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阿坝州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9日阿坝州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19号),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切实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二、基本原则市场导向,权责明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统筹安排,重点突出。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优化国资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激发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创新转型活力。分类监管,放管结合。实行分类监管和考核,提升国有资本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依法放权,科学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有序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充分调动企业家和职工的积极性。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前,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80%的国有资本集中在我州优势资源和关键领域,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四川藏区拥有知名品牌的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出上市企业1—2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机构建设基本建成。全面完成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切实完成国资监管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四、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政府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遵循公司法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1.制定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建立出资人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实施清单式监管,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2.逐步推进国资出资人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国资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确保出资人对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力争2020年底实现州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全覆盖。3.优化州、县国有资产资源整合。积极推动州属国有企业与各县(市)开展深度合作,有组织、有计划参与县(市)民生项目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达到合作共赢、携手发展的目的,在推动县(市)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五、突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围绕“资本监管、激励约束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重点,全面加强国资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国资监管向管资本转变。4.加强国资资本监管。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服务于国家、省、州战略目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及监管企业财务状况的监测,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产权流转程序,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5.严格落实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阿坝州州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和类别实行分类监管。对竞争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集团公司层面的监管,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功能类国有企业,重点监督承担政府专项任务、特定功能目标实现情况,重大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国有资本投向和收益等情况,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6.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阿坝州州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效率与公平并重,严格执行《阿坝州州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薪酬待遇有机结合,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提高激励效益。建立企业经营决策失误追究追责制度体系,进一步维护所有者权益,增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在重大经营决策中的责任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接轨,与企业功能分类、行业特性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推进全员绩效考核。7.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制定《关于规范州属国有企业“三会一层”职责的办法》,完善国企“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外派董事、监事制度,开展专职外部董事、监事配备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机制。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董事会按市场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变通道。加大市场选聘力度,制定《阿坝州州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办法》,畅通职业经理人入口,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绩效考核。力争2020年前,实现州属企业外部董、监事配备全覆盖,引进职业经理人1—2名。六、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健全核查移交整改、监督工作会商、监督意见反馈、责任追究倒查、监督问责、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健全国资监管体系。8.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严肃财经纪律,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依规行权。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9.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在改革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企业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督促改制后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10.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信息。完善国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整合、运用、惩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建立健全对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认真处理群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检举,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重大关切。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七、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提升效率。通过优化配置资源,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实现国有资本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11.制定国企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战略规划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制定州属国有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改进对州属国有企业主业界定和投资并购的管理方式,遵循市场机制,规范调整存量,科学配置增量,加快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12.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运营模式,将州国投公司打造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股权运作,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13.稳步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立足阿坝实际,挖掘筛选优质企业,逐步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对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注重激发企业积极性,增强企业上市的内生动力。2020年底前,完成大九旅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工作。14.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坚持市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提升效率。力争2020年完成全州电力资产移交,基本实现全州电力“一张网”。鼓励以创投基金、风投基金等形式,提前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的初创企业和成长期企业。15.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等部门建立覆盖全州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力争2020年达到30%。合理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将支出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八、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政策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配套完善工作,为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奠定坚实的政策保障。16.完善法规政策。按照中央、省州要求,抓紧推动开展《阿坝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法规的修订、制订工作,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夯实法律基础。建立对公共服务类企业政策性亏损和非公共服务类企业承担的公共业务性亏损的合理补偿机制,对因历史原因、政策因素等形成的亏损,通过政策性项目、服务补偿、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补亏。17.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针对“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问题,制定统筹规范、分类施策的措施,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18.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推进、规范程序、市场运作的原则,有力有序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力争2018年底,完成全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国家、省和州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