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企业优惠政策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2018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阿坝州促进2018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11日阿坝州促进2018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全州2018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实现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0%,完成工业投资22亿元,完成技术改造投资2.3亿元。二、奖励办法以2018年一季度各项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评定标准,对贡献大、拉动作用明显、全额或超额完成目标的重点企业,根据企业一季度投资、产值、利润、用电增量等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程序并经审核批准后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仅用于激励支持各县(市)、产业园区完成2018年一季度各项工业经济指标,不影响企业或项目获得其他奖补支持。(一)工业项目投资奖励。在一季度内新开工或竣工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能源类项目),经统计部门提供入统及投资证明,单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对在建(已正式开工并有形象进度)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能源类项目),经统计部门确认,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给予项目业主15万元奖励,完成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完成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完成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完成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二)春节加班生产奖励。对春节期间(2月15日至3月14日)正常生产未发生安全事故,且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三)售电量增加的发电企业奖励。鼓励发电企业在枯水期多发电,规模以上发电企业一季度上网销售电量同比增长10%以上且未发生非计划停机和安全事故的,给予每户3万元奖励。(四)新升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经统计部门认定,一季度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已进行网上直报工业经济数据的企业,除享受正常的升规入统奖励外,给予每户2万元奖励。(五)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奖励。对完成一季度工业投资目标、技术改造投资目标、工业增加值增速目标的县(市)或产业园区,单个指标达标的给予2万元奖励,两个指标达标的给予4万元奖励,三个指标均达标的给予8万元奖励。三、保障措施(一)强化资金筹措。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要积极向省争取关于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的奖励补贴资金,不足部分从2017年结余的州工业发展资金中统筹解决。(二)强化协调督导。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和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要主动作为、提早谋划,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经济支撑项目的监测、分析和调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工业经济数据的收集及报送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全面准确反映工业企业生产建设情况。(三)强化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作为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一律不予奖励支持。(四)细化奖励措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制定2018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奖励资金申报细则,确保奖励规则公正公平,奖励申报规范有序。(五)严格审查把关。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和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要严格审查企业(或项目)的申报资料,做到公正透明,确保奖励资金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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