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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津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成都市新津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20〕70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1〕25号)精神,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长效机制,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成“成南新中心、创新公园城”,成为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典范,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保障,创新管理,转型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各级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养护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总里程的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25年,基本构建长效稳定的管理养护保障体系。路况水平和品牌效应显著提升,路域环境整洁优美,生态保护成效显著,行业信息化基本实现。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目标。三、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一)落实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按照区乡村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区级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全面推行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路长制;建立健全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形成“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结合“成南新中心、创新公园城”建设,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公路客货运输服务水平。(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配置合理、运作高效、保障有力”原则,完善区级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障体系。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桥梁的管理养护、县道日常养护工作,组织实施县道、乡道的大中修工程。负责对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检查考核。并依法履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整治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善乡道、村道交安设施。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负责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区应急局指导协调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职能职责范围内涉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区水务局负责农村公路桥梁上下游河道保护,指导农村公路跨河桥梁建设及管护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相结合,引导、支持、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区文体旅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和公路沿线旅游服务设施的设计、建设,协调推进路旅融合。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全区农村公路日常保洁、景观绿化及市政设施管护工作,负责管理养护农村公路中已市政化的路段。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的环保工作。(三)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两级作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责任主体,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养护工作,完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通管理站乡道、村道管理养护职能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通管理站是辖区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主体,通过制定乡(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乡道、村道管理,保护路产路权。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统筹用好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基金等资金,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实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四)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将爱路护路纳入乡(村)规民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贫困家庭或个人;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推行养护公示制度,组织实施满意度调查,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四、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在养护资金投入方面要给予充分保障,制度化地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而逐步增加。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经费主要包括:按行业标准及实际需求测算的县道、乡道、村道日常养护经费;县道、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工程经费;辖区内农村公路桥梁检查费及整治维修经费;公路应急抢通保通和灾毁道路恢复经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20〕70号),从2021年起,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省、市级财政承担县道5000元/年·公里、乡道2500元/年·公里、村道1500元/年·公里,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二)积极探索投融资新路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先养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将管理养护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一城两园一区”产业功能区建设相结合,在产业、乡村旅游和运输等经营性项目方面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村道公路折资入股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将分红资金用于管理养护,形成良性反哺机制。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形成稳定灾毁资金保障。五、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一)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量大面宽,要坚持整体推进,主次分明,长短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县道要以“干线化”养护为重点,乡道以“标准化”养护为重点,村道以“规范化”养护为重点。坚持建立科学合理的养护工程计划实施决策机制,综合考虑公路路况、交通量等因素,结合实际,确定大中修年度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坚持集中养护和日常养护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养的长效机制。(二)全面推行“路长制”。一是建立总路长领导下的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路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基本制度,完善路长工作运行机制。建立道路巡查制度,县、乡、村道路长应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等期间应加大巡查频率,落实管理、养护等工作保障道路正常通行。二是建好用好两支管养队伍,保障路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三是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结合农村公路确权工作开展,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产保护。四是到2022年年初,初步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三)建立养护市场信用管理。依托省交通运输厅建立的以养护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养护市场监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四)开展“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工作。树立经济实用、绿色环保、融合发展理念,结合农村公路功能需求,坚持“实、安、绿、美”发展方向,完善停车区等公共设施,鼓励绿道与农村公路融合发展,实现“农村公路+旅游、产业、文化”等深度融合发展。(五)全面加强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公路建设及养护项目交(竣)工验收及接养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出现的桥梁、结构物等重大质量问题应责令原施工单位无条件修复并追究相应责任;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应及时完善,加强安全隐患整治,把安全设施的修复纳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要高度重视桥隧养护及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桥隧管理养护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桥隧经常性检查由桥隧养护工程师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依法委托有资质的桥隧检测单位组织实施。六、保障措施(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序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绩效考核。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制度,开展考核工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将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良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扣减补助等措施。(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方案自2022年1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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