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泸沽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 政策文号:川府函〔2022〕106号 有效性: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审批四川泸沽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的请示》(凉府〔2021〕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泸沽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二、泸沽湖风景名胜区是以摩梭人母系氏族文化为特征,具有高原湖泊湿地景观特色,以生态保育、文化传承为主要职能,兼具观光游览、风情体验、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等功能的湖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总面积333.87平方千米,核心景区面积107.35平方千米,具体范围、功能分区等由你州公布。三、《总体规划》是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要依据《总体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措施和建设内容。要督促景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完善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切实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和文物古迹。四、你州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机制,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如该风景名胜区内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特别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和列入整改清单的问题,应依法查处并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省林草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5月16日

四川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四川产业园区

四川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