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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州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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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2014年全州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22日2014年全州金融工作要点2014年,全州金融系统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继续把握“增量提质、跨越发展”的经济工作基调,紧扣统筹抓好“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推进“五个阿坝”建设的导向,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州金融与经济协调共进发展。一、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一)引进发展金融机构。推动州外金融机构加快在州设立机构,充分发挥外来金融机构在提升我州金融业整体实力上的推动作用。探索在我州筹建地方银行,争取引进民生银行来州设立村镇银行。(二)提升发展现有金融机构。支持现有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壮大规模,丰富产品,完善服务。各金融机构要适应政策环境、竞争环境的新变化,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和同行业先进单位的发展经验,完善经营和管理机制,改进服务手段,努力把自身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三)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2011—2015年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川府函〔2011〕205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安排,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以州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年内完成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二、努力推进各项融资稳定增长(一)继续发挥好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深入研判金融宏观形势及政策变化,积极适应金融市场化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的联系对接,做好信贷政策和规模的争取工作。积极搭建银、政、企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信贷供求有效对接。驻州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争取更多的信贷资源向我州倾斜,用足用好信贷指标,加大存款组织力度,增强投放能力,提高存贷比,确保银行机构新增贷款不低于23亿元(具体目标分解表附后),实现新增贷款稳步增长。(二)积极推动多渠道融资。继续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州外银行机构的合作,努力争取更大信贷支持。鼓励驻州银行机构差异发展、错位发展,针对不同主体市场的差异化金融需求,综合运用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开展金融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加强企业上市辅导,重点企业培育不少于8户,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优质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性场外市场、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等直接融资,支持企业通过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实现融资,努力实现直接融资及其他融资5亿元。盘活融资担保资源,促进银担合作,发挥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作用,新增担保余额不少于1亿元。鼓励经营规范、有资金实力的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积极发挥银行信贷的有益补充作用,新增贷款不少于1亿元。三、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一)加大重点领域的支持。加强政策支持和金融支持的结合,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工程、‘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二)大力支持薄弱环节的发展。把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金融创新的主攻方向,抓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川办发〔2013〕71号)的贯彻落实,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不断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率,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强化涉农金融服务,扩大涉农信贷投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四、积极推进保险业发展(一)推动保险业发展。扩大保险覆盖面,及时理赔支付,稳步提高保险的密度和深度,不断创新产品、提升服务,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险水平。发展责任保险,积极探索食品安全责任、医疗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领域的责任保险。(二)规范发展涉农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保险机构开展涉农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保险服务“三农”的水平。继续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阿府函〔2013〕185号)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宽业务范围,积极开发符合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品种。(三)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引导保险机构加强诚信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无序竞争,提高行业形象。五、稳妥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有序发展(一)加强两类公司的宣传。多形式、多途径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的宣传,让社会深入了解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认知度。及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创新举措、规范经营的典型进行宣传,树立行业标杆。(二)推动两类公司有序发展。坚持科学布局、审慎发展、控制数量、注重质量,逐步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在县域的覆盖率。支持经营规范、运行良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合作者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做大做强。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合作,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发挥作用。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做实业务、做大规模。(三)强化两类公司的监管。加强监管力量建设,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履职能力,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坚持和深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个别监管与全面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不断摸索、总结,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指导性和有效性。强化刚性约束,不断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务实地做深做细监管工作,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及时纠正并督导整改到位,对严重违规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司坚决予以清理。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高利贷、违法收贷、委托贷款、违规借入及吸纳资金放贷、从事帐外放贷等违法行为。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一)增强做好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金融工作的重视程度,学金融,懂金融,将金融与经济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强化金融工作组织保障,建立金融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形势、调度工作。加大对金融工作的激励考核,进一步调动和发挥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二)合力推动金融发展。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州政府金融办充实配强工作人员、各县要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促其更好发挥作用。州政府金融办、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阿坝银监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服务好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州金融业不断发展壮大。发展改革、经信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融资推介工作,及时将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各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项目,跟踪企业,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资金支持。(三)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金融安全意识,加强动态监测,健全风险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大力倡导“诚信”价值取向,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农房重建贷款和牧民定居贷款风险,相关县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加大到期农房重建贷款和牧民定居贷款的清收工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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