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4日
政策文号:双办发〔2022〕4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成都市双流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30日成都市双流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方案全区于2017年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要求,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和复审制度,每满5年接受一次复审。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全区将于2023年开展复评审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复评审验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三)坚持突出特色创新,整体带动全区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打造有双流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推进健康双流建设。(二)工作目标1.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2.环境支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4.健康教育。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5.优化管理。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三)工作指标1.环境支持类指标:健康社区覆盖率达40%以上;建设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新增2个、每类达10个以上;健康步道、小屋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健康主题公园、一条街每类建设1个;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达100%;设备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场地比例≥30%;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覆盖率达100%;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近5年降低10%。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类指标: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村(社区)覆盖率达50%。3.慢性病全程管理类指标:学生健康体检率≥90%,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70%;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结构门诊量占比≥5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70%;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7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站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辖区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100%;辖区内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街道(不含乡镇)达100%;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70%。三、工作内容(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府办。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完善多部门联合督导机制,下发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二)构建慢性病防控支持性环境通过开展全民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身运动、烟草控制等活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等措施,完善慢性病防控支持性环境。各镇(街道)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开展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创建活动,每类不少于10个;开展健康家庭评选工作;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加强15分钟健身圈的建设、普及公共体育;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健身活动;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进一步建设健康主题公园、艺术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健康检测点,进一步建设健康一条街。(三)整合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强化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区疾控中心按职能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四)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年至少开展6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要建设健康教育活动室、设立宣传栏,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幼儿园、中小学校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五)全面加强慢性病全程管理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开展高危人群登记与管理;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提高30岁以上人群高血压、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率;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高效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有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要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要引进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要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养老机构要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六)进一步做好慢性病监测评估工作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规范开展覆盖全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全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每5年要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每5年要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要用于政府工作报告。(七)打造具有双流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要与双流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总结要有创新、特色案例。四、复评审步骤(一)准备阶段(2022年8—12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召开复评审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各项复评审工作。(二)实施阶段(2023年1—2月)。示范区复评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对照国家慢性病防治综合示范区要求和指标,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资料归档组卷工作和现场准备工作。(三)自评阶段(2023年3月)。各成员单位对照国家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示范区复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开展督查,形成全区自评报告。(四)整改阶段(2023年4月)。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评和专家督查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五)国家复审阶段(2023年5—6月)。接受国家卫健委组织的复评审。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流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卫健局局长为副组长,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具体负责我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二)目标督查与质控工作机制。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将复评审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加强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复评审工作,按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四)加强技术支持。邀请省、市、区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五)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工作经费。(六)加强政策保障。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广“三减三健”,加强烟酒控制,促进心理健康,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患者医疗保障等。(七)提高能力建设。强化慢性病防控队伍,区属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完善指导和培训制度,区级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定期为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深化区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指导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