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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14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154”总体部署,突出“一心四区”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为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国际范成北新中心城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深入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要求,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审批用时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坚决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广“首证通”新模式。实施简化企业开办行动,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5个工作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三)加强和优化政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分类分层探索服务审批事项“全域通办”。深化“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错时延时服务工作制,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19年,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面推广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编制实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积极探索容缺执法、人性执法方式,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五)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加快清理不符合现行改革和开放政策、不利于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束缚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对侵犯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六)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大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配合上级做好有关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全面提升网络理政效能(一)深化网络理政框架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以“城市大脑”为中枢、政府门户网站为总入口、六大功能平台为业务核心、三大技术平台为基础支撑、七项工作机制为制度保障的“11637”网络理政框架体系,完善区网络理政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城市大脑”作用。[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二)提升网络理政服务企业能力。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打造网络理政移动客户端企业版,做实做优“服务企业信箱”,建立完善融合企业诉求回应、企业政策宣讲、企业服务办理、企业需求挖掘的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快速搜集整理、部门回应解读、热点聚焦专报等联动机制,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三)提高网络理政办理效率。完善高效、快捷的来电来信办理机制,网络理政工作全面实现回复办理率达100%,诉求解决率、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时,要坚持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贯穿始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加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服务决策的质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上级部署,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广应用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统一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根据市上工作安排,出台我区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变化,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实现“教科书式执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四)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依法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六、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备案率达100%。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卷)评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全面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以政务信息公开促进政务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七、积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深入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规范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二)深化行政复议机制创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深化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平台运行、在线办理。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三)落实行政应诉职责。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成办函〔2018〕184号),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考评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八、加大组织保障和落实力度(一)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细化督察内容,完善督察方式,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强化典型示范和宣传培训。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案例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双评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推进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和改进宣传方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香投集团,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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