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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7日成都市青白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总则51.1适用范围51.2工作原则61.3事件分类分级71.4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81.4.1分级应对81.4.2响应分级91.5应急预案体系101.5.1应急预案102组织指挥体系122.1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122.1.1区级层面领导机构122.1.2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组织指挥132.1.3需要区级层面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组织指挥132.1.4无需区级层面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组织指挥142.1.5区级工作机构142.2镇(街道)、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组织指挥机构142.3专家组143运行机制153.1风险防控153.2监测与预警173.2.1监测173.2.2预警183.3应急处置与救援203.3.1信息报送203.3.2先期处置223.3.3指挥协调233.3.4处置措施253.3.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303.3.6紧急状态313.3.7应急结束323.4恢复与重建323.4.1善后处置323.4.2恢复重建333.4.3调查与评估334准备与支持344.1人力资源344.1.1人力资源构成344.1.2人力资源管理354.2财力支持364.3物资装备374.4科技支撑375预案管理385.1预案编制(修订)385.2预案审批与衔接415.3预案演练425.4预案评估与修订436宣传和培训447责任与奖惩458附则469附件479.1成都市青白江区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机构图479.2区级主要专项应急预案及其牵头部门489.3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509.4成都市青白江区一般级别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519.5成都市青白江区一般级别突发事件处置流程521总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决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规范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川府发〔2021〕5号)、《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成府发〔2021〕11号)、《成都市青白江区机构改革方案》(成委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1适用范围本预案是青白江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区的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发生在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突发事件。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突发事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先期应对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或可能影响本区的其他地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2工作原则(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坚持统一领导、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快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抗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区委领导下,区政府统筹指导、协调、调度各类资源予以支持,必要时靠前指挥。镇(街道)在本级党委领导下,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村(社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等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工作。(4)坚持预防为主,夯实基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治理与非常态应急相统一,筑牢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实现从注重事后处置向注重事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不断增强公众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5)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加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驻区武警中队、预备役、民兵等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救援队伍为辅助,以基层应急队为补充,以应急专家队伍为支撑的应急力量体系建设,健全各类救援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6)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注重培养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1.3事件分类分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别:(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民族宗教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相应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1.4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1.4.1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镇(街道)、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先期应对处置,必要时由区级有关部门提供支援或协调处置。区级层面负责应对超出镇(街道)、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具体指挥调度一般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市级有关部门支援。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涉及跨区(市)县级行政区域的,由市级层面负责应对;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参照省级应急预案执行;当市级及以上层面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时,区级组织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具体组织调度。1.4.2响应分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类型和级别、预期影响后果和应急处置能力等,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是否启动响应和启动响应的级别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遵循“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区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并担任指挥长,实行区级对应专项指挥机构为主的扩大响应;二级响应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并担任指挥长,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级对应专项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区级对应专项指挥机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同时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级对应专项指挥机构指导协调镇(街道)或者具体组织应对。响应分级标准应在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进一步明确。对事件本身敏感复杂、跨镇(街道)、超出镇(街道)应对能力的一般突发事件,或发生在重点地区及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区级层面可提级响应,并视情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镇(街道)级层面响应级别可参照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予以明确。1.5应急预案体系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区级部门应急预案,镇(街道)、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等,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1.5.1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为了依法、快速、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①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领导下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②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应急保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③区级部门应急预案: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区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领域、行业)突发事件,或者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本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预案。④镇(街道)、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应急预案:包括镇(街道)、产业功能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根据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本产业功能区实际制定。⑤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由社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等制定。⑥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针对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由牵头举办的有关部门(单位)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会同承办单位制定。⑦重大危险源防控、重要目标和重要基础设施保护应急预案,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等关联性强的联合应急预案由各层面根据实际制定。(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多种形式支撑性文件,提高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①应急工作手册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引。区级层面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要编制相应工作手册,把每一项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街道)、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涉及有关方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工作手册,也可将有关内容融入预案,合并编制。②事件行动方案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要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2组织指挥体系2.1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1.1区级层面领导机构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政府是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区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作为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和综合管理机构,纳入区级层面组织领导体系,在区委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应对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健全完善组织架构及其运行规则。2.1.2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组织指挥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或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成都市青白江区应对XX事件指挥部”指挥部,实施以专项指挥机构为基础的扩大响应,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区人武部担任副指挥长,区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道)、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若干工作组,区级领导兼任组长(机构设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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