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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6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推进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立足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面实行目录管理(一)编制公布全州行政职权目录。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精简效能的原则,在2012年清理行政职权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职权事项,编制公布州、县两级行政职权目录,建立健全目录管理和动态调整办法,未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不公开的除外)。(二)统一行政许可目录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州、县法制部门要组织州、县相关部门,以省级部门公布的市(州)、县两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为基础,结合本级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做好承接工作,编制公布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汇总清单,实现全州各级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重点加强中介服务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管理工作,对目录内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二、严控新设行政许可项目(三)严格设定程序。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要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设定标准。(四)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州直各部门要公布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并定期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实施行政许可,要明确责任、权责一致,注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法设定许可和增设许可条件,或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为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特别要制止以许可增加收费的行为。三、实行联动审批服务(五)建立省州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以省、州、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为基础,依托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建立省、州、县三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电子政务平台。州、县相关部门要做好上下级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州、县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出需上级部门审批许可的事项,做好省、州、县相关事项的承接工作,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服务“一窗进出”。严格执行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精简投资项目审批环节,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转报环节,目录外的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六)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加快推进州、县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和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州、县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必须上网运行,全面推行网上申报、预审和审批。州、县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确定网上办理程度,规范编制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办事指南。对凡需上级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统一由设在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受理并逐级上报,实现“一窗进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四、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七)规范运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在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的同时,着力规范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及面向企业、个人的公共服务事项的运行。除经州人民政府许可的因保密需求和场地限制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其余事项必须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受理、限时办结,严禁“体外循环”“事后补录”现象。州直部门要按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逐项制订清晰明确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八)构建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州、县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州、县相关部门要将内设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或指导的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或指定的内设科室向政务中心集中,对首席代表和窗口的授权要到位,构建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五、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九)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按照“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一是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二是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三是对申请办理行政认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及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四是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十)切实落实限时办结制。按照“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业务,切实做到规范工作、文明服务。一是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以及备案事项;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以及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答复,要明确办理时限,并依法依规办理。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涉及重大事项需请示报告的,第一时间请示上报;及时研究请示性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明确答复。三是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实行AB角制,做到相互补位。同时,实行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四是将各类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告。(十一)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按照“有错必纠、违规违法必究”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给行为对象或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办法给予相应处理。六、大力规范中介服务(十二)推进脱钩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法人类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坚决剥离与政府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将行政审批职能交由中介机构承担,确保所有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十三)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开展的中介服务,要进一步细化具体执行范围。依法取消行业性、区域性中介服务“保护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设置的准入门槛,严禁利用职权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七、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十四)建立综合监管体系。重点加强行政许可项目后续监管,分类制定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健全适应事中事后监管的体制机制。(十五)适时开展评估检查。州直部门要定期对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许可,及时提出取消调整建议。八、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十六)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所有行政权力必须进入行政权力平台公开运行。行政部门应逐项健全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内部流程图、裁量基准,固化流转环节,并在电子政务大厅展示。不断拓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功能,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十七)强化运行监督。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办理机制,分行业、分类别、逐项目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办理监督机制,科学配置监察点位,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和政民互动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空档”和“盲点”。阿坝州人民政府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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