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开展“2012泸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泸州十大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函〔2013〕3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慈善事业是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为倡导全民慈善,大力弘扬慈善精神,激发公众慈善潜能,树立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2泸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泸州十大慈善人物”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感动泸州、大爱无疆二、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三、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慈善总会、泸州电视台四、活动主要内容(一)评选“2012泸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评选“感动泸州十大慈善人物”1.奖项设置“2012泸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感动泸州十大慈善人物”两个奖项,各评选10名获奖者。2.评选范围为泸州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的市内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均可参与申报评选。既可以是单人个体参评,也可以是群体参评。慈善行为的评选时间限定为2012年度。3.评选条件“2012泸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评选条件:(1)具有合法资格的各级企(事)业单位、组织。(2)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3)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履行单位的社会责任,在行业中有较高威望。(4)今年来向中华慈善总会、四川省慈善总会、泸州市慈善总会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实际捐赠款物1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突出。(5)经常举办慈善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感动泸州十大慈善人物”评选条件:(1)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2)积极参与慈善活动,自愿捐赠款物,事迹感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3)积极倡导慈善理念,长期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我市慈善公益活动,无私奉献,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较高。(4)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慈善理念效果显著,为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具有创意新颖的慈善行为。4.候选人推荐方式:(1)各区、县慈善会、民政局、市区、县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做好评选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同时,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推荐和自荐。(2)市直机关或系统推荐。(3)各新闻媒体推荐。(4)群众来电、来信等方式推荐。5.推荐材料及要求:(1)群众推荐的企业或个人可由推荐人填写申报表送至泸州市慈善总会办公室;(2)单位推荐的企业或个人填写申报表,推荐单位注明推荐意见后送至泸州市慈善总会办公室;(3)申报人的有效证件:企业要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4)申报人有关事迹的书面证明、证书、奖状、捐赠记录等复印件;(5)个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2寸免冠照片三张。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6.评选步骤:(1)推荐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下发活动方案,市属新闻媒体刊播评选活动通知,组建评委会,层层推荐候选人。(2)评审阶段(2013年2月1日至2月10日)。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将初评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3)颁发奖牌:2013年3月下旬举办泸州慈善公益晚会,向荣获泸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泸州十大人物颁发奖牌和证书。(二)举办慈善公益晚会1.活动时间:2013年3月下旬。2.晚会内容:宣传和弘扬泸州慈善文化,表彰并颁发“泸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泸州十大慈善人物”奖牌和证书。联系人:章琪联系电话:3156033(传真)联系地址:泸州市刺园路3段2号1号楼慈善总会办公室邮编:6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