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7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发〔2008〕36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取得长足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房地产业发展时间短,市场主体发育还不够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健全,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开发问题不断增多,有的已成为影响经济健康、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当前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紧迫感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加快房地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房地产开发的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产品,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坚定不移的目标和方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细致的工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及时处理好发展中的各种问题。通过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和措施,努力形成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二、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机制(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注册登记管理。严格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杜绝虚假出资人成为市场主体。凡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投资人,不得担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职务。2.土地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地块规模应满足成片开发要求。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期限等必要的建设条件。3.规划建设部门要严格企业资质管理。对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获得一定规模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后再进行资质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时效管理,对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通过优胜劣汰,培育有实力、有信誉、有责任感和承担能力强的房地产企业,使之成为健康的市场主体。(二)落实各项监管制度1.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开发用地后,应在规定期限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实际状况。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检查。2.坚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06〕48号),开发项目必须在资本金到位后才能开工建设。3.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第56号令》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标准。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房预售前应进行预测绘,并在预售场所进行公示,公开交易信息。4.完善和推行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不断完善网上签约备案系统,确保商品房销售合同在网上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未经网上登记擅自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各区县要按要求尽快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网上签约系统,并延伸到各乡镇。销售合同增加的补充条款不得有免除开发企业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和排除购房者合法权利等内容。(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虚假注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大合同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非开发单位用自建房和集资房进行商品房销售的违法经营行为。有联合开发名义但开发企业未实际出资、未参与项目建设、销售、财务管理的挂靠经营行为的,对开发企业按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查处,对实际经营者按无证经营查处。2.土地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对不按期开发、囤积土地的行为,要依据出让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3.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建设经营行为的管理。对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未取得规划、用地、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不执行强制规范,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不按期交房,未经验收备案交房入住,不及时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等行为,要依据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在商品房交易环节,要重点查处发布虚假信息、违规认购、收取订金、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违法行为。4.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中经济诈骗、违法高利贷等行为。对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提前介入,尽早处理。5.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交换信息。建立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开会交换、汇总情况。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等司法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房地产涉诉案件情况,加强配合,促进案件快审快结,从而增强房地产企业的法律责任意识。(四)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用档案平台作用。凡发生不良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市级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后,要将查处结果及时告知房地产主管部门,录入信用档案。通过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引导企业自觉诚信经营,形成良性循环。(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通过媒体及各种形式的宣传,使群众熟悉了解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强化规划、建设、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广大消费者明白、理性消费,通过消费者自我保护、风险防范促进良性房地产市场环境氛围的形成,形成社会监督力量。三、抓紧处理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中已产生的遗留问题。对“烂尾楼”问题,要制订详细的解决方案,创造有利条件,尽快解决。对已有处置方案的项目,要加快处置进展,尽早进入实质性解决阶段。对已进入处置程序,但存在实际困难的项目,要视具体情况,在政策上或资金上给予帮助,克服困难,促进项目顺利完成。对需要经过司法处置的项目,要尽快确定和落实处置方案。对两证办理、配套完善等投诉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尽快予以解决。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