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一老一小”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现将《成都市双流区“一老一小”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1日成都市双流区“一老一小”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国家、省、市“一老一小”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老有颐养”“幼有善育”幸福样本城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布科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惠及全民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一老一小”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养老方面,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大幅增强,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托育方面,加快补齐托位短板,新增托位数不少于7740个(2022年已完成5500个,2023年新增不少于600个、2024年新增不少于700个、2025年新增不少于940个)。表1具体指标目标类别序号指标名称2020年2025年总体指标1人均预期寿命(岁)81.6382.42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95总体指标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954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个)3.934.55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5.65156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85≧957兜底保障老年人周探访率(%)951008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6.1≧909新生儿访视率(%)99.96≧901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8.12≧9011备案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配备率(%)—100普惠服务12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376013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数(张)696110014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张)—50015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5010016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17普惠性托位占比(%)—5018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配置标准化母婴设施数量(个)38应建尽建19区(市)县级综合托育机构数量(个)—120示范性托育机构数(个)—421备案托育服务机构数(个)32522托位数(个)—7740二、重点任务(一)建立与功能布局和人口分布相适应的精准配置机制1.优化完善服务布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用地性质和规模,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拆迁待建、选址重建等服务功能短板,实现资源集约式下沉社区。超前谋划配置优质养老托育服务资源,有效应对城市新区未来人口快速增长带来的爆发式民生需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加强建设服务设施。实行“两无偿一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即社区服务用房40%以上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公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公益性养老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面积不得少于750平方米,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村)联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推动新建成小区强化社区养老配套设施。推进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公办敬老院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功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旧城区和新建城区每个街道规划布局至少1处社区养老机构,每个社区规划布局至少1处日间照料中心,规划上引导新旧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允许婴幼儿照护机构利用社区资源设置室外活动场地。(责任单位:区委社治委、区民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卫健局)(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3.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根据我区“一老一小”群体服务需求,编制养老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储备清单,有序将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事项列入储备清单,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建设标准。及时梳理“一老一小”群体最新需求,推动储备清单和服务标准动态调整,不断扩展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一老一小”重点民生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4.提升“一老一小”群体基本保障水平。丰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结合实际逐步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适时将补贴对象拓展为常住老年人口,做好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儿童预防接种、新生儿访视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5.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加强社会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依托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婴幼儿照护机构等,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及照护指导、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疾病预防、口腔保健、心理健康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6.完善养老基本公共保障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按上级要求逐步提升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深化社会救助+关爱援助+公益慈善“三位一体”社会救助模式,持续推进救助慈善一体运行,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实现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三)扩大多元服务供给7.充分发挥公办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服务提能工程,重点为特困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托养、护理服务。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改革,加快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公办养老机构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适当拓展服务对象,发挥公办机构在服务定价中的“压舱石”作用。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支持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公建配套、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建的养老设施实施公建民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国资金融局)8.促进普惠服务发展。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普惠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机构,指导普惠养老托育机构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鼓励民间资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全区普惠养老床位数、普惠托位数占比分别不低于55%、5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9.壮大市场化中高端服务主体。培育打造一批养老托育服务领先项目,树立行业标杆。支持京东方智慧康养等项目建设,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双流兴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积极引进世界领先、全国一流的知名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增加中高端养老托育产品供给。积极推动生物医学、运动康复服务、生态康养等涉老产业和婴幼儿产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养老托育机构备案手续,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投促局、区卫健局、区国资金融局)(四)强化居家社区服务10.增强居家社区服务能力。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做实“一老一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支持已建成社区养老院提升护理能力。制定完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分类梳理运营良好、提档升级转型、拆迁新建、清理退出日间照料中心清单,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转型升级;综合考虑区域布局、人口密度等因素,促进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打造医养结合和多元融合点位,推动部分涉农社区日照中心转型,在农村地区合理设置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对特殊困难老年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每月对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开展1次巡访关爱,对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照料服务。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到2025年,建设家庭照护床位不低于270张。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托育服务”试点。发展“1(示范性托育机构)+N(社区托育点)”托育服务模式,推动优质托育服务资源下沉到社区。探索家庭托育点规范管理,支持家庭托育点就近提供全日托、临时托、计时托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11.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老有所养,全面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融合,通过嵌入式和智能化,建设“一站多点、医养融合”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功能设置、建设规模、服务标准等规范,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为社区养老综合体。建设老幼复合型社区综合体,打造全龄互动社区。到2025年,全区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全区建成老幼复合型社区综合体不少于5个,灵活运用租赁、委托、联合等经营模式,就近提供日托、全托和居家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12.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增设老年人助餐服务功能;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利用社区公服配套设施建设老年人助餐点(社区食堂),在坚持“市场+公益”原则,优先满足老年人就近就餐需求;根据辖区老年人就餐需求,鼓励诚信经营、管理规范、价格适中、安全可靠的社会餐饮企业设立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就餐区)。以“城区15分钟、郊区30分钟”为配餐半径,提供配送入户、邻里互助等配餐服务。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公开老年助餐服务地图,开通助餐服务热线。加强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定期对助餐承办机构生产环境、原材料、工艺流程等方面开展巡查和监管,建立餐食留样制度,确保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到2025年,实现社区助餐服务与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嵌入式社区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体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组织、协同实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五)完善健康支撑体系13.提高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一老一小”群体健康素养,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疾病防控策略。完善妇幼保健体系,促进区妇幼保健院二期业务楼投入使用,加强病理实验室建设,建立区域产前诊断中心。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加强儿童视力保健、口腔保健,做优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广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等民生项目。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老年人常见癌症筛查、婴幼儿生长发育指导等专项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力度。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群体。(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14.促进医养康养结合。积极推进老有所医,推动区内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老年门诊,增设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医养结合重要平台。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或家庭医生工作室,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介。支持以家庭病床的方式将护理服务、医疗康养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打造怡心湖、永安运动健康产业集群,布局生态康养旅游。依托黄龙溪、永安湖森林公园等良好的生态本底及农业资源,提档升级休闲农业产品,植入医疗、康养、健康服务产业,开发医药研学、康养休闲等旅游线路,促进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发展。按上级要求将安宁疗护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改革范围。(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黄龙溪镇、永安镇)15.推行医育结合模式。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资源优势,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家庭照护+机构照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服务”的“医育结合”服务。将科学照料看护、避免意外伤害等照护方法、技巧、知识纳入儿保门诊儿童保健。推行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制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护人员或公卫人员“一对一”担任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对托育机构婴幼儿健康服务开展专项指导,加强托育服务卫生保健、疾病管理、质量控制。组建区域照护专家库,将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成为区域3岁以下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在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怡心街道等人口密集区域建设示范性托育机构。到2025年,全区备案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配备率100%。(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六)提升服务水平16.完善标准体系。坚持“有标依标、缺标补标、无标制标”原则,立足“一老一小”多样化需求,制定涉及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风险防范、需求评估、疫情防控等领域服务标准。鼓励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组织研发及申报省级、国家标准,大力推动全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标准,定期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开展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17.提高服务智慧化水平。加快“1+6”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养老一张图”,搭建居家上门服务、视频验证领取高龄津贴、养老机构视频监管、巡访关爱、居家安全、智慧家庭照护床位6大养老服务场景。将“一老一小”智慧化服务工作纳入“智慧蓉城”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平台向天府市民云集成。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互联网企业导入养老托育机构日常管理全流程。鼓励养老托育机构配置照护康复产品、体感监测、智能化育儿床、便携式医疗等智能化设备。切实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促进智能技术有效推广应用。积极创建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新科局)18.培育壮大用品产业。推动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鼓励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养老托育产品和服务,推动“一老一小”用品进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引导各大电商、零售企业在重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开展购物活动。鼓励企业设立为“一老一小”群体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新科局)19.提高应急救援和风险防控能力。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指导养老托育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支持空巢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燃气报警器、智慧手环、智能门磁感应、独立烟感报警器等居家安全监护设备,实现空巢独居老年人家庭“愿安尽安”。组建养老托育服务应急支援和技术处置队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养老托育机构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到2025年,实现所有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七)营造良好环境氛围20.加强“一老一小”权益保障。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为来访老年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调解、引导和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拓宽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精简线上线下流程,提高申请效率,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或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完善法援专业队伍,提供专业、精准的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专项法律援助律师库的管理,不断提高涉“一老一小”维权案件的办案质量。加强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开展以老年人、儿童优先和权益保障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青少年“学法筑基”行动,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在消费、理财、保健、房地产等对老年人有重大侵权风险的领域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高家庭、社会各界维护“一老一小”群体权益的法治观念和能力。在“一老一小”有重大侵权风险的食品、药品等消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21.打造友好宜居环境。打造老幼互助社区活动空间,综合考虑老年人、婴幼儿使用需求和行为心理特点,设置共同活动场所,增加老幼通用活动设施,促进老幼互助互伴。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积极开展认知障碍友好型社区试点,优化老年宜居生活环境设施,普及无障碍建设,加快既有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公园、绿道、社区服务场所以及超市、银行、医院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统筹推进社区配备助行设备、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推动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环境,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打造儿童友好公园、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场景。(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园城市绿化服务中心、区教育局、区商务局)22.促进“一老一小”社会参与。增加区老年开放大学学位供给,2023—2025年,在双流区老年人30%入学率基础上,每年增加3%的入学率,到2025年,双流区老年人入学率达到40%;在各镇(街道)推广建设老年人自主学习团队,通过评审遴选,每年完成4个符合市上标准的老年兴趣组织建设任务;每年完成30%的市级老年学习点位创建工作,到2025年,实现全区各镇(街道)老年学习点位全覆盖,60%的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点,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40%;加大老年教育线上课程供给,每年增加老年教育线上课程300门,力争在3年内达到900门。加大老年智能技术培训力度,力争参培人数占老年人总数的25%。积极探索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参与志愿服务。推广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鼓励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走出家门,主动融入各类兴趣组织。搭建多层次办学体系,积极构建以区老年大学为引领、9个镇(街道)老年大学为支撑、118个村(社区)老年大学辅导站为补充的三级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打造“15分钟学习圈”。突出办学特色,开设休闲娱乐、生活健康、自我提升、社会实用等专业课程,打造日常教学、户外教学、社会实践“三个课堂”,争创全国示范老年大学。持续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适老型、康养型健身器材配置比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巩固壮大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依托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和门球、柔力球、健身气功等单项协会,吸纳更多老年群体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丰富充实适老体育健身活动,有序推进社区运动节、绿道健康行等全民健身活动,同时提高活动保障资金使用质效,全力支持适老体育健身活动有序开展。积极推进老有所乐,完善老有所乐支持政策,营造老有所乐服务场景,完善老年精神关怀服务体系。创设有利于婴幼儿社会性参与的区域活动环境,开发适合婴幼儿社会性参与的活动项目,充分挖掘婴幼儿自主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文体旅游局)(八)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3.大力培育专业人才。多渠道扩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模,优化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指导中职学校办好婴幼儿保育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与四川志翔学校等在双职业院校强化校地联建,加大老年护理、婴幼儿保育等社会紧缺人才培养,优化课程和教学内容。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实训基地,以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支撑,加快培养老年康复、护理、营养和心理等医养结合服务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将养老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有关培训补贴范围,发展“互联网+培训”新模式。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骨干、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及失能家庭成员照护培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24.完善从业人员激励褒扬机制。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人员相关从业奖励、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和养老托育机构吸纳人才奖励等政策。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引导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和机构综合考虑从业人员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薪酬等级体系,开展养老托育行业相关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联合区总工会举办技能比赛。广泛宣传养老托育服务人员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推动制定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规范,对欺老、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行业禁入。逐步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养老托育协会、企业和机构开展省市级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给予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奖励。落实《〈成都市双流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育激励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卫健局)三、保障措施(九)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成都市双流区“一老一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督促有关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统筹推进重大试点示范工作,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将“一老一小”有关工作纳入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文明城市创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民生实事清单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养老和托育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结合养老托育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加大经费投入,将符合条件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鼓励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做好基本民生服务领域资金保障,按照区级财政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做好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服务税费减免政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引导各类基金、保险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托育项目建设运营。推广“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为养老托育行业优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国资金融局、区发改局、区新科局)(十一)加强规范监管。建立各部门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加快建设养老托育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第三方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一批专业评估机构或社会组织。鼓励养老托育服务对象及家属、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服务质量改进提升。严厉整治养老托育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乱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