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设立成都双流区 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双流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5日
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四川省撤销双流县,设立成都市双流区,以原双流县行政区域为双流区行政区域,区政府驻东升街道顺城街1号。此次调整旨在优化成都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区域发展能级,为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创造更优环境,标志着双流发展进入新阶段。
一、行政区域调整的核心内容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明确,撤销双流县后设立的成都市双流区,其行政区域范围与原双流县保持一致,未涉及周边区域的拆分或合并。双流区人民政府驻地确定为东升街道顺城街1号,保持了行政中心的稳定性,有助于确保各项政务工作平稳过渡。这一调整既延续了双流的历史脉络,又为其融入成都城市发展大局奠定了空间基础。
二、审批流程与政策依据
作为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环节,四川省人民政府此前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撤销双流县设立成都市双流区的请示,充分论证了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国务院在审慎研究后作出批复,同意这一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整个过程严格遵循《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规范性与严肃性,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三、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
根据国务院批复要求,双流区设立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机构需严格遵循“精简、统
一、效能”原则进行设置。这意味着将对原双流县的行政、事业等机构进行优化整合,避免职能交叉与资源浪费,提升行政运行效率。同时,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需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勘定,确保区域管理清晰有序。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方面,国务院明确由四川省自行统筹解决,强调了地方政府在改革中的主体责任。
四、纪律要求与“约法三章”落实
为确保行政区划调整不增加行政成本、不偏离改革初衷,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提出多项纪律要求。其中包括严格禁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数量,不提高“三公”经费标准,严格落实“约法三章”相关规定。这些要求旨在从源头上杜绝铺张浪费和机构膨胀,保障公共财政资源更多用于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维护改革的廉洁性与实效性。
五、区域发展的战略意义
此次撤县设区对成都及双流的发展具有深远战略意义。一方面,有助于成都进一步优化城市总体布局,推动中心城区与周边区域的功能互补和资源整合,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与辐射带动能力。另一方面,双流区的设立将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招商引资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和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高端产业和项目落地。同时,通过区域协同发展,能够更好地统筹城乡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工作,推动双流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