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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邛崃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邛崃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方案》已经第十八届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0日邛崃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方案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推进我市医共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和四川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为目标,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健康邛崃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通过进一步推进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不断完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落实,实现医疗健康服务方式由“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核心”转变,努力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工作目标通过医共体建设,力争到2020年度,县域就诊率达到91.5%,基层就诊率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不断增加,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三、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明确定位。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严格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医共体内各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保持不变,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明确医共体内各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任务,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牵头医院重点承担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患者、老年患者提供连续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加快推进县域医疗资源整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巩固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市镇(街道)一体、乡村一体管理,不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四)创新机制,群众受益。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精神,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体验,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经济的全方位全周期的连续型服务。四、工作内容(一)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组建紧密型健康管理集团。依据新调整的行政区划构建“2+14+N”的紧密型医共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共体“邛崃模式”。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为龙头,文君街道、平乐镇、火井镇、夹关镇、高埂街道、孔明街道、羊安街道、大同镇、天台山镇、南宝镇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及辖区非建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村卫生站为网底,组建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健康管理集团;以邛崃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临邛街道、固驿镇、临济镇、桑园镇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及辖区非建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村卫生站为网底,组建市中医医院健康管理集团。健康管理集团各个医疗机构保留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不变。其法定代表人可由龙头医院负责人担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由龙头医院提名推荐,市卫健局与医共体龙头医院共同参与考察后,报市卫健局党组任命。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健康管理集团建设。2.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集约配置。按照精简高效、分工明确、高度协助的原则,在原有龙头医院必要的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基础上,基于实际运行以各健康管理集团为单位,可设置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财务核算审计、医保结算服务、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健康管理、后勤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等部门;搭建医学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病理检验等医疗技术服务中心,并实现两个集团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化、财务管理、药械采购、质量控制、用药目录五个统一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加强健康管理集团内部和成员之间人力资源和医疗设备的统筹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健康管理集团成员单位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3.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由龙头医院负责集团行政办公、人事管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薪酬考核、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推进健康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单位信息技术服务互联互通,对内实现医疗服务、财务管理、医保结算、人事管理、绩效考核、药械供应、后勤保障等的统一管理,对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提升区域医疗服务协调能力。(二)深化体制改革4.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参与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医共体管理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医共体建设。牵头制定医共体发展规划、技术执行标准和完成对医共体建设成效的综合监管考核。按照健康管理集团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的原则,组建健康管理集团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负责健康管理集团统一管理,执行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制定符合医共体发展改革实际的章程,明确医共体及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制度以及举办主体、成员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5.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健康管理集团内龙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两种编制分类核定,保持编制总量和性质不变,由健康管理集团统筹使用。健康管理集团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行使自主权。健康管理集团要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使用编制数量不降低,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筑“人才池”,促进人力资源互动,提高人力资源效率。6.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健康管理集团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健康管理集团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严禁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挂钩。探索推进健康管理集团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年薪制改革。(三)提升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7.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深化龙头医院的医联体建设,针对健康管理集团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形式,重点帮扶提升龙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大龙头医院管理和技术服务下沉,通过“传帮带”特色科室建设实现区域医疗中心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其他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病种达“50+N”标准要求,同时带动村卫生站服务能力提升。8.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快对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公有化标准化建设,通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培训,提升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逐步实现对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药品、绩效、服务项目、信息化、健康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9.医防融合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促进医共体由“治已病”为重点向“治未病”与“治已病”并重转变,突出重点抓好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发挥家庭医生作为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守门人”作用,提升签约居民获得感。医保基金承担部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按签约人数增加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总控额度。10.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挥专业指导技术优势,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促进医共体更好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做到防治并重。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优生优育、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打包划拨健康管理集团由龙头医院统筹使用管理。1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共体龙头医院牵头负责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方案,各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明确医共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站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手册,建立医共体内、医共体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及县域外转诊管理办法,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建立统一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由医疗卫生机构单一监管向医共体共同监管转变,龙头医院承担医共体内质控管理,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1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支付引领作用,县域医共体住院总控管理遵循“一个总额,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共同监管”原则,医保基金预算住院总控指标时,以县域医共体为一个整体分配额度。总控指标由牵头医院负责分配,各成员单位之间同险种可调剂使用,县域医共体年度医保基金总控指标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县域医共体结转留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协同医疗保障部门承担医保基金的监管责任,要加强医疗机构绩效管理,转变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供给模式,激励大医院收治疑难杂症、重特大疾病,引导常见病、小病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低级别医院。县域医共体为医保考核单元,考核结果与医保总控指标结余结转、下一年度县域医共体医保额度预算等相关联。改革医保“下转不补、上转补差”政策,探索“上转不补”,引导患者基层首诊。13.创新医疗服务的供给模式。线下服务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与其内容相同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可在备案后纳入医保支付,不分线上线下,按照同一医保标准支付。县域医共体内共享医学影像、心电监测、医学检验中心,由上级医疗机构出具诊断结论的医疗服务项目,适当提高支付标准。将基层医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常规检验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诊疗所需,实施动态调整。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级别医疗机构执行一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项目、医用耗材目录,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限额、扩大报销范围,完善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制度,基层医疗机构按人头付费结余资金,经考核后作为医疗机构收入。14.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医共体内各个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同时由财政和健康管理集团各成员单位筹资组建“资金池”,用于专家下沉服务、信息化建设、医疗设备配置等,确保医共体发展建设资金来源有保障、可持续。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促使医共体自觉接受审计监督。15.加强党组织建设。医共体龙头医院建立健全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医共体成员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可接受龙头医院党组织领导。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强基层的有力举措。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按照“三张责任清单”,协同推动医共体建设,确保医共体建设达到预期成效。(二)完善政策保障。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制度保障,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系统改革,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三)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评估制度,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等方面的考核,加大基层诊疗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县域医保基金使用率、医保基金县域基层使用率等指标权重。考核结果与医共体医保基金安排、财政补偿、评优评先、职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院长年薪等挂钩。(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医共体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和培育典型,宣传推广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为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邛崃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组长:王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周洪彬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杨敏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雷玉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霍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涛市发改局局长王祥市财政局局长吴成武市人社局局长徐加元市卫健局局长冉红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萍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李玮玮市医保局局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负责日常工作,市卫健局局长徐加元兼任办公室主任。邛崃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三张责任清单一、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责任清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协调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及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履行对医共体运行的领导、监督和管理职责。(一)负责审议健康管理集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负责健康管理集团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财政投入、管理运行、质量控制、薪酬制度、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医共体决策程序以及项目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医共体重大事项经健康管理集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需报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备案。(二)负责协调市委编办核定医共体人员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推行编制备案制管理。(三)负责协调市发改局对医共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四)负责协调市财政局落实医共体财政补助政策,创新财政补助方式,建立医共体财政投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监管医共体财务运行,对医共体预、决算进行全面审核。加强对医共体财务指导,确保医共体规范运行。(五)负责协调市人社局指导医共体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人才自主招聘政策、核定医共体内薪酬总量等。(六)负责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对医共体内药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管。(七)负责协调市行政审批局对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指导和审批。(八)负责协调市医保局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支付制度,建立医保基金激励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二、卫健行政部门(市卫健局)责任清单(一)承担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做好县域医共体发展规划。将医疗卫生服务重点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大型设备配置等进行合理规划。(二)负责对医共体建设的协调和监督,及时下达医改目标,指导医共体推进落实。(三)负责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协调解决在医共体建设与运行中具体事项。(四)负责对医共体党建、人事、薪酬、财务、药械、服务、质控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五)负责对医共体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运行绩效、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社会满意度等指标考核。三、医共体责任清单(一)龙头医院负责建立健全院级党委等组织,坚持党委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龙头医院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和议事规则。(三)统一行政管理。龙头医院健全完善管理运营机制,设置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核算审计、医保结算服务、健康管理、后勤保障等部门,试点探索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四)统一人事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薪定岗”原则,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在医共体内实行人员合理轮岗、有序双向流动。(五)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龙头医院对各成员单位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试点实行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审批。(六)统一薪酬考核管理。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机制。按规定行使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自主权,对试点单位进行统一薪酬考核管理,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报卫健局批准后执行。(七)统一医卫服务管理。龙头医院制定执行统一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人员培训方案(包括专家下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诊疗模式和双向转诊标准流程;搭建共享医学影像、远程会诊、远程心电、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病理检验等中心。(八)统一药械管理。龙头医院负责建立药械中心,统一采购账户、药械目录、采购价格、采购配送、支付货款,指导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制度执行,完善临床用药评价。(九)统一医保基金管理。医共体内实行医保基金统一实行“一个总额”,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共同监管”机制。(十)统一信息系统。龙头医院统一对医共体行政办公、人事管理、医疗服务、薪酬考核、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对内实现成员单位信息技术互联互通,对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十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连续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服务,做好乡村一体化建设,执行龙头医院行政、业务等安排,接受龙头医院监督考核。(十二)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初级门诊、健康服务、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突然卫生应急处理,承担健康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接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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