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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1日 政策文号:成住建发〔2021〕23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四川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建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在蓉建筑业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建筑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业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重点关注企业进行检查(附件1):(一)近一年来出现过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二)近一年来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三)近一年来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的企业。二、检查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1.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是否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录入信息一致,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执业人员等是否与报送信息一致;2.建筑业企业是否保持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二)企业市场行为1.企业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情况,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2.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利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全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及一般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到岗考勤情况进行认定,对未配备相关人员或配备人员考勤未达到我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标准的,此项检查认定为不合格,并核查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现场管理资料;3.根治欠薪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核查是否对建筑工人实施实名制管理,是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三、检查安排(一)企业资质(资格)情况核查1.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30日)各受检企业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市场行为等进行自查摸排,立行立改。2.初审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0日)市住建局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检查企业注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核查。3.整改阶段(2021年12月21日-2022年3月20日)资质条件“双随机”检查不符合,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满,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企业市场行为核查1.市住建局通过梳理受检建筑业企业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的在建项目,采取随机方式抽取出161个受检项目。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监督部门官方认定抽选社会监督员,与区(市)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由检查组按照“成都市受检企业在建项目抽查清单”对辖区内受检项目开展检查(附件2)。2.市场行为检查不合格的,由各区(市)县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3.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受检企业在建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表》(附件3)及《受检企业在建项目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市住建局对受检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四、工作要求(一)各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要求认真排查整改。(二)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应严格依法依规,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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