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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2015年健康服务业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阿坝州2015年健康服务业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19日阿坝州2015年健康服务业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健康服务业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15〕82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发〔2015〕12号)精神,推进我州健康服务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2015年健康服务业重点工作安排。一、总体目标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确保健康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进一步增长,占GDP的比重超过3%。二、编制发展规划完成《阿坝州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编制。(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三、推进重点任务(一)发展基本医疗服务。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创等达标工作,做好州人民医院创建“三甲”、阿坝县和壤塘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甲”及汶川县人民医院“二甲”复评等工作,力求“以评促建、持续改进”,全面提升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扎实推进若尔盖县、壤塘县、九寨沟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中藏羌医管理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着力构建慢病康复体系。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治疗室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康复科(室)、民族特色康复服务功能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康复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与区域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患者的分级诊疗机制,畅通上下级医疗机构及残疾人康复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渠道,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机制。完成7个州级区域康复培训基地建设,各县打造标准化中心卫生院康复治疗室示范点1个。(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康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结合实际将其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放宽办医条件和办医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参加公立医院改制,推进眼科等专科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商务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四)开展中医民族医医疗保健服务。依托州藏医院建成州级“治未病”基地,全州二级以上中(藏、羌)医医院均建立规范的“治未病”中心或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针对0—36个月儿童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季节养生和预防保健等方面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州中藏羌医管理局)(五)推动医养融合。支持汶川县养生疗养基地“鹞子山养生医疗服务中心”康复养生产业发展。鼓励打造我州生态康复养生基地。开展“家庭—社区—医院”三级联动服务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城市医养融合新模式;探索传统医学与养老保健新模式。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康复养生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州旅发委、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六)推进健康体检及咨询服务。推动健康体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与健康教育于一体的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探索发展以健康体检中心为平台的健康体检服务模式。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广“运动处方”。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机构。(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体育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七)发展健康保险服务。开展新农合付费方式支付改革试点。实施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措施办法,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推动大病保险全面铺开,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100%,基层医疗机构参保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政府金融办)(八)开展网络医疗服务。推进我州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网络医疗管理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数据中心和移动互联应用体系建设,研发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健康服务平台。加快州级网络医疗诊疗中心建设,完善医联体远程医疗会诊体系。(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州经信委)(九)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制定我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联合州总工会做好州、县城市“妈咪宝贝屋”建设,指导各县做好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州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完善相关职能。将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纳入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十)发展生殖健康服务。继续将全州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两个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力争完成1250对拟婚当事人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十一)提升科研支撑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高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营销水平,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服务产业示范县建设。(责任单位: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四、完善配套措施(一)加大市场开放力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适当放宽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放宽健康服务业准入条件。(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中藏羌医管理局)(二)统筹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在城乡规划中明确健康服务业用地布局和用地比例,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不同健康服务业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四至范围。加强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用地需要。(责任单位: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国土资源局)(三)完善支持性政策。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我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落实优惠政策;制定阿坝州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鼓励我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工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五、强化支撑保障强化服务标准实施,提高健康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引导行业诚信服务。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与调查分析体系,科学界定健康服务业统计范围。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滚动实施一批健康服务业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州统计局、州工商局、州中藏羌医管理局)六、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例会、信息报送等制度,实现日常工作规范化。制定健康服务业项目及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筛选覆盖州、县两级的省级重点项目并给予支持。组建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专家组,建立调查研究制度,评估省级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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