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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进一步推进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区: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阿坝州进一步推进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30日阿坝州进一步推进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机关行政效能,推进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州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方式,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总体目标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公正透明、廉洁务实”的要求,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原则,科学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州、县(市)、乡(镇)和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全州、上下联动、功能完善、数据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效率,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现代化、科学化、标准化进程。二、深化政务服务体制改革(一)完善州本级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经清理后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州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运行。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原因不宜集中办理的,须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备案。暂时不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和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由部门单独设立办事大厅办理的事项,应当按照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的办理要求规范办理,并接受州政务服务管理办、州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州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牵头研究拟订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州级行政审批事项,对州级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承担行政权力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州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96960”行政效能投诉平台,受理全州政务服务行为投诉,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为州级政务服务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州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州级政务服务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进入州级平台的并联审批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州直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派驻窗口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并实施考核;参与对州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估,协助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监管工作;负责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二)加强县(市)、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1.完善机构设置。各县(市)应当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本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政务服务工作。全州所有县(市)、建制乡(镇)、村(社区)应当设立政务服务平台,免费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并统一机构名称和标识。其中: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名称统一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政务服务平台名称统一为“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村)政务服务平台名称统一为“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代办站(点)”。2.完善基础设施。各县(市)应当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把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其中: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按照“高效、规范、便民”的原则,结合本地区人口、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实际,切实加强场地外观、公示公告牌、柜台窗口设置、首问责任岗、工作人员着装和工作牌等方面标准化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村)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建设,要按照满足集中办理便民服务事项的原则,结合现有场地条件,有效整合乡(镇)政府、社区(村)办事处和业务部门基层站(所)的办公资源,因地制宜实行开放式、大厅式或者相对集中式办公。3.规范服务内容。各县(市)要全面贯彻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一步规范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全面履行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等事项的服务职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主动承接县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涉农补贴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受理、办理(代办)。城乡社区(村)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应当为辖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居家养老、健身娱乐、治安防卫、卫生管理、证件办理代理等便民服务。4.健全工作机制。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实行以综合窗口为主、行业窗口为辅的运行模式,逐步探索“综合窗口一窗进出、行业窗口后台办理”的工作机制。综合窗口应当配备2名以上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行业窗口应当确定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实行AB岗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时间有人值守、能够办事。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健全一次性告知、投诉举报、政务公开、工作签到、节假日值班等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站、代办点)要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代办员,推行工作日轮流坐班制度。城乡社区(村)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和代办员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5.提升服务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限原则上要比平均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认真落实审批时限预警制,及时办理预警事项。6.公开服务信息。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村)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政务服务公开栏,公示窗口部门名称、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等,公示栏还应当定期公布辖区内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民生信息。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在办事大厅的显著位置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及时、准确公布部门名称、人员姓名和照片、是否在岗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城乡社区(村)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公布工作人员(代办员)名单及联系电话。7.加强窗口管理。各县(市)要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为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的民生窗口,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前沿基地,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政务中心窗口人员进驻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优秀人员进驻窗口,并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保障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独立履行职责。要加强对政务中心窗口人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城乡社区(村)便民服务代办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健全人员激励机制。三、明确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一)行政审批服务。坚持“依法推进、精简效能、应进必进、授权到位、积极稳妥”五大原则,紧扣“规范审批事项、整合审批职能、集中统一进驻、授权落实到位、实施批管分离”五大任务,按照“梳理归并、审核审批、归并调整、整体进驻”四个阶段进度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进驻人员和审批权限三到位,严禁“明进暗不进”或者“体外循环”,从机制上精简并理顺权力运行和审批程序,实现“批管分离”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和服务效率,促进政务服务持续提速增效。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程,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权的“取、转、放”,优化权力结构,激发市场活力。坚持放管并重,加大对清理后行政权力事项的监管,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业务的现场服务、跟踪服务、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创新推动全州各级并联审批工作。(二)社会公共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推进服务创新、延伸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整合服务资源,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建成提供优质社会公共服务的平台,健全完善群众诉求随时表达、快速反映、及时解决的公共服务新机制,形成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与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96960”行政效能投诉平台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新格局,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群众办事创造优质的公共服务。(三)政务信息公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查阅点、个人通讯终端等渠道公开政务服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方便群众知晓办事流程、了解服务动态、监督服务工作。四、创新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一)服务机制便民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转作风提效能为目标,不断拓展政务服务功能,着力推行代办服务、上门服务、先时服务、延时服务、集约服务和预约服务等工作机制,创新移动许可等服务方式,多形式提供基层便民服务。全力推动“政务服务在身边”活动,实行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服务,建立由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为主的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队伍,将当地能工巧匠、乡土人才、致富能手等作为便民服务资源,依托小卖部、活动中心、“马背上的服务”等服务载体,公示相关信息,实现双向办理。健全下乡走访制度,定期组织农技、民政、计划生育等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开展政策咨询、受理事项、人文关怀等活动。(二)服务要素集约化。健全和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特色审批机制,不断拓展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联合审查、集中收费等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探索和实践省、州、县三级纵向联动的并联审批新模式,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即时受理、联合会办、快速办结、全程跟踪”零障碍审批。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实行“一事一策”、挂钩联系、定期走访、跟踪服务等个性化、差别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服务手段信息化。以服务为核心,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构建政务服务信息共享数据库、资源库。利用信息技术强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网上运行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集中,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入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对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本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州、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统筹解决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监督。(二)强化监督管理。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定和完善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坚持内部考核与三方测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考核促服务。围绕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及现场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日常巡查,按季度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优势,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实时监控。畅通信息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加强宣传推广。深入基层、社区、厂矿企业,利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推广民生热点服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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