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泸州产业园区

四川泸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泸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泸州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我市从2008年正式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以来,经过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已于2009年成功获得“省级森林城市”称号。目前,我市正在为2011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而努力奋斗。为了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创森的知晓度和支持率,激发广大市民爱绿、培绿的热情,有力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明年创建目标的实现,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公益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募捐原则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二、募捐范围在泸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全体市民。三、募捐形式募捐资金、捐赠绿化苗木、自建认养绿地等。四、捐赠时间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五、资金管理与监督市创森办负责市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大额个人募捐款的接收、统计、缴存等管理工作。各区县创森办负责区县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个人募捐款的接收、统计、缴存工作。财政、民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所捐款项必须全额用于创森,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六、鼓励办法所有捐赠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在泸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网站上公布鸣谢。企事业单位、团体捐赠50万元以上,个人捐赠10万元以上的,由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在项目实施区适当位置刻碑纪念。同时在《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绿色天府》、《中国绿色时报》鸣谢。七、有关具体要求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募集的捐款于2011年2月18日前汇缴泸州市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捐赠户名:泸州市财政局开户行:市商行营业部账号:2250000000072833联系电话:0830—3110171捐赠地点:泸州市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江阳西路7号)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公益募捐活动方案一、募捐活动的宗旨和目的通过公益募捐活动,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创森责任,强化全民创森意识,聚全民之智,举全民之力,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广泛地投身于植树造林、绿化家乡的伟大事业,力争2011年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二、募捐活动的原则和范围(一)原则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加强监督。(二)范围1.在泸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工商业主。2.热心于泸州绿化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三、募捐活动的组织领导本次公益募捐活动,由各级政府统一负责,各级创森办具体实施。市创森办负责社会募捐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大额个人捐款的接收、统计、缴存工作。各区县创森办负责区县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个人捐款的接收、统计、缴存工作。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募捐款的管理使用规范。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和共建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四、时间安排(一)2010年11中旬前由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公益募捐活动的文件。(二)2010年11月底前由市政府召开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协调会。(三)2010年12月市创森办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事业单位走访,签订认捐书。(四)2011年3月举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文艺晚会。即大型公益募捐活动表彰大会。

四川泸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