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攻坚年”主题,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率先建成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和国际化生态旅游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局长(主任)办公会议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全市广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到法治政府建设全流程、全环节,提升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讲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科学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制定《都江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组织申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示范案例和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双评选”活动,培育、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推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五)不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探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技术,全面落实成都市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综合应用,实现重点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省、成都市要求2021年底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完成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改革试点,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青城山旅游装备产业功能区试点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供地和“图证分离”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青城山旅游装备产业功能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七)健全镇(街道)职能体系。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区(市)县向镇(街道)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权力的部署,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按需下放”“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向镇(街道)下放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工作。完善镇(街道)职责任务、公共服务事项、属地管理重点领域责任分工“三张清单”,落实落细法定事项和赋权事项,推动实现与镇(街道)“三张清单”无缝对接、系统集成。[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八)推进常态化疫情依法防控。坚持依法审慎决策,加强应急措施合法性审查,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保障。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机制,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九)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优化组织,打包成“我要开餐馆”“我要开理发店”“我要开书店”等“套餐”事项,群众按照“套餐”指南流程,一次性办成一件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积极推广宣传使用成都天府“蓉易办”平台。试点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多个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及互认,探索开展简单事项无人自助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十)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率、审查率实现100%。推行专家协审、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抽查、通报制度。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扎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一)严格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完善本级“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在制定涉及全局性的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文件、重大经济和产业政策、重大规划以及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安全、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二)着力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对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特定群体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按规定充分听取公众或者有关群体意见。健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三)持续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题申报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能力建设,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业务培训,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优秀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事项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四)持续推进合规性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涉及贸易政策的,严格执行在拟订过程中进行合规性评估。推进性别平等审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妇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五)强化专家咨询作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机构在决策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持续开展政策效果综合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协同监管机制。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镇(街道)执法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执法深入“镇(街道)最后一公里”。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市级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八)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推进旅游市场“五大乱象”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深化行刑衔接,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文体旅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市级部门](十九)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清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持续深化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将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应用,推行“主动发现、智能预警、自动派单、管理闭环”智慧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证件申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市级部门](二十)加大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力度。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积极推进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在群众关切的重点执法领域推广“首违不罚”制度。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频次。全市柔性执法占比不低于10%。[责任单位: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市级部门]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十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完善行政机关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和反馈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十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抽查考核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抽考执法人员、抽查执法案卷比例均不低于10%。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测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二十三)全面提升网络理政效能。深化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机制配套,统筹推动各类数据等信息资源的智慧融合。推动气象一张图、应急指挥平台、旅游大数据平台接入智慧城市大脑,建设“一屏观、一网管”指挥运行体系。认真落实网络理政+检察机关、网络理政+纪检监察两个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我市网络理政工作质效,提升群众满意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十四)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围绕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强政策发布、做好政策解读。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六、积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十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决策部署,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违法案件约谈和通报机制,督促行政行为问题整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建议书的指导监督作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落实《成都市行政复议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实战练兵,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全流程进行系统培训,积极参加成都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十六)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法委办发[2021]4号),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构建多方协同、权责明晰、高效联动的出庭应诉机制,切实减少行政争议。建立行政应诉交办、备案、通报、约谈等机制,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十七)高效推进矛盾风险预防调处。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构建道路交通、劳动人事、房产物业等专业化纠纷“一站式”联动化解平台,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及纠纷处理制度。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加强金融、住建等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并鼓励社会监督。优化信访领域矛盾风险隐患会商研判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十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功能区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建设,推进3个产业功能区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嵌入化服务,依法高效快捷地向产业功能区企业及职工提供阶段式、多样化、实用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加强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互联互通,积极打造“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的公共法律服务新场景。持续简化法律援助和公证办理的审批流程,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存在特殊情况的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让群众少跑路。[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产业功能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