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企业优惠政策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古蔺县茅溪镇、大寨乡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函〔2020〕112号 有效性:有效
古蔺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局部修改茅溪镇、大寨乡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古府发〔2020〕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古蔺县茅溪镇、大寨乡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一)同意调出大寨乡大寨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0.185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692公顷),茅溪镇水口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0.3264公顷(均为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丹桂镇现龙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1966公顷(均为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箭竹乡团结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0.0607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596公顷),马蹄镇马岭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8324公顷(无耕地),石屏镇石屏村、向顶村和刘家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6995公顷(均为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双沙镇白沙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0.7616公顷(均为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合计调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6.0622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4.2129公顷)。调出地块不再作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保留原地类。(二)同意调出茅溪镇水口村有条件建设区28.4033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9.9371公顷),调出双沙镇星光村和白沙村有条件建设区85.158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47.7139公顷),调出鱼化镇三合村、正元村和鱼丰村有条件建设区49.038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5.7540公顷),调出二郎镇文明村、复陶村、石笋村和渔塘村有条件建设区34.1784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2.0968公顷),合计调出规划有条件建设区196.778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5.5018公顷)。调出地块不再作为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保留原地类。(三)同意调入大寨乡向阳村土地2.322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290公顷)、太平镇团结新村土地3.7393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8817公顷),共计调入土地6.0622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9107公顷),调入地块作为规划建设用地,具体位置以批准的古蔺县茅溪镇、大寨乡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图为准。(四)同意调入茅溪镇青龙村、天富村和九坝村土地196.778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97.4461公顷),调入地块作为有条件建设区,具体位置以批准的古蔺县茅溪镇、大寨乡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图为准。二、古蔺县茅溪镇、大寨乡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不得变更永久基本农田位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减少耕地保有量,不得降低耕地质量等级,不得调整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边界。三、你县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依法规范用地;在项目实施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所需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四、将古蔺县茅溪镇、大寨乡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图件作相应的调整,修改后及时报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11日

四川泸州古蔺县产业园区

四川泸州古蔺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泸州古蔺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