生服务的水平公平和垂直公平。进一步优化配置、有效利用卫生计生资源,全面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效率。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政府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第三节发展目标围绕率先建成区域卫生与健康中心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基础、扩覆盖、提水平;综合医院提水平,专科医院增数量,社会办医扩容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能力、拓功能、推达标。——扩展公共卫生项目和覆盖面,推广全民预防保健,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健康危害。——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平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发展健康服务业,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多元化需求。——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优势,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人力资源增数量、调结构、提素质。——卫生计生投入增总量、调结构、重效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全国首批健康城市示范市。专栏2“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主要发展指标领域主要指标2015年2020年指标性质健康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岁)76.4677.38预期性孕产妇死亡率(/10万)12.58≤19预期性婴儿死亡率(‰)4.25≤6.5预期性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58≤7.5预期性疾病防控居民健康素养水平(%)820预期性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98约束性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88.65≥90预期性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率(%)7275预期性肺结核发病率(/10万)79.13≤58预期性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10万)241.23比2015年降低10%预期性高血压患者管理率(%)62.03%80%预期性糖尿病患者管理率(%)51.2%70%预期性妇幼健康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75≥98约束性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6.11≥98约束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15.98≥99约束性医疗服务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11≤8.5约束性院内感染发生率(%)/≤3.2预期性30天再住院率(%)2.95≤2.40预期性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13.32≤10预期性县域内就诊率(%)90≥95预期性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85预期性计划生育总人口(万人)508.9530预期性总和生育率1.3/1.41.7左右预期性出生人口性别比106≤107约束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5.776.1预期性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032.7预期性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人)0.330.40预期性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2.17≥3.2预期性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12.5约束性县级医院病床使用率(%)96.6390/100预期性健康脱贫精准识别和医疗扶持覆盖率(%)/100预期性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预期性贫困患者慢病门诊维持诊疗个人支付占比(%)/≤10预期性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95预期性医疗卫生保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73.6975左右预期性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30.20≤30约束性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覆盖率(%)5070预期性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015预期性第三章重点发展任务第一节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一、建设健康城市示范市(一)健康城市建设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坚持健康优先的发展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公共政策中,着力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推动解决制约国民健康改善的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问题,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建设健康城市,到2020年建成中国西部第一个健康城市示范市。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为核心”。各级政府将人的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首要目标,统筹制定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中并保障落实,以全民健康促进全民小康;坚持政府主导,人人受益。将健康城市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强化政府对健康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鼓励、组织和支持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参与健康城市建设活动,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让人人健康受益;坚持城乡统筹、全域创建。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倾斜,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等化。通过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扩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问题导向,持续提高。找准泸州城市发展中存在的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阶段性目标和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循序渐进推动健康城市不断发展。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泸州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通过2016/2017年第一轮健康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建成全国健康城市,通过2018—2020年第二轮健康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人人享有15分钟体育健身圈、人人享有食品安全、人人享有清新空气、人人享有洁净饮水、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国内同等城市领先水平,建成健康城市示范市。(二)建立健全健康城市组织机构成立泸州市健康城市建设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综合协调。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工作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落实健康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细化量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中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健康城市建设科学运行。(三)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专项行动围绕影响泸州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狠抓项目落地,工作落实。在2016—2017年第一轮健康城市建设重点实施“八项工程”。狠抓健康环境营造,解决水源地污染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空气污染、垃圾和污水等问题,改善影响群众健康的危险因素,打造青山绿水生态美丽泸州;积极开展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完善“全食品链”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体制、机制,保障群众“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建设,通过创建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细胞,筑牢健康城市建设基础,体现人人参与,以点带面推进健康城市的建设;大力发展健康文化,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传播健康知识,树立群众健康意识,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全域推进全民预防保健,2016年在全市全面推进全民预防保健工作,切实落实健康扶贫工作,实现“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推进全民健身,通过完善体育实施、场馆,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健身活动,打造15分钟健身圈,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切实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实施“666”发展战略,打造川滇黔渝结合部卫生与健康中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等,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实施创新发展工程,区、县和市级重点部门针对影响人群健康的突出问题,在政策和措施上大胆实践和创新,在机制、体制上至少有一项创新,建设群众需要的健康城市。2018年—2020年,在第一轮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监测评估,按照需求和问题双导向的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和策略,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健康城市建设水平。(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将健康村镇建设与卫生村镇建设、全民预防保健有机结合,推进健康村镇建设。落实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五大任务”,推进农村健康治理。到2020年,全市完成30个健康乡镇、270个健康村的建设任务。二、全域实施全民预防保健(一)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的基本原则全市全面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医保为主、救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三为主、三结合”的原则,构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健康信息化管理“五位一体”的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探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实现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健康管理为中心的转变。(二)全面开展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以健康体检为基础,预防保健为核心,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落脚点,着力推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构建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落实“免费体检、建档立卡、预防保健”三项任务。不断探索创新,抓住“组织体检、资源整合、中医中药”三个重点,促进惠民政策有序实施、落地见效。将全民预防保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民生实事,切实强化“人员保障、资金保障、机制保障”,促进全民预防保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三)建立健全全民预防保健长效发展机制坚持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促进社会健康治理;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均等化,促进公平;坚持问题导向,鼓励探索创新,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改革投入和保障机制,调整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方向,建立健全“提供方、实施方、接受方”三方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全民预防保健可持续发展。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设备配置、技术服务规范等“一套标准体系”,规范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工作推进机制、调整全民预防保健保障机制和政策、健康扶贫保障机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防为主运行管理机制为主的“一套机制”,促进长效发展;建立有效的行政运行管理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民营医疗机构侧支循环体系等“一套运行管理体系”,促进健康治理;结合泸州“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智慧医院系统、区域卫生系统、家庭健康系统”三位一体的智慧医疗体系”,实现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信息化,提升全民预防保健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防协调发展,促进“五级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三、巩固发展爱国卫生工作(一)加强爱国卫生机制建设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更加注重社会参与,着力强化规划统筹、政策统筹、行动统筹,建立健全联防联控风险管理机制,增强群防共建的能力。理顺并健全各级政府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工作运行网络体系,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内容从偏重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工作模式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促进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更加注重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爱国卫生队伍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群众动员、社会沟通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业务强、讲奉献的爱国卫生队伍。(二)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按时完成复审迎检工作,捍卫国卫金牌,确保再次获得确认与命名。将卫生创建与健康城市建设和健康村镇建设深度融合,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国卫省卫创建成果,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着力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跟进式技术指导和动态式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力争到2020年国卫县城、乡镇和省卫乡镇、村覆盖率分别达到70%、15%、80%、70%。(三)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深入贯彻《泸州市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加强城市卫生综合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作用,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的监测调查与防制效果评估,加强综合防制的分类培训和指导,培养重点行业、部门专兼职科学防制骨干队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落实防制经费随经济发展、城区面积增加、人口增长而同步增长的投入机制。按计划分年度完成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达标考核(复查)工作。(四)加快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完善农村改厕政策支持,依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美乡村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创建、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等项目工程建设抓改厕。加大宣传发动,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农村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式”、“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强乡镇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服务站点等无害化公厕的建设。充分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改厕后续管理,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20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第二节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一、加强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升综合防控水平。整合并逐步扩展现有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监测系统。发挥居民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作用,实现监测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综合利用,提升评价防控效果。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筛查与干预,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逐步实现慢性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康复。到2020年,高血压患者管理率、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到达80%、70%。探索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完善患者救治救助政策,提高居家治疗患者保障水平。大力宣传精神卫生的防治知识,积极开设心理卫生援助热线。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到2020年,在册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二、强化重点传染性疾病及地方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以上。突出艾滋病防控,健全长效防控机制,提升防治能力和防治效果,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稳步推进结核病医防结合新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病人发现及耐多药结核病防治,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58/10万以下。加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不断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继续做好流感、狂犬病等传染病以及疟疾、土源性线虫病等寄生虫病的防治,消除疟疾、麻风病等危害。加强重点地方病干预,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消除叙永县、古蔺县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三、实施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保障行动建立市、区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能力,加大优质妇幼健康服务供给,有效保障母婴安全。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再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加大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8%以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全面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以上,婚检率和产前筛查率均达到8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提升儿童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强儿童保健,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强化爱婴医院管理成果,促进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降低到2%以下。四、加强预防免疫工作夯实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加强疫苗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预防接种单位互联网地图查询与服务,全面落实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制度,指导基层建设规范化免疫接种门诊,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疫苗冷链管理,确保接种安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实现免疫规划工作的全覆盖。到2020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8%以上,维持无脊灰状态,继续推进消除麻疹进程。五、提升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强医疗、疾控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及装备保障,加强市级应急救治基地和中毒救治基地建设。以市急救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体系。着力加强市紧急医学救援队标准化、模块化、便携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市县卫生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提升全市卫生应急指挥决策水平。加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建设,充分发挥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作用,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区域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鼠疫、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突发、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实现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建立传染病、食物中毒、危化品(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等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到2020年,卫生应急队伍装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90%;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及时率和规范处置率达90%;公众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我防范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60%,农村居民达到50%。六、强化食品安全监测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实现县级行政区划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大力加强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市级设备配置率、可开展率分别提高到90%、80%,县级设备配置率、可开展率达到国家规划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加强对公众、媒体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七、强化“四大卫生”监测管理加强职业与放射卫生。推进重点职业病监测,健全重点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体系。完善职业病网络直报系统,到2020年,全市应报告单位报告率达95%,职业病报告漏报率控制在5%以下。加强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射性本底调查。加强饮用水与环境卫生。健全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扩大并规范饮用水监测网络。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水质检验能力,到2020年,市疾控中心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各区县疾控中心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监测体系,逐步建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学校卫生监测网络。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扩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覆盖面,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考核和效果评估,探索基本公共卫生购买服务,对提供服务的机构,建立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为核心的资金拨付方式。九、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的养成,到2020年,市民健康素养率达16%。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网络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城市社区基本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市场、进园区等活动。加强主流媒体开展健康促进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健康公益广告宣传的比重,确保健康教育宣传质量,提高宣传受众覆盖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将健康的卫生理念内化为群众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十、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建立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依法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加大医疗、采供血、放射卫生、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覆盖面,公共场所监督检查率达95%,强化学校、幼托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口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信息报送监测机制,探索移动终端执法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监督模式,提升监督执法效率。第三节完善卫生服务体系一、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到2020年,市疾控中心达到三级甲等标准,百万人口以上的县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标准,5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充分发挥市级传染病医院的作用,各区县人民医院建立、完善感染病区。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市妇幼保健院达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均要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强血站建设,市中心血站达到《四川省血站建设基本标准》,实现各县献血场所全覆盖(含流动采血车的固定采血点、献血房车或固定献血屋)。完善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区县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平台。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到2020年,各区县至少建立1所二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加强市紧急救援120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指挥调度、院前急救、培训基地为主要功能的120急救中心。加强市级应急救治基地和中毒救治基地建设。合理布局城市急救网络,急救半径控制在8公里内,建立15分钟“急救圈”。二、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市办综合医院建设,坚持质量优先,合理控制医院床位规模,推动延伸发展。支持省属医院在我市的发展,充分发挥其技术引领、服务全市的作用。逐步改善市、区县办综合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到2020年,泸州市人民医院、泸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人民医院、叙永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人民医院、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其余县级医疗机构100%达到二级甲等标准。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加强市级龙头中医院建设,构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市、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市级中医医院保持三级甲等;各县级中医院保持二级甲等的基础上,80万人口以上的县达到三级标准,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提高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实际需求设立心血管、老年病、烧伤整形、眼科、医疗美容等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力争100%的县(区)综合医院设立主要专科诊疗科目或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独立的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级各类专科医院。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一)加强乡村卫生机构建设。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80%以上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实施乡村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程,以区县为建设主体,在2017年底前新建或改扩建2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建设232个中心村卫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确保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编制《泸州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第四节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大型医院诊疗量,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确保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推进基层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能力提高及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积极推行家庭签约医生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签约服务的主要内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转变,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确保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市、县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市办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疾病诊断分组(DRGs),提升疑难复杂疾病诊治水平。实施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程,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传染病等专科建设,创建5/10个临床重点专科,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启动泸县、合江县、古蔺县、叙永县4个县人民医院和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创“三甲”工作,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区都有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探索对口支援、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强化实施效果评价;实现二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民族县中心卫生院全覆盖,提高中心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妇产科和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生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健全市县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到2020年,构建市级基本覆盖一级诊疗科目、县级覆盖50%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基本覆盖临床主要专业,发挥专家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完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机制,建立医疗质量年度分析通报制度,构建质量控制与监督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落实,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推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覆盖范围和入组比例,实行病种规范化治疗。四、强化医疗服务监督创新医疗服务监督模式,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三医”综合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后监管向事中、事前监管转变。突出医疗服务监督重点,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的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明确区域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指标,建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结果应用,将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执法检查情况及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人员职称评定、重点专科建设、财政补助等挂钩,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信用体系和行业退出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严厉打击超范围行医、诱导医疗、过度医疗和骗保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第五节推进健康脱贫攻坚一、开展“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实施贫困人口“七免二补助”,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贯彻落实泸州市医疗扶贫有关政策,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四百工程”,即扶贫对象全民预防保健覆盖面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商业附加险参保率100%,应救必救救助面100%,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摆脱长期贫困。自2016年起,在县域内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内,出院时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由扶贫帮扶责任单位资助或县区政府统筹解决,实现县内住院“零支付”。探索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努力实现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零支付。二、开展“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免费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十三五期间,免费为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实施贫困县(叙永县、古蔺县、合江县)妇幼健康服务对口支援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免费开展疾病监测、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等流行。三、开展“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完成3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建设。稳步推进县级医院提标创等,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等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四、开展“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加快人才引进,2019年底前基本补齐空岗。实施民族地区专项引进计划。健全教育培养培训机制,开展规范化培训和岗位技术培训,强化高技术人才培养,深化订单定向人才培养,根据需求每年为贫困地区免费培养医学本科毕业生和医学专科毕业生。加强基层人才建设,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千人口力争配备0.5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五、开展“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建立市对重点县、县对重点乡镇指导制度,乡镇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确保每个对象户都有人联系、宣传、指导、帮扶,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第六节加速健康服务业发展一、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外延发展大力支持西南医疗康健中心、泸州市人民医院新院、泸州市中医医院新院等重点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家庭远程医疗服务、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等远程医疗服务,提升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范围和利用效率。二、发展社会办医与多元化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符合医疗机构标准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新型业态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不受数量限制。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到基层开办中医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型医疗机构延伸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在城市郊区、农村地区和大型人口聚集区等特定区域举办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拓展非公立医院发展空间,支持多种模式发展社会办医。积极发展健康体检服务以及心理健康服务,通过全民预防保健工作的实施,探索实施全民健康干预新机制,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引导发展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药品检测服务,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三、促进健康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促进利用率较低的医疗卫生计生资源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多形式的家庭健康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促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病急救医疗、老年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制,共同打造“预防、医疗、康复、养老”高度融合的养老与健康服务综合平台。四、实施互联网+健康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健康服务,建立健全电子处方认证和医护人员区域执业注册制度,完善网络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培育一批市场有序竞争的互联网+健康服务机构。促进互联网信息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创新应用,建立全市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普及居民健康卡,推进远端监测医疗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移动医疗信息系统等的应用,打造便捷、精准、个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构建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工作全天候、中西医并重的便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动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连续健康信息管理。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政务服务,构建三医联动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联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医疗健康服务与医疗保障体系。推动互联网+健康产业发展,深化高等院校、上市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中小创企业孵化等方面的战略合作,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示范区、创新企业、孵化基地等,全力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关联产业链发展。第七节加快计生服务转型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确保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生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生优质服务。认真做好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效降低;总和生育率、人口总量等达到适度水平。调整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为符合条件准备再生育人群免费提供取环、复通等计生基本技术服务。依法保障计生奖励休假等合法权益,查处歧视怀孕、生育女孩职工的行为,维护女性平等权益。引导孕产妇合理选择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在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哺乳室或相关设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完善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拓展出生人口监测网点,强化出生人口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出生人口数据。定期开展人口形势分析,准确掌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人口变动态势及政策执行效果,制定完备的配套政策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口和计生信息互联互通,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共享。二、促进人口结构优化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为契机,促进人口年龄、性别、素质结构优化,严厉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黑名单”数据库,纳入社会信用统一管理。三、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及时、主动为办理生育登记夫妻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服务。优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和承诺办理,积极探索委托办理、代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推进生育服务证与母子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等有机结合,实现多证合一、一证多用。加强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计生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开展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切实规范征管行为。严禁将落实计生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社会保障等挂钩。坚持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生工作力量,按政策落实好村级计生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广泛动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做好计生工作。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切实提升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能力。创新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四、促进计生家庭健康发展继续实施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关怀力度,完善帮扶关怀信息系统,建立以卫生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志愿者为主体的“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精准开展上门服务。扎实开展市、县、乡三级卫生计生部门领导联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切实做好失独、伤残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安居工程”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增强家庭抚幼养老功能。建立以探索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助餐、助洁、助医、助养等签约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困难。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新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五、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跨省流动人口信息协查,完善服务网络。建立部门、区域、群众互动机制,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完成省级示范点创建。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监测,入库率达95%。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投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重点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社区、市场建立协会组织,发挥计生协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作用。第八节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和特色健康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开展坚持以中医药为主的服务方向,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评价监控体系。实施中医“三名”战略,即:“名医、名科、名院”,推进重点专科(病)建设,建立重点专科“能上能下”机制,争取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3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8个。鼓励中医药制剂研发和应用,促进名老中医经验和临床验方的转化,推动院内制剂在全市范围内使用。完善“治未病”服务体系,广泛运用中医药“治未病”的技术方法开展中医服务,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完善治未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强化推进中医养生保健和养老服务。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具有浓郁中医特色的“中医馆”,能够提供8类以上中医药服务,95%村卫生室至少1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生或乡村医生,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稳定在45%以上。加强中医药科研,建立科研协作机制,与省级中医药机构开展联合攻关,争取完成7个省级、2个国家级课题立项。第九节加强科教人力资源建设一、加强卫生科技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和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完善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医学人才培养水平全省居前。在现有基础上,全市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增加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增加3/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增加5/10个,全面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坚持分类指导,把科技创新纳入对医疗机构绩效管理,分类考核。大力实施科研项目,将卫生科研课题计划调整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基层项目三个类别,调动科研积极性。扩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数量与范围,切实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二、加强区域间卫生计生开放合作建立协同发展和联动机制,构建区域卫生计生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强川滇黔渝卫生计生战略合作,创新合作交流机制,促进区域间卫生计生事业共同发展。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依托比较优势深化联合协作,搭建医疗卫生合作平台,引导医疗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推进公共卫生事务协同治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作、卫生监督和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相互协作,推进卫生计生信息互通共享和政策交流,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三、健全医教协同机制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卫生人才培养与行业人才需求供需平衡机制,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为行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全面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住院医规培、专科医规培规模。启动护士、药师、技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卫生计生人才岗位胜任力为目标,优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和培训模式,支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发展,继续教育对象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有机衔接的医药卫生人才终身医学教育体系,成为西南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地。四、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推进编制备案制,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科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重点向一线业务骨干、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风险关键岗位等人员倾斜,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项基金计提办法,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收入差距和同一区域内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差距。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推进医生多点执业制度。五、加强基层和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贫困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力争3年内按核定编制和岗位补足配齐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前,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具有卫生类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女性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男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配齐配强村级预防保健员,到2017年,按大村2名、小村1名标准全部配备到位。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每千服务人口至少配备1.6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逐步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乡镇卫生院通过公开考试或直接考核招聘的正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对缺乏乡村医生的村先行派驻,逐步实施。利用两年时间,培训乡镇卫生人员500人,村医生和预防保健员1500人。到2018年,三个贫困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乡聘村用”率达90%以上,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收入待遇和养老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乡村医生队伍不断优化、稳定。六、加强紧缺人才队伍建设着眼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求,以规范化培训为主要途径、以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补充,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培养建设,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配备全科医生达到2.5人以上。以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加强儿科、精神、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健康服务型人才培养,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实现优质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倍增,力争全市医学博士达到200名、医学硕士达到1200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技术造诣的国家和省级学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名中医等达到200名。建立和规范医疗卫生管理干部递进班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卫生计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第十节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一、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全面建成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三医”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互联共享和“三医”精准监管。加强信息化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计划生育等六项业务中的深入应用,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计生管理四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100%人口。建设完善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个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逐步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标准体系,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全市居民人人拥有一张居民健康卡并实现全省范围内就医“一卡通”。积极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促进院内信息系统融会贯通,到“十三五”末,全市三级医疗机构数字化医院评审通过率达100%,二级医疗机构达80%。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网底,全面推广“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基层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到“十三五”末,基层系统使用率达95%。加强远程医疗体系建设。推进远程影像、检验、病理、心电等中心建设,促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远程示教模式和方法。到2016年底,所有省、市、县级公立医院建成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到2017年6月底前,建成市级远程医疗平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十三五”末,远程医疗使用率,三级医疗机构达100%,二级医疗机构达80%,基层医疗机构达60%。二、深化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建成泸州健康大数据中心,健全医疗健康大数据统一采集、数据标化、协同共享、归类存储的规范和框架,推动实现医疗健康大数据在平台集聚,鼓励医疗健康大数据资源共享,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发展安全体系建设,维护个人数据隐私和重要数据资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行为。三、构建医疗卫生信息安全网建设完善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个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实现跨部门、跨行业信息资源安全交换。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容灾备份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推行以电子认证技术为基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互认的CA认证体系,保障业务应用安全,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第四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加强和改善领导坚持思想建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计生方针政策,把推进“健康泸州”建设作为党员干部的事业追求。深化作风建设,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和重点巡查工作,建立起抓落实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和完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和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开展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对廉政风险点实施重点监督,签订“勤政廉政”责任书。第二节遵从和践行法治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依法治理,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执业、依法服务”良好氛围。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机构管理、分级诊疗、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互联网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等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重点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加强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编制公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健全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网络,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第三节推进和深化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扩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覆盖面,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考核和效果评估。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落实各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破除以药补医和逐利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价格机制、治理机制、药品保障、编制人事、收入分配等综合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巩固扩大完善三级改革试点,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协调发展的医疗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巩固深化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全省部署,探索实施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二类疫苗“五位一体”集中跟标采购机制。继续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和医用设备采购备案制度,不断扩大采购种类,基本实现全品种覆盖。开展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集中跟标采购,逐步扩展阳光采购种类。开展二类疫苗挂网阳光跟标采购。第四节加大和落实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第五节改善和提升宣传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高层倡导和系统动员,增强行业自信,凝聚行业力量。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处置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文化建设,统筹系统内文化资源,着力构建以各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场所)、人口与健康文化园区为主阵地的卫生计生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宣传,挖掘、培育和宣传行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第六节严格和规范实施《泸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主要明确未来五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强化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把规划作为预算管理、财政投入、项目建设、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绩效考核的依据,增强规划的约束力;要明确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健全规划体系。推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规划编制实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健全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医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发展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各地要在上级规划的指导下,立足本地实际,编制和实施好本行政区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事业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总体要求指向一致、空间配置相互协调、时序安排科学有序。注重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发展民生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和健康保障,卫生建设项目要避免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卫生事业的发展在注重医疗卫生功能性建设的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建筑设计质量和使用要遵循科学规划、环保优先的原则,鼓励绿色环保、低碳节能、集约节约的建设利用模式。加强考核评估。本规划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成立专门的评估工作小组,开展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视情况开展年度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各项目标及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规划。附件泸州市卫生计生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