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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红色旅游规划(2007—2015)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红色旅游规划(2007—2015)〉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1〕14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红色旅游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红色旅游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四川省红色旅游规划和泸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红色引领,线路统筹,产业互动”的发展要求,以线路统筹为核心,着力抓好四渡赤水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积极打造“四渡赤水.红色都市.护国丰碑”3大主题品牌,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红色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红色旅游产品品质,为把泸州建设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旅游组织中心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一)组织编制红色旅游线路规划红军四渡赤水太平渡纪念地被列入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和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龙透关即将作为国家第二批列入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景点,这为我市红色旅游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2011年,要以发展红色旅游为契机,创新区域合作模式,跳出同质化竞争的境遇,以线路统筹思想为指导,加快编制完成《泸州市红色旅游线路策划》,明确发展重点,统筹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名酒文化、生态文化、历史文化、乡村休闲等各类旅游产品,积极培育红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和线路,满足多样性的旅游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外侨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二)夯实基础实施建设1.加快推进纳黔高速公路、宜泸渝高速合江至纳溪段、成都—自贡—泸州—赤水高速公路泸州段、叙蔺高速公路建设,积极做好南渝泸高速的前期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和交通部门要按照“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积极搞好与红色景区连接的旅游交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2.推进红色旅游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红色旅游信息网络;积极开发长征文化等红色旅游商品。(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我市红军四渡赤水太平渡纪念地建设项目古镇维修改造工程作为全省重大旅游项目,2011年投资2000万元,完成博物馆公路、步游道、停车场、星级厕所和标识系统工程以及博物馆和游客中心改造等建设项目,实现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奋斗目标。(责任单位:古蔺县人民政府)尽快启动龙透关景区规划编制工作,并争取国家发改委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外侨旅游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况场朱德旧居陈列馆要尽快完善包括陈家花园在内的整体打造规划,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为景区提档升级寻求政策支撑和财力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护国丰碑主题公园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并积极争取纳入全省红色旅游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纳溪区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加强宣传推广要结合建党90周年等重要节庆,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积极介绍红色旅游景区、精品线路,鼓励和支持各类网站开设专版专栏宣传推广红色旅游。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借助各类平台,做好红色旅游的社会宣传。要通过组织“红歌传唱”活动,营造“唱响红色经典,传承长征精神”的积极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外侨旅游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旅游景区讲解员(导游员)培训班,重点对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进行培训。与地方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地合作,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区县旅游局领导、景区管理人员前往发展红色旅游的先进地方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有效的运作模式。(责任单位:市外侨旅游局、市教育局)(三)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坚持妥善保护、科学利用的原则,对已确定为革命遗址的地点,要采取制作“革命遗址解说牌”等措施予以标示,加强对我市重要红色旅游文物、遗迹遗址、纪念地、名人故居的修复保护,推动红色旅游文化的传承。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重视文物、文献资料的发掘、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红色旅游思想文化内涵,要创新妥善保护和科学利用红色旅游资源的措施办法,增加红色旅游的景点和线路,促进红色旅游进一步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外侨旅游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四)加大资金投入1.景区基础设施所需资金,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专项资金投入。2.要加强红色旅游项目和文化、林业、水利、农业、交通、城建、环保、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的整合,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3.凡国家政策允许、适合于独立开发经营的项目,要积极鼓励社会和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独立投资建设。也可以采取合作、合资、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要引进新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模式加强管理。(五)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红色旅游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红色旅游景区(点)所在地政府,要统一领导和管理本地区的红色旅游发展工作,落实相关责任,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统筹保障,将红色旅游的各项工作做实做好。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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