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堂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堂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金堂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2日金堂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32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23〕9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立管理中心参考指南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效率为重点,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路径,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保障群众更好更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县域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和“健康金堂”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把医共体建设作为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改革任务,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坚持政府主导、管办分开。坚持政府主导,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统筹人事薪酬,深化“三医”联动,创新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和行业监督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坚持县乡协同、乡村一体。改革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精细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坚持基层医疗机构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功能定位。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服务优质高效。——坚持资源下沉、关口前移。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立上下协作、双向联通顺畅、资源有效下沉、老百姓就医体验感显著改善的医共体,积极探索“八统一”医共体管理服务新路径。到2026年,初步建立人财物统一、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有效运行的“八统一”医共体管理服务模式。到2027年,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保基金“杠杆”效应显现,有效的分级诊疗、合理诊治以及有序就医新秩序基本构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质量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镇(街道)”,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二、主要任务(一)建立整合型服务体系,实现责任共同体1.组建医共体。医共体建设坚持主体的责任不变、法人资格不变、财政投入的保障机制不变、行政建制和单位及人员的性质不变、干部任命权限不变、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变的原则。负责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病转诊,提供辖区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承担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1)按照地域相邻、合理均衡、专业方向原则,组建四个医共体,分别为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为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成员单位包括赵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官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家镇卫生院、福兴镇中心卫生院、金龙镇卫生院;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为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成员单位包括白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凤镇卫生院、三溪镇卫生院;金堂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为金堂县第三人民医院,成员单位包括竹篙镇中心卫生院、转龙镇中心卫生院、又新镇卫生院、云合镇卫生院;金堂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为金堂县中医医院,成员单位包括赵镇杨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栖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堂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土桥镇中心卫生院)、金堂县骨伤科医院(淮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成立医共体党委,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党组织、群众组织及统战工作等由所属牵头医院党委归口管理。医共体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医共体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医共体党委书记主持医共体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制定医共体章程,不断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章程在医共体内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严格规范医共体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权责,做到权责对等,保障有效履职。(3)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实现牵头医院对各成员单位行政管理、人事、资产财务、业务、绩效考核、药械供应保障等一体化管理。2.完善对外合作机制。各牵头医院应加强上级医联体或者帮扶单位合作,强化县外优质医疗资源引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医共体建立后,鼓励医共体与县外高水平医院、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合作和帮扶关系,大力引进国家、省市级专家下沉到医疗共同体内开展诊疗工作,开展远程会诊、专科协作,以学科、专科建设为纽带,整合推动国家、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医疗共同体医疗质量和技术不断提升。支持医疗共同体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3.推动乡村一体化。将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村卫生室)按辖区纳入所属医疗共同体管理。村卫生室接受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管理和工作考核,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身份、保障方式等维持不变。推动其他条件成熟的村卫生室纳入医疗共同体管理,加快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4.构建大健康服务圈。鼓励医疗共同体探索卫生+运动健康、卫生+老年健康、卫生+残疾健康、卫生+学校健康等大健康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日间照料、安宁疗护、互联网+护理等融入基层医疗机构,推动医养结合、中医康养。(二)创新机构管理体制,实现管理共同体按照“八个统一”要求和“管好放活”原则,建立医共体内部人财物集中统一的管理机制,探索实施医共体内授权管理、协议管理等多种形式内部管理模式。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共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报县卫健局审定后执行。医共体要加强行政管理干部培养、储备和输送。(三)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利益共同体1.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现有人员编制保持不变,人事档案由人事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实行“牵头统管、全员聘用、按需设岗、以岗定酬”的人事管理体制,在编的所有干部人员身份由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封存,打破单位、科室、身份限制,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由医共体统一使用、统一培训、统一调配,优先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人需要。2.完善薪酬激励机制。由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制定医共体薪酬总量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医共体总体薪酬水平,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制定医共体职工内部的考核办法和薪酬分配办法,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将医务人员开展巡回医疗、基层支援等纳入薪酬考核体系,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及基层医务人员倾斜。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完善医保基金住院总额控制管理,建立医保总额控制医共体自主调控机制,健全医共体医保总额控制考核机制,完善医保总额“结余留用”机制,医保基金预算住院总额控制指标时,将年度住院总额控制指标打包分配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分配给成员单位共同使用并实行协同管理。落实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4.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仍按现行医疗机构等级价格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通过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与不合理使用、控制过度检查检验等方式腾出空间,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四)促进资源协同利用,实现服务共同体1.统筹集约配置资源。整合医共体资源,建立全县医学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业务中心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服务,做到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统一,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率,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鼓励引进第三方机构服务,在保障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可信度的基础上,降低投入、节约成本,集中优势资源推动医疗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2.畅通双向转诊路径。医共体明确各成员单位疾病诊疗目录,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医共体外转诊管理办法。牵头医院设置转诊办,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鼓励牵头医院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处方自由流动,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协同联动。鼓励牵头医院引导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和轻症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治疗。3.促进医防整体融合。鼓励探索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核心,以患者为中心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以慢性病主动健康管理为突破口,按照相关规定统筹使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等,相应任务量转化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用于不同慢性病人群、不同健康服务项目和价格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4.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统一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医共体内信息系统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及医保结算一体化,为医共体实现医保总额预付创造条件,促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的连续记录,逐步实现区域内就诊一张网、一个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医共体资源配置、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等数字化运行。推进医共体互联网医院建设,开展远程专家会诊、远程紧急会诊等远程医疗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线上复诊、线上开具处方与药品配送等服务;开展慢性病、老年疾病等在线服务管理等。(五)统筹核心要素资源,实现发展共同体1.加强医共体能力建设。牵头医院要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专病建设。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统筹规划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技术发展,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可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根据人口结构变化、群众疾病诊治需求,合理确定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标准,因地制宜错位发展,重点加强老年医学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中医、康复等临床科室建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与服务能力匹配的相应级别手术。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成为社区医院,全力提升社区医院等级。2.强化医共体公益属性。医共体要切实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推进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资源的统筹配置和使用,在内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老年与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形成预防、医疗、慢病管理、康复为一体的服务链,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作为医共体的工作重点,促进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诊疗量不断增长。3.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各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确保医共体发展建设资金来源有保障、可持续。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规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经费,绩效考核后发放。4.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医共体设置总会计师,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财务岗位设置。探索实施医共体运营、成本核算、资金预算、价格管理、绩效考核、资产等统一管理。加强医共体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医共体设备和资源作用,允许医共体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统筹调配医共体内医疗设备设施。允许医共体统筹安排使用事业发展基金,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率。(六)落实监督监管职责,实现责任共同体1.实施同质化管理。组建医共体党务行政中心、医疗管理中心、公共卫生中心、妇幼健康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运营中心、医保管理中心、药械采购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宣教文化中心等“十一大”管理中心,推动各成员单位做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药品耗材器械采购供应实行医共体内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建立统一医疗质控管理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操作,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同质化。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医共体的绩效考核体系,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公益性指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共体党委和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党政班子成员的薪酬、任免、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医保、薪酬总量挂钩。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23年6月—2024年3月)。开展医共体建设政策、案例学习,拟定我县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培训与宣传,形成推动改革良好氛围。(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25年12月)。建立协调机制,适时进行指导、评估,召开研讨、培训交流会。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衔接,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开展工作指导和督导。医共体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建设,全面推进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动态完善阶段(2026年1月以后)。动态监测医共体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对相关制度机制、考核办法等进行动态完善。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开展医共体实施效果总体进行评估、查漏补缺,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医共体相关负责人队伍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共体建设,是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健康福祉。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医共体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权责清单和政策措施,协同各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要加强统筹、指导、考核,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确保我县医共体建设统筹协调、高效推进、建出成效。(二)完善政策保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县实际,完善配套措施,落实规定动作,深化药品供应、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协同改革,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强化投入保障,重点支持医共体基本设施设备、人才引进培养、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为医共体建设持续注入发展新动能。强化督查考核,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对相关部门(单位)年终考核,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落实。(三)抓好氛围营造。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医务人员充分了解、支持医共体建设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要深入发掘和培育典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