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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关于印发泸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函〔2012〕110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泸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说明“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市融入成渝经济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时期,是泸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力实施“156”发展战略,创建生态市的攻坚时期。在全面落实“高位求进、加快发展”乘势而上的过程中,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将大大加快,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科学规划“十二五”时期的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合理布局环境保护重大工程,使环境规划实现效益最大化,做到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有力、措施有效、绩效明显”,应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以生态文明为统领,以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为手段,努力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展趋势,力争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逐步完善环境管理体系构建,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将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起到关键作用。泸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是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担负着从整体上、战略上和统筹规划上来研究和解决环境问题的任务。是全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积极探索和实践泸州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一)规划依据1.《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3.《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泸州生态市建设规划》5.《泸州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6.《泸州市“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书》(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和川南经济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为契机,紧紧围绕“156”发展战略,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为主题,以生态市建设为引领,以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机制、体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三)基本原则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是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的指向,是新时期环境保护事业基础和灵魂所在的观念,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高度融合为着眼点,从处理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这四大关系中去把握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来定位新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的作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防治结合。统筹考虑经济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关系,正确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阶段和历史使命,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布局、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以环境准入引导结构调整、以环境污染整治促进结构调整、以环保服务助推结构调整。结合当前的环境形势和地方经济结构现状,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引导地方经济的正确发展方向,树立大环保观念,在继续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摆到突出位置,努力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以要素规划研究为主线,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提升环境监管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为重点。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分类控制,分区推进。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加快形成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环保执法监管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基础保障体系和公众参与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进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格局,逐步完善统分结合、职责明确和阶层构成合理的环境管理格局,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努力构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控制的防范体系,积极创设全社会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性机制。健全保障,落实考核。进一步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组织协调,完善纵向、横向组织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以查促建,保障环境保护的持续推进;细化责任主体,权责利明确,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四)规划时限规划时限为2011—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现状基准年为2010年。(五)组织实施本规划通过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及区、县人民政府意见,由市政府发布实施。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本地区规划目标的实施,并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规划目标的实施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各综合部门负责将规划纳入其年度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规划目标的实施。一、“十二五”规划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趋势(一)“十二五”规划实施成效“十一五”以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强化执法监管、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科学发展”为工作主线,突出重点,奋发进取,攻坚克难,持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十一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所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基本落实。(1)抓关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取得突破。“十一五”期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是:到2010年底,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5万吨、0.5万吨、5万吨。2010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削减0.37万吨以上,二氧化硫削减1万吨以上。污染减排指标是国务院下达的刚性任务,必须完成。围绕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我们认真编制减排计划,扎实推进减排项目,全面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的各项措施。一是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容量一票否决制。把总量控制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容量一票否决制。二是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整治。2006年—2010年,全市共对106家工业污染超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5920吨/年、氨氮130吨/年、二氧化硫12299吨/年。三是大力实施结构减排。“十一五”以来,我市着力控制重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2006年—2010年共关停了243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线,共削减排放化学需氧量1837吨/年、二氧化硫407吨/年。四是全力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实行重奖重惩处,各责任单位采取超常规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总体进展顺利。五是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夯实污染减排基础。建立并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实施污染源减排监测制度,投资近400万元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立完善减排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考核制度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了对各区县、有关重点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2)抓服务,切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力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战略(规划)环评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已完成《西部化工城建设规划》、《古叙矿区总体规划》等规划环评工作,且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泸州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战略环评。二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实施环评审批,把住新增污染源头,有效地腾出了环境容量,促进了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的上马。“十一五”期间否决了30余个高污染、高能耗及国家明令取缔、禁止投资的项目。同时,强化“三同时”管理,健全全过程管理机制,纠正了一批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服务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缩短审批时限,提前介入,主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3)抓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显成效。一是着力抓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2007年,编制完成了《泸州市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全面取缔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2010年,市政府划拨10万元,重新设立了保护标志标牌;每月开展对水源地进行现场监察和采样监测,水质达标率100%。二是抓好城市大气污染整治。重点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餐饮煤油烟污染整治,市政府于2009年发布了《关于防治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的通告》,建立了部门联合整治机制,将环保审批作为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从源头控制污染,“十一五”期间共整治了城区煤油烟污染突出的餐馆900余家。三是抓好城市噪声综合整治。环保部门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环保、公安、建设、文化、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交通、社会生活、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等噪声污染实施整治,城区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四是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2010年开始对区县政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进一步提高区县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五是抓好危险废物处置和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各类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均处于受控状态,2010年会同市经信委重点抓好洞窝遗留铬渣的安全处置。(4)抓示范,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稳步推进。一是稳步推进生态细胞创建工作。全市已经创建生态乡镇26个、文明生态村66个、生态园区8个、生态家园955户,三个区对近郊农家乐污染进行全面治理。二是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2007年以来,我市通过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70万元,对2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投入4000万元进行污染治理。三是狠抓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2006年,我市划定1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了保护标志标识,建立了管理制度,落实了管理责任和人员,取缔了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所有工业排污口,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四是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建设。2009年启动农村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重点督查和指导以濑溪河、永宁河、龙溪河以及泸州/合江沿线为主的“三河一线”乡镇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五是编制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泸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于2010年10月1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5)抓队伍,环境管理能力得到新提高。一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和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充实执法装备,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各区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支队机构实现独立,监察执法队伍得到充实,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走在全省前列;完成环保部研究课题《小型三产企业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简易程序研究》。二是加强了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泸州市环境信息和污染源监控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对17家重点企业污染源废水、废气排放口的实时在线监控。三是加强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市监测站争取到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200余万元,用于改善监测装备水平。区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江阳区、叙永县和龙马潭区环境监测站通过资质评审。(6)抓根本,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市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形势下,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提高,2010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2%,优良天数比例增加了19.5个百分点。酸雨频率中心城区下降20个百分点。我市主要河流长江、沱江、永宁河水质有明显改善,其中长江仍保持Ⅱ类水质;沱江水质由2005年的Ⅳ类水质改善为Ⅱ类水质;永宁河水质由2005年的Ⅳ类水质改善为Ⅲ类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二)“十二五”规划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十二五”期间,泸州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将大大加快,产业结构、发展动力以及发展协调性等方面都将呈现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环境保护将面临新的形势。近几年来,泸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并取得一定成绩,但当前泸州社会经济正在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跨越的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局面,全市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环保工作压力巨大,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十二五”期间仍将存在并逐步显现。突出的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地表水小流域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濑溪河、龙溪河等小河流的流量小、流速低、自净能力差,水体所接纳的排污量已达到或超过纳污能力。在这样的状况下,一旦出现意外,将造成流域严重的污染事件,威胁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饮用水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涉及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具体,加之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和农业生产、畜禽养殖等农业污染问题突出,严重威胁农村局部地区水环境质量,造成水源地水质恶化。—城市酸雨、噪声、煤油烟、电磁辐射污染等环境问题逐步凸显。“十一五”期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酸雨发生频率也有所下降,但2010年仍达50%。且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原有规划布局性难题和新污染问题交织出现,城市噪声特别是交通噪声等环境问题逐步凸显,噪声、煤油烟、电磁辐射污染将成为“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不能适应时代需求。泸州市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不仅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而且结构性、区域性环境污染治理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严重短缺和资金投入有限导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资源配备不齐全,很多专项工作缺乏专门管理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严重阻碍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阻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面临诸多难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产业布局及结构的科学优化,但是目前泸州市产业结构“第三产业化”任重道远,产业结构高端化不足,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受土地、能源等要素制约,粗放型发展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转变。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突出矛盾主要体现在:Ø经济规模迅速增长和总量减排刚性约束的矛盾。随着“156”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十二五”末我市工业增加值将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随着经济总量增长而持续增长的污染物排放量将严重压缩原本就很小的工业减排空间,工业化进程加速与污染物减排刚性约束的矛盾在“十二五”期间将更加突出。Ø环境质量改善相对缓慢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期望值不断提高的矛盾。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环境质量期望值也不断提高,这与环境质量改善的艰巨性必然产生矛盾。Ø城市化进程加快与城市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随着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将对城市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带来的环境问题愈加明显。Ø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相对薄弱与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矛盾。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纵向推进和横向扩展,基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人员、设备等软硬件的配备还相对薄弱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迅速改变。特别是“十二五”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能力不足的短板效应将在“十二五”期间更加凸显。(三)“十二五”时期的环境发展趋势根据过去十年的发展经验,资源环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国家发展战略和环境需求,结合十七大提出的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确定我国环境保护的阶段目标是2010年实施主要污染物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以2020年环境状况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但未来一段时间,泸州人口将继续增加,工业化、城市化进一步加快,国内生产总值将以年均14%左右的速度增长,生态环境将承受更大压力,并呈现如下的环境趋势和特征:(1)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居高难下。目前,我市经济发展正向工业化中期阶段过渡,此阶段内,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第二产业的增长,传统意义上的污染型行业依然在增长。考虑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随着经济总量增长而持续增长的污染物产生量对环境安全压力越来越大。工业各行业随着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加强管理,污染物排放强度会降低,但是由于总的规模增长,污染物排放总量会居高不下,甚至有增加的可能,如处理能力滞后,对环境会造成更大的压力。(2)人口增长和消费转型产生空前的环境压力。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将逐步由以吃饱为标志的温饱型生活,向以享受和发展为标志的小康型生活转变,城乡居民消费类型将发生巨大变化。未来1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随着恩格尔系数的逐渐降低,高档耐用工业产品、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消费总量不断增加,电器、房屋以及汽车等家用消费品的增长速度还要加快。废旧家用电器、建筑废弃材料、报废汽车和轮胎等的回收和安全处置将成为未来1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在解决生活中一般有机污染物污染和粉尘污染问题后,氮、磷造成的水污染问题将日益突出,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2.5)危害将凸现出来。同时,汽车尾气污染趋势加重,加上其它能源消耗过程,氮氧化物排放量逐步增大,我市酸雨危害可能进一步加重。(3)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发展战略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国务院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实施,泸州地处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南贵昆经济区叠合部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将愈加凸显,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将大大加快,发展速度加快和发展方式转变,给我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带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在区域优势产业集群打造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如何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二者的互动发展与高度统一;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加强生态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发展的环境保护,避免布局零乱、无序发展的落后模式,走出一条在经济开发和发展过程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如何处理新技术发展在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有力工具的同时,可能会产生的许多新环境问题。这些都给“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二、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以环境监管能力体系建设为保障,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以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为环保工作主线,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实生态环境基础。(二)具体目标(1)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长江、沱江、赤水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水域标准,小流域水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到2015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水平,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全市酸雨污染水平有所下降,SO2浓度值控制在“十一五”范围内。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城市建成区各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dB(A)。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确保总量减排圆满完成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减排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6.7064万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670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876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6332万吨。通过总量减排专项规划的实施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大幅提高资源环境利用效率,优化产业布局,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度降低。“十二五”末,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对涉及重金属污染,“双超双有”等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城区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城区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规模化畜禽养殖、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治理率达到50%。(3)确保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泸州市生态市建设将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实现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县建设取得成效,社会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到“十二五”末期,确保完成生态市建设目标体系60%的工作目标,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完成省级生态县的建设,为泸州市2020年顺利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标准做好完美的铺垫。(4)确保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构建完善的“系统集成、资源优化、功能互补、响应及时”的环境监测预警与执法监管体系,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监控系统建成投运,重点行业环境风险源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环境应急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提升,固体废物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断健全,环境信息管理应用水平显著提高,环境管理基础设施和条件逐步改善,基本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新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5)确保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大力实施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科研五大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应急响应和环境管理四大体系,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努力做到环境监测“说清环境、支撑决策、服务民生、打造中心”。到2015年,初步建成适应历史性转变和满足全市环境管理需要的现代化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监测网路建设,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争将我市环境监测站打造为川南中心站。努力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到2015年,我市环境监察支队至少达《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二级标准,各区县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达三级标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察,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暨科学考察,提升环境应急手段和能力,抓实辐射环境监察。努力实现环境信息化工程。到2015年,基本建立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环境信息化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化机构,充实完善人员队伍,环境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完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实现环境政务业务信息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化、环境管理现代化。努力普及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和完善环境政务公开,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环境诚信制度,健全公众听证制度和参与机制,搭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提高环保系统公众认知度。大力开展生态警示教育、环境法制教育及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大规模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努力开拓环境科研事业。加强环保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十二五”期间开展环境空气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专项科研监测。加强技术骨干的培训,着力培养环保系统的学术带头人,在不同的业务领域有所建树,提高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环保意识及业务水平。(三)指标体系将具体目标中的各项约束性指标或指导性指标作为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指标,纳入到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中,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序号指标名称“十二五”指标内容指标控制值指标性质20122015一、环境质量指标1水环境质量长江、沱江、赤水河干流监测断面水质全部指标达到III类,长江出川断面水质主要指标达到II类95%100%约束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0%约束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95%约束性小流域水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无劣V类水质,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降低3%降低10%指导性主要湖库无劣V类水质//指导性2环境空气质量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90%≥90%约束性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水平//指导性全市酸雨污染水平有所下降//指导性3声环境质量城区(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dB(A)≤56dB(A)约束性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dB(A)≤68dB(A)约束性二、节能减排指标1经济发展单位GDP能耗/下降16%约束性2“三废”排放、处置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98%约束性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95%≥98%约束性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90%约束性危险废物处置率100%100%约束性3总量控制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万吨)/6.7064约束性氨氮(万吨)/0.6706约束性二氧化硫(万吨)/5.8767约束性氮氧化物(万吨)/2.6332约束性4污染治理能力城区(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5%≥85%约束性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0%≥50%约束性城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90%约束性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50%约束性规模化畜禽养殖、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治理率≥20%≥50%约束性三、环境安全保障指标1建成投运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监控系统/100%约束性2全面完成重点行业环境风险源调查和数据库/100%约束性3健全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指导性四、监管能力建设指标1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约束性2环境监察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约束性3环境信息化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约束性4环境宣教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环境诚信制度,大力开展生态警示教育、环境法制教育及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大规模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约束性5环境科研建立泸州市环境保护人才培训基地,着力培养环保系统的学术带头人//指导性注:规划指标体系涉及执行标准按规划颁布时现行标准执行。三、主要任务(一)坚持环境与经济相融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将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只有将环境保护的理念和要求纳入到经济发展全过程之中,提高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全面和深入地融合在一起,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1.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有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落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控制高能耗产业的增长,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统筹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项目审批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改、扩建项目增产不增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循环经济,强化集中发展,推行集中治理。加强金融、土地、环保、能源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产业政策中属限制类的新、改、扩建项目,禁止投资。2.更多地使用经济手段管理环境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提升泸州可持续发展能力,就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以保护环境为内容的“三个转变”,就需要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教育手段等方面的配合与配套。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增强的“倒逼”机制,分类指导,有保有压,促进扶优汰劣,实现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广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推行排污交易试点工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实现“以新带老”、“总量平衡”。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通过工艺技术改造、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耗能设备,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以“涉重”行业及“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结合泸州市工业结构和排污状况,有序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1年重点推进泸州老窖、青岛啤酒、硝化棉公司,2012年推进12家涉重金属企业和制革企业,2013—2015年推进造纸、化工等重点企业和古蔺郎酒厂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断促进企业改造升级,持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切实增强节能减排实效。(二)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1.水环境保护以保障城乡群众饮用水安全,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出发点,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整顿,采取措施保护饮用水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产生污染的企业,坚决取缔和搬迁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污染源,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积极开辟备用饮用水水源,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定有效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地下水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地下水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批复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泸州部分)的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通过狠抓总量减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场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区域污染综合防治,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的技术指导和财政投入,加快未达标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进程,完善污泥处理处置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切实提高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使污水治理投资发挥其作用与效益。大力加快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负荷率,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把管网、污泥、再生水利用作为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内容和“十二五”的工作重点,确保全部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继续推进小流域污染整治,以“三河一线”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为带动,全面推进我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运营投资力度,严格要求企业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的整体处理水平,确保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实现污染减排。在工业园区,推广集中式污染物处理模式,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挂牌整治企业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并督促列入计划的减排项目按时完成治理任务。2.大气环境保护继续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餐饮煤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强酸雨防治,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开展PM2.5监测评价工作,建立臭氧(O3)、一氧化碳(CO)、可入肺颗粒物(PM2.5)大气复合污染物立体监测网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区域协同控制转变。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落实火电脱硫脱硝政策,严格控制新建电厂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重点推进非电力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逐步开展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认真落实《泸州市城市煤油烟污染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2号令)及《关于防治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的通告》(泸市府布﹝2009﹞6号),在城市建成区内禁烧原煤和散煤,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城区餐饮业煤油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餐饮业环保前置审批,有营业功能的房地产项目必须设置专用烟道,不得在住宅区开办餐饮业。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加快治理老污染,从源头遏制新污染,依法关闭设在住宅楼内的污染扰民严重又无治理条件的餐饮娱乐业。遏制城市酸雨污染。深入研究区域酸雨形成机制。多方面入手,加强城区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防治,逐步推行新能源汽车。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酸雨污染减轻,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机动车尾气控制。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市政府在2012年前出台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办法,将机动车环保检测作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前置条件,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并核发环保标志;逐步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社会化工作,加强对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机动车环保维修制度,开展高污染机动车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以《泸州市清洁汽车产业2009—2015年发展规划》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并举,合理规划布局,有序推进的原则,促进清洁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全市新增CNG汽车6600辆,新建CNG加气站13座,汽车应用天然气和醇醚类燃料共替代油料5万吨。并在“十二五”期间,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加快黄标车淘汰力度,“十二五”期间淘汰黄标车9240辆。其它废气治理。严格控制工业有机废气污染,严格执行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治理改造方案,督促加油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加强城区印刷、汽车喷漆、服装干洗等企业的环境管理,规范其封闭作业行为,依法安装废气净化装置,减少废气污染排放。3.声环境保护环保部门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环保、公安、建设、文化、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企业、交通干线、社会生活、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等噪声污染实施整治。强化城市禁鸣管理,优化路网结构,严格建设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活娱乐区噪声的防治,切实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确保城区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好转,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国家标准要求。4.固体等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印染、造纸、医药、制革等企业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和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泥产生量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缓解污泥处置压力。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含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冶炼、食品添加剂、电子废弃物拆解与综合利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防控行业的整治,加快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的建设,规范企业物料堆放、废渣场,加强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利用的监管。通过实施《泸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系统,提高废弃产品环境无害化利用和处置水平。结合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调整,提倡源头削减,降低燃煤炉渣、钢渣等废物产生量,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以生产建筑材料为途径,建设煤矸石、粉煤灰制砖等生产线,重点提高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加强水处理污泥的处理、消纳和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善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垃圾填埋场及其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垃圾处理场的监督管理,废气和垃圾渗滤液要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安全处置危险废弃物。严格实行申报登记制度、联单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经营性设施许可证制度,对危险废物进行从生产、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存放、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控。对来自工业生产的危险废物,鼓励采取有效措施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处理的全部按规定进行处置。进一步加强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力度。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和旧家电拆解的环境监管,并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扎实推进固废资源化管理和综合利用。抓好全市煤矸石、粉煤灰、伴生矿、矿山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汽车回收处理力度,规范引导行业发展。加强废旧电器产品收集、运输、储存、拆解和处理等过程的污染防治。5.核与辐射环境保护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电磁辐射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的开发利用,伴有电磁辐射的活动环保设施措施的监管。全面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逐步提高辐射监管能力,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应设立辐射环境监管专职或兼职机构,市级建成放射源和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县区要逐步开展相应监测工作。开展对市域内电磁辐射设施和放射源的普查,达不到要求的,实施限期整改,对于废弃放射源,必须按要求妥善处置,确保环境安全。(三)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1.实施“村庄连片整治”工程,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以奖促治”政策。采取区域成片整体综合整治等方式,实施“村庄连片整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乡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重点采取集中与就地处理相结合,分片区规划建设集中式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好、水环境容量较小的地区采用工程设施处理;对人口密度较低的偏远地区,和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可利用湿地、沟塘等自然系统或无动力分散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圈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2.强化农村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科学育种、科学饲养,倡导改善农产品品质和注重食品安全,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技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鼓励发展规模化养殖场,推广采用“猪——沼——果”等能源生态模式综合治理,在畜牧业中倡导发展循环工艺,鼓励废物综合利用。积极开发适合不同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力争做到污染物零排放和最大限度的转化利用养殖废物为农肥和能源。土壤污染防治。完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控能力。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确保农产品安全。重点做好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采取技术、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和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科学施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在重点入河区域和主要生态保护区域开展人工湿地工程。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地膜污染的防治,提高旧膜利用率,积极推广环保可降解地膜。3.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完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机制,科学划定和调整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化工、造纸、酿酒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控制隐患。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及其周边的工业及生活污染治理、农业源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工作。通过集灌溉、饮用一体的古蔺县龙爪河引水工程、黄桷坝水库、锁口水库、倒流河水库、观文水库、三星桥水库、松溪水库、双河水库、银顶水库、马槽河水库等水利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在条件符合的农村地区修建集中供水设施取代分散式饮用水源。根据相关规定对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开辟备用水源地。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畜禽渔养殖,禁止在保护区内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保护区内游泳、洗衣物、垂钓、掩埋动物尸体、以及从事对水源水质有危害的其它活动,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4.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管体系突出抓好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环保管理延伸到乡镇和村,乡镇建立环保所或环保专职人员,行政村设立环保兼职人员,逐步建立农村三级环境管理体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的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有效推进公共资源均等配置,统筹安排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四)深化管理体系建设,构建区域联防联控,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系统,定期开展化工、医药、电镀等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排查及风险防范措施的评估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重大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按照风险识别影响程度,设置一、二、三级应急预案,列入管理档案,提高风险预防监控能力。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与安全监察、工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环境安全监管合力。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损害赔偿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作为保护环境的重大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制,明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认定原则以及赔偿方式、社会化分担模式,建立损害评估、损害赔偿以及损害修复的全过程技术体系与制度框架。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提出适应我市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模式与实施细则,促进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和赔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化和完善区域环保合作机制。在我市与重庆市永川区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泸县与隆昌、荣昌,古蔺和仁怀、习水建立流域合作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完善区域环保合作机制,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区域环境保护联动格局,借此转变我市地处四省、市交界特殊敏感地理位置面临的环保压力为不断深化和完善区域环保合作的区位优势。通过区域合作交流,不断提高环保工作能力,通过区域互补,构建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保障环境安全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四、重点工作(一)总量减排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通过《泸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实施,将重点围绕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电厂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加大污水处理厂及其收集管网建设,实施重点排污单位治理再提高工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等方面实现减排目标。1.强化结构减排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相关规定,加快对落后产能行业的淘汰力度,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地区和企业。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和落实关闭企业的配套政策措施。实行容量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引入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标准。对无总量指标和总量来源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准审批(污染治理项目除外),改、扩建项目增产不增污。2.细化工程减排抓好重点项目减排,强化工业、生活、农业三大污染源整治。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集中发展区、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各县、区政府要负责协调城建、国资、水务、发改部门研究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行机制,确保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稳定运行。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脱硫和脱硝工程改造建设,提高造纸行业污染治理,达到新标准要求。减少非电燃煤行业和生活燃煤量,加强建材、焦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回收利用高炉煤气资源和新能源等措施,减少燃煤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燃料水平,积极发展新能源,推广使用清洁能源。3.实化管理减排继续推进“三大体系”建设,一是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科学编制《泸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合理分配减排计划任务,具体落实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具体减排任务,明确减排目标完成责任主体,明确时间和进度。二是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着力强化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制定国控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工作计划,建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库。针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科学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经常化、网络化、自动化。三是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和符合实际的污染减排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具体的奖惩措施,对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季度考评、半年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二)生态市建设切实抓好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将生态文明融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加强资源的保护、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生态经济发展,保障生态安全。1.全面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在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分区生态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及主导功能的不同,遵循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及生态建设发展导向。2.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全力推动生态产业建设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严格限制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活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初步建成结构合理、效益显著、优势突出的工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一个能从原料、中间产物、废物到产品的物质循环生态工业体系。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向导,兼顾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确定矿产资源开采量。在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过程中努力提高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和煤矿瓦斯的利用;加强矿渣回填和综合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经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开展与消耗储量挂钩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试点工作,逐步推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推动矿山开采的生态恢复。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坚持与生态功能区划一致的原则,重点打造自然风光品牌、名城古镇品牌、红色文化品牌、酒池旅游品牌和田园生态景观品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旅游产业链。强化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倡导绿色产业发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与教育,开展绿色学校体系建设,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社会监督。3.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画稿溪、黄荆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设施,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开展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建立自然保护区数据库,加强重点保护物种的监测,初步建立自然保护区监测系统。(三)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问题和矛盾更加复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务必进一步加大投入和力度,全面推进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环保部门执行有力、监管到位,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环保事业不断向前发展。1.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按照“配强市级、配齐县级”原则要求,建成“市级测得准、县级测得出”的全面监测能力架构,完善各级部门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全市环境监测水平。到2015年,市、县环境监测站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在“十一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土壤监测能力及饮用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增加臭氧、PM2.5、VOC、温室气体、水质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设备,推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按照泸州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大气自动监测站发展规划,推动空气、地表水、噪声自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水(气、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高。对全市水质自动监测评价信息进行系统的分析、合理的分类和组合,构建各种专业应用系统,提高数据传输和分析效率。启动生态监测,推进生态能力建设工作,争取通过建立遥感简析工作站,逐步实现以遥感监测为技术核心的生态监测系统。2.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要求,提升全市监察执法能力水平。不断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提升现场执法办公与移动办公能力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及相互交流提高环境执法监察人员素质。逐步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工作,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加强环境信息和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提高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基本建立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环境信息化体系,实现环境政务业务信息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化、环境管理现代化。3.建设环境事故应急系统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建立全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系统,使我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到《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一级标准。加强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预警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并具备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事故监测快报的能力。根据我市重化工行业沿江集中分布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增强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在重点流域建立跨行政区的联合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并适时开展联动演习,增强处理跨行政区流域污染事故的能力。4.加强队伍建设与人才培训加大环保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人才,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深入推进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和廉洁型机关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团结奋斗的能力,增强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能力和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充分发挥环境科研和宣教工作的重要作用,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各类研究、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环保意识及业务水平。5.不断加强机制体制创新构建适应新经济发展形势下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执法监管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基础保障体系和公众参与体系,不断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科研和基层环保监管能力,逐步完善职责明确和构成合理的“大环保”格局。努力完善辐射监测站和宣教中心、环境信息和污染源监控中心的独立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落实;不断探索配置合理、结构有效的新管理模式;积极试行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垂直管理,全力打造环境监测区域中心站,为环境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四)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我市已正式启动“创模”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总指挥长、市长为指挥长、其他市领导为副指挥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模”指挥部。计划投资近20亿元,实施九大重点工程、155个项目。主要包括: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蓝天工程;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碧水工程;以噪声控制为重点的宁静工程;以加强中心城区绿化为重点的绿化工程;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的洁净工程;以生活垃圾、危险固废治理为主的固废防治工程;以让市民喝上放心水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以加强环境管理能力为重点的环境管理工程;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为重点的环境宣传工程。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要求,制定创模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创模目标任务,建立创模工作联络员、信息报送、资料收集、目标考核、督查督办等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环保重点工程,在2012年完成四川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在完成四川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后,编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力争在“十二五”末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五、重点项目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顺利完成规划任务,具体工作中,重点实施饮用水源保护重点工程,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工程,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合计8类,140个(套)建设项目,投资初步估算约32亿元。表5.1饮用水源保护规划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十二五”期间投资(万元)实施年度1乡镇饮用水水源调整工程对长江以北泸县、龙马潭、江阳区部分未以长江水为水源的乡镇,现在及今后水源水质没有保证的2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进行调整;纳溪、古蔺、叙永以山坪塘为水源地的乡镇,加快山坪塘整治,取缔周边污染源,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对古叙矿区以地下水为水源地的乡镇,强化地下水监测,并积极划定备用水源地。水务局80002011~20202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到2015年,解决18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水务局、卫生局、环保局40002011~20153饮水安全工程南郊二水厂一期、茜草二水厂一期工程水务局、国资委181372011~2012合计30137表5.2场镇污水治理规划项目表序号地区项目名称设计处理能力(万吨/日)实施年度1古蔺古蔺县污水处理厂(I期)0.7520112古蔺黄荆乡污水处理厂0.0420123古蔺德耀镇污水处理厂0.120124古蔺太平镇污水处理厂0.2220125古蔺二郎污水处理厂0.520136古蔺水口镇污水处理厂0.0520137古蔺双沙镇污水处理厂0.1120138古蔺永乐镇污水处理厂0.120139古蔺石宝镇污水处理厂0.11201410古蔺龙山镇污水处理厂0.13201411古蔺观文镇污水处理厂0.06201412古蔺箭竹苗族乡污水处理厂0.04201413合江白鹿镇污水处理厂0.045201214合江白米乡污水处理厂0.045201215合江白沙镇污水处理厂0.12201516合江大桥镇污水处理厂0.045201217合江福宝镇污水处理厂0.1201218合江九支镇污水处理厂0.2201519合江南滩镇污水处理厂0.015201320合江榕山镇污水处理厂0.3201521合江石龙乡污水处理厂0.015201322合江望龙镇污水处理厂0.045201223合江先滩镇污水处理厂0.02201324合江自怀镇污水处理厂0.01201325泸县潮河镇污水处理厂0.06201426泸县得胜镇污水处理厂0.06201227泸县方洞镇污水处理厂0.1201428泸县立石镇污水处理厂0.1201429泸县牛滩镇污水处理厂0.15201530泸县毗卢镇污水处理厂0.1201531泸县奇峰镇污水处理厂0.1201532泸县石桥镇污水处理厂0.1201433泸县太伏镇污水处理厂0.1201434泸县玄滩镇污水处理厂0.3201535泸县喻寺镇污水处理厂0.1201236泸县云锦镇污水处理厂0.1201337泸县云龙镇污水处理厂0.15201438泸县兆雅镇污水处理厂0.1201539泸县嘉明镇污水处理厂0.15201540叙永县观兴乡污水处理厂0.04201341叙永县后山镇污水处理厂0.03201442叙永县江门镇污水处理厂0.06201243叙永县两河镇污水处理厂0.06201244叙永县龙凤乡污水处理厂0.04201145叙永县落卜镇污水处理厂0.05201546叙永县麻城乡污水处理厂0.03201447叙永县马岭镇污水处理厂0.06201348叙永县水尾镇污水处理厂0.05201349叙永县天池镇污水处理厂0.05201450叙永县向林乡污水处理厂0.04201251叙永县兴隆乡污水处理厂0.04201152叙永县震东乡污水处理厂0.03201553纳溪区白节镇污水处理厂0.072201354纳溪区打古镇污水处理厂0.025201255纳溪区丰乐镇污水处理厂0.05201356纳溪区合面镇污水处理厂0.067201557纳溪区龙车镇污水处理厂0.045201258纳溪区纳溪区大渡口镇污水处理厂0.068201359纳溪区纳溪区护国镇污水处理厂0.25201460纳溪区渠坝镇污水处理厂0.04201461纳溪区上马镇污水处理厂0.086201462纳溪区天仙镇污水处理厂0.02201163龙马潭区长安乡污水处理厂0.05201264龙马潭区胡市镇污水处理厂0.05201265龙马潭区金龙乡污水处理厂0.05201366龙马潭区龙马潭区特兴镇污水处理厂0.05201267龙马潭区石洞镇污水处理厂0.3201468龙马潭区双加镇污水处理厂0.05201369江阳区丹林乡污水处理厂0.03201470江阳区方山镇污水处理厂0.03201271江阳区江北镇污水处理厂0.03201372江阳区况场镇污水处理厂0.03201373江阳区弥陀镇污水处理厂0.04201274江阳区通滩镇污水处理厂0.03201175江阳区分水乡污水处理厂0.03201476江阳区石寨乡污水处理厂0.032011表5.3废水处理规划项目表序号所在地项目名称污染类别实施单位投资额(万元)实施年度1古蔺县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废水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180002011/20122古蔺县四川省古蔺土城乡国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四川省古蔺土城乡国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5520113龙马潭区四川桂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水四川桂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40020114泸县泸州凤凰老窖曲酒厂废水泸州凤凰老窖曲酒厂16520115泸县泸州自然香酒业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废水泸州自然香酒业有限公司13020116江阳区泸州华莱特酒业有限公司废水泸州华莱特酒业有限公司21020117江阳区四川北方沁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废水四川北方沁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6220118龙马潭区泸州时代酒业有限公司废水泸州时代酒业有限公司3620119龙马潭区泸州龙之队酒业有限公司废水泸州龙之队酒业有限公司60201110泸县四川省泸州江泉酒业有限公司废水四川省泸州江泉酒业有限公司30201111泸县泸州五斗粮酒业有限公司废水泸州五斗粮酒业有限公司42201112泸县泸州市香满楼酒业有限公司废水泸州市香满楼酒业有限公司27201113泸县叙永县稻香村酒业有限公司废水叙永县稻香村酒业有限公司44201114泸县古蔺巷子深酒厂废水古蔺巷子深酒厂80201115龙马潭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改造二期工程废水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00201216龙马潭区四川省泸州五谷香酒厂废水四川省泸州五谷香酒厂130201217龙马潭区泸州天韵瓷业有限公司废水泸州天韵瓷业有限公司332201218纳溪区泸州康庆坊酒业有限公司酿酒废水废水泸州康庆坊酒业有限公司150201219古蔺县古蔺县源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古蔺县源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10201220泸县泸州醇窖酒厂废水泸州醇窖酒厂100201221古蔺县仙潭5000吨酿酒基地污水处理工程废水中国四川仙潭酒厂1000201322龙马潭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罗汉基地酿造废水废水、固废等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33900201323龙马潭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废水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1000201324江阳区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园区污染减排污水集中治理项目废水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有限公司38002014合计61963表5.4城市污水处理规划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处理能力投资额(万元)实施年度1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蓝田、茜草、泰安片区)国资委4万吨/日160002013/20142泸州市二道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国资委2万吨/日95002012/20143泸州市纳溪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区政府0.75万吨/日60002012/20144合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管网完善工程县政府1万吨/日40002012/20145泸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县政府0.5万吨/日50002012/20146古蔺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期工程及配套截污干管工程古蔺县国资公司0.75万吨/年,配套截污管12.5km60002012/2014合计46500表5.5环境质量整治规划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十二五”期间投资(万元)实施年度1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生活、工业面源的烟尘治理、建筑工地粉尘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控制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环保局、相关区人民政府1002011~2015表5.6新增CNG汽车规划区县数量(辆)种类江阳、龙马潭、纳溪3000CNGV泸县800CNGV合江800CNGV叙永600CNGV古蔺400CNGV其它1000CNGV共计6600CNGV表5.7工业废气污染治理规划项目表序号所在地项目名称污染类别实施单位投资额(万元)实施年度1江阳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脱硫技改工程废气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00020112龙马潭区壳牌(泸州)沥青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燃气废气壳牌(泸州)沥青有限公司16020113龙马潭区泸州天韵瓷业有限公司粉尘泸州天韵瓷业有限公司33220124江阳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技改、脱硝工程废气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0020135纳溪区四川新火炬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四川新火炬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2013合计31692表5.8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单位完成年度1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长江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安富水厂水源地、长江茜草饮用水源地、古蔺县龙爪河水源地、合江县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叙永县南门河土地坳水源地保护区隔离工程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县人民政府、泸州市水务(集团)、国土局、水务局2011~2012年2饮用水源地标志设施规范化建设长江茜草饮用水源地、长江安富水厂水源地、合江县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叙永县南门河土地坳饮用水源地、古蔺县龙爪河爪村水源地标识规范化工程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区、县人民政府、泸州市水务(集团)、国土局、水务局、市财政局2011年3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程叙永县南门河土地坳饮用水源地、古蔺县龙爪河爪村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工程;长江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北郊水厂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码头关闭或取缔整治工程;长江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安富水厂水源地、长江茜草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排污口整治工程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区、县人民政府、泸州市水务(集团)、国土局、水务局、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城管局2011~2014年4备用水源建设主城区备用水源、纳溪区城区备用水源、合江县城区备用水源、叙永县城区备用水源、古蔺县城区备用水源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市国土局、区、县人民政府2011~2015年5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古蔺县龙爪河龙爪村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古蔺县人民政府2015年6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工程长江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茜草水厂水源地、长江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安富水厂水源地、合江县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环境监控视频系统建设工程环保局、财政局区、县人民政府2011~2012年7饮用水源地数据管理系统及监控管理中心饮用水源地数据管理系统及监控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环保局、财政局、江阳区人民政府2012年8应急能力建设工程长江南郊水厂水源地预警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长江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茜草水厂水源地、长江北郊水厂水源地、长江安富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应急设施建设工程环保局、财政局、水务局、国土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卫生局、泸州市水务(集团)、区、县人民政府2012~2015年表5.9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规划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万元)实施单位实施年度1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1000吨/日70000城管局20152叙永县垃圾处理场建成投用5000叙永县政府2013合计75000表5.10“十二五”期间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单位“十二五”期间投资(万元)实施年度1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开展农村面源污染调查,做好农药、化肥、农膜和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工作,土壤污染治理。购置气、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消煮炉、大气采样器和相关配套设备等各两台套;实施田园、家园、公共清洁设施建设,推广农艺措施等的乡村清洁工程。环保局、畜牧局、农业局50002011~2015表5.11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单位“十二五”期间投资实施年度1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交通干线自动监测站建设;原有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应急监测;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建设;人才培训工程;监测运行经费。环保局20002011~2015表5.12“十二五”期间生态市建设规划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十二五”期间投资(万元)实施年度1环境宣传教育工程在全市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环保局、教育局30002011~20152生态乡镇建设工程全市创建生态乡镇达到60个区、县政府25002011~20153生态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生态学校建设,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重点建一批高质量的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教育基地环保局、教育局10002011~20154生态文化网络体系建设工程泸州生态市网站建设。在网站中,开展与生态市建设有关的内容宣传。及时报道生态管理行为、环境突发事件等专题新闻,建立和完善生态新闻机制,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和生态环境统计公报。环保局2011~20155文明生态村建设工程生态细胞创建工程,完成500个以上文明生态村示范工程建设区、县政府50002011~20156自然保护区建设画稿溪保护区墩梓保护站、玉皇观保护站、桥沟头保护点、凉水井保护点、西溪保护点、磨子桥保护点的项目建设;1.7KM水画路改建,森林防火瞭望塔建设;10KM巡护小道的维护。区界桩埋设,保护区网站建设等环保局、林业局2502011~2015画稿溪综合科学考察;保护站、点的附属工程建设125科研设施和生态监测项目150宣教中心、标本馆建设300合计12325表5.13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单位“十二五”期间投资实施年度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环保局18002013年完成库房建设(600万元),落实第一批环境应急物资入库(600万元)。2015年第二批应急物资入库(600万元)。2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处置中心机构报批、落实专职人员编制、机构挂牌、印章启用;落实仪器设备、交通、通信、防护器材装备等。按国家环境保护部《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达一级标准。环保局8002013年完成机构报批,2015年完成人员编制、装备到位。3环境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实现软件购买、安装、调试和运行。环保局12002013年完成设计方案,2015年完成安装、调试。合计3800表5.14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规划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单位“十二五”期间投资实施年度1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按照《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用于购置系统软件、系统升级改造、安全与运行维护等,硬件修理和更换费用;各区县信息监控中心运行经费;泸州市环境信息和污染源监控中心监控及运行费用;突发灾害损坏设备预备金;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人才培训费用环保局3300.52010~20152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支队按《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二级、区县按三级标准购置、更新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支队、叙永、合江环境监察执法用房建设;支队、四县三区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培训等。支队编制由32名增加至40名,各区县由106名增加到140名(每区县20名)环保局,区、县人民政府60002010~2015合计9300.5六、保障措施(一)健全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体现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组织部门要把环保指标纳入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公布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问责制和奖惩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对未完成任务、造成环境质量恶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政府、企业及其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业企业达标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情况。对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污染减排任务和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突出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强化环境执法体系一是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确保经费投入和队伍编制,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推动我市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和人员素质的提高,着力打造素质高、业务精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继续深化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环境执法调查取证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以及环境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促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强化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全面执法。进一步发挥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能,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积极支持其它有关部门依法行使环境管理权,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三)健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及投融资体系,进一步拓宽环保资金的投融资渠道。推广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开展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电力(热力)行业烟气脱硝补助等经济政策,激励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有效配置环境资源。推行排污交易试点工作,制定排污交易的总量核查办法。出台有利于污水回用的价格优惠政策,以经济杠杆推动污水资源化。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四)健全完善科技支撑体系保护环境是一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依靠科技的系统工程,抓好环保规划、推进环保科技是搞好环境保护的原动力。通过制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环境要素达标规划等,明确工作目标、产生工作压力、激发工作动力。同时,针对泸州市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完成一批泸州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难题的解析和攻关,加强科学研究、科技工程示范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建立鼓励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促进我市环保产业发展。(五)健全完善环保宣教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宣传、教育、环保部门要联合制定实施国家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计划。司法、科技等部门要把环保普法、环保科普列入全市普法计划和科普计划组织实施。通过设立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湿地公园、开设市级媒体专栏、搭建网络平台、出版知识读本、创建生态示范工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积极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健全社会参与监督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环保执法行为公开、环保政务公开和环境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完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等环境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完善座谈会、论证会和公众听证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决策。加强信访工作,切实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畅通群众环境投诉渠道,建立高效的信访接待与调处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防止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泸州资源、人才、产业、区位等各方面的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不断完善开放合作的政策,不断优化合作机制和环境,坚定不移地拓展和深化环保外经合作项目。努力构建全方位、宽领域的开放合作格局。积极开展合作培训,借鉴发达地区、先进地区成功的环保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市环保技术和管理水平。探索建立成渝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机制,逐步形成三峡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流域合作机制,全力打造区域环保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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