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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阳市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单位):《简阳市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0日简阳市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生态宜居环境,围绕“城山相映、人水共生”活力文明城市定位,按照《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评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关于城市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部门协调、科学布局、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功能完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狠抓园林绿化工作,合理布局公园绿地,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市政设施,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造市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的宜业宜居宜游生态园林城市,奋力谱写三新简阳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新篇章。二、总体目标2020年10月,城市建成区内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达到《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绿地率达到3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人以上,建成区绿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础设施完善,力争2020年实现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三、工作任务(一)加强绿地综合管理根据《简阳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加强规划衔接和平衡,形成统一协调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二是管理制度齐全配套,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管理职能;三是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四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五是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六是严格实施城市绿线、蓝线管理办法;七是绿线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公示制度、控制大树移栽制度、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义务植树制度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健全;八是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九是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二)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制定并严格执行《简阳市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绿地率标准;加强公园建设,推进道路绿化;提高乔(灌)木覆盖比率,优化绿化内容。一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指标要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逐年递增,分别超过36%、31%和10平方米;二是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70%以上;三是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绿地达标率、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分别在95%、80%、50%以上;四是建成1个面积大于40公顷的植物园,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公园绿地半径覆盖率达到85%;五是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和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分别达到95%、85%;六是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70%;七是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为确保建成区绿化达标,切实推进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进度,彰显简阳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特色。一是要紧扣《简阳市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狠抓绿化重点,破解创建难点,打造创建亮点,全面推进天星公园、沱江慢行系统、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景观提升、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二是抓好城市出入口绿化,提升城市形象;三是新建道路,按照“修一路,绿一线,成一景”要求,同步配套道路景观和绿化工程,注重道路绿线退让,加大道路绿量;四是推广林荫停车场,对城市内停车场尽可能补植冠幅大的大树,新建停车场应建生态停车场和林荫停车场;五是抓好苗木基地建设,引进、选育一批具有简阳地域特色的植物品种;六是继续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活动,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破硬植绿、缺株补绿、立体造绿等途径,狠抓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七是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掀起全民共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的热潮。(三)加强科学建设管控积极推进公园绿地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园、广场的性质和不同分类,相应制定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公园免费开放率达100%,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场所实施率在70%以上,各城市公园的环境优美、秩序优良、设施安全运行,各类公园管理达到一流水平。发挥公园文化广场的社会效应,城区公园绿化综合评价值达到8以上。科学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施导则》,维护管理良好。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积极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公共绿地,在绿地基础结构上有效降低绿地对水肥和人工的需要,从根本上降低绿地对城区资源的占用,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和聚碳效能,园林绿化中乡土植物的应用品种数量达60%以上,建设以乔木为主,乔、灌、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复层绿化。绿地建设中严格控制移植大树,栽植未驯化的外来物种,杜绝应用假花假树;在公园绿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硬质铺装中积极推广使用透水技术;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城市生态绿地、风景林地、生化隔离带等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与建成区绿地融为一体;对城区周边荒山裸地、河渠沿岸、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林业、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按规划和规范完成所辖区域绿化点的建设和管理。因地制宜制定长远的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逐步使立体绿化成为城区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城市的绿化量和整体景观效果。加强对圣德寺白塔、人民公园应第莲池、奎星阁等城区内历史古迹的保护和管理,使历史古迹的风貌得到延续。(四)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落实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做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无损性;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积极组织实施城区生态修复项目。加强生态网络体系建设。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生态空间;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城市效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生物物种进行调查,编制《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确保综合物种指数、本地木本植物指数分别达到0.6、0.8以上。加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湿地资源调查,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确保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湿地资源保护见到明显成效。加强山体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对城市规划区内山体现状的生态评估,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确保受损山体生态修复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在95%以上。加强城市水体修复工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确保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河道绿化普及率不低于80%,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不低于6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加强废弃地生态修复工作。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废弃地内安全隐患,并据实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实现受损弃置地与景观恢复率不低于80%。控制空气污染和城市噪音。继续实施“蓝天工程”,积极控制和治理空气污染,确保城市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292天。完善城市热岛效应监测网络,建立城市热岛效应动态监测机制,按年度发布城市热岛监测公报,跟踪研究城市热岛效应的形成机理和强度变化规律。通过城市组团规划设计、绿化隔离带设置及生态廊道建设控制,使城市热岛效应强度≤2.5℃。(五)完善市政设施全面提升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特别是老城区市容环境要有大幅提升,市民对城市容貌的评价值≥8。加强给、排水管网建设,确保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不低于99%。加大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制订切实可行、可量化的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可达性,着力提升交通空间环境与品质,完善路面、交通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道路质量和美化、亮化水平,确保道路完好率在95%以上。(六)促进节能减排制定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有效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废水重复利用,利用率达20%以上,高标准要求处理工业废水,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制定推广绿化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管理,确保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10%,新建建筑中节能建筑比例≥80%。(七)落实好社会保障城市建成区内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有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保障性住房条例,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房建设,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对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建立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和用地储备制度,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达70%以上。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内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督促”“谁建设、谁改造、谁维护”“产权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跟踪督办”原则,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定期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目标落到实处,建管并重,保证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四、实施步骤根据《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评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将2020年度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分成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动员(2020年1月—2020年4月)。各部门(单位)按照《简阳市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项目及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各类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项目建设规划,特别是重点工程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时限总体要求,详细列出工程进度安排,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通过验收,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积极意义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高潮。第二阶段:组织实施、自查提高(2020年5月—2020年8月)。对照《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分工进行实施,保证各项工作限期达标。同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并经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初验通过。第三阶段:技术指导、整改完善(2020年9月)。收集完善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文件资料,高质量编辑、归档。邀请省住建厅领导、专家对我市开展的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指出我市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部门(单位)限时对省住建厅领导、专家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第四阶段:申请验收、迎接考评(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整改完成后,向省住建厅提出验收申请,详细说明整改完成情况,迎接省住建厅实地考评验收。力争2020年实现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五、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提升简阳对外形象、建设“城山相映、人水共生”活力文明城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个创建工作在市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创园办(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和考核。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照创建任务目标,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严格把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以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为主题,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绿化基本知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积极意义,争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要大力提高干部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让创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要在城区设立创建宣传牌,在新闻媒体上开辟创建专栏,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社区要充分利用专栏、橱窗等载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市财政局要按照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安排绿化专项经费,重点向城市绿化倾斜,并据实解决好创园工作经费。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并采用绿地认建认养等形式,引导广大市民参与绿化建设,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提高绿化建设管护水平。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要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按规定建设绿地。绿化资金不按规定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四)强化措施,严格奖惩。指挥部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调度和目标考核。市创园办及时汇总整理各项指标的有关技术报告、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切实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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