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次中心设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次中心设置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0日都江堰市医疗卫生次中心设置规划(2021—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成都市委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调整和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根据《健康都江堰2030行动纲要》和《都江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两项改革”后人口数量结构、时空半径、群众健康需求等发展变化趋势,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状况1.基本市情都江堰市位于成都平原西北边缘岷江出山口处,因水利工程都江堰而得名,全市总面积1208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5个镇。截至202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为71.005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GDP)441.7亿元,比上年增长4.1%。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1)居民健康状况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寿命81.85岁(成都市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为81.52岁),比上年增加0.55岁,其中:男性79.48岁,比上年增加0.8岁;女性84.36岁,比上年增加0.21岁。全市孕产妇死亡数为0人;婴儿死亡率1.93‰,持续处于低死亡水平。(2)医疗卫生机构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市有医疗卫生机构526家。其中:市级医院6家(含市妇幼保健院、市骨伤专科医院),驻市医院2家,民营医院27家,乡镇卫生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村卫生室18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5家,诊所229家、门诊部8家,医务室9家,其它医疗卫生机构6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执法大队1家,单采血浆站1家。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按经济性质分:公立6个,民营及驻市29个;按等级分:三级3个(其中三甲2个),二级7个(其中二甲5个),一级及未评定等级25个。(3)卫生人员数量情况2020年,全市卫生人员总数7566人。全市卫生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589人,大专学历4001人,中专及中技学历1838人,高中及以下138人。全市执业(助理)医师2758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88人(成都市平均水平3.76);全市注册护士422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5.95人(成都市平均水平5.01人)。(4)床位数情况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5481张,其中:医院床位398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93张,每千人口床位数7.72张(成都市核定我市平均水平8.02张)。(二)机遇与挑战1.面临机遇。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决策部署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工作要求,结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21〕6号)以及《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成卫函〔2021〕166号)精神,为我市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足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面临挑战。当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条件差,待遇低,人才留不住,医疗业务少,服务能力弱,设备设施落后,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不相适应,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二、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在2025年前,全市形成以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核心的基层卫生机构联盟。通过改善就医环境,更新诊疗设备,培育特色和重点专科,强化人才培养,提升信息化建设等,着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和慢性病、常见病诊疗水平,跨区域、跨级就医大幅减少,有效辐射周边镇(街道),分担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压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门急诊量明显增长,县域就诊率明显提高。1.到2022年,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完成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达到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标准。2.到2023年,沿江卫生院完成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达到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标准。全市80%以上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及以上。3.到2025年,聚源镇中心卫生院完成二级乙等医院评审,聚源镇中心卫生院、蒲阳街道卫生院、天马镇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本形成“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镇”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格局。(二)具体目标结合我市服务人口、地理区位和工作基础等因素,选择一定数量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中心卫生院创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纳入我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投入和资源保障,发挥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承担区域性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康复护理中心、安宁养护中心、基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等职能,体现区域基层卫生资源的集合效应。规划设置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应与县级医院形成资源互补格局,主要在人口基数较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患者流出多、近距离内优质医疗资源短缺的地区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至少5个)。1.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2.机构所在区域为重点镇、特色镇、中心镇或区域交界镇;3.服务人口5万人及以上;4.机构占地或业务用房面积5000㎡以上;5.年门急诊人次10万人及以上、床位数50张及以上;6.年手术台次大于100台;7.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或成都市级的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基地。三、空间布局按照“区域统筹、提质增效”的工作机制,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统筹考虑基层医疗机构整合后群众就医习惯、人口密度、时空半径和疾病谱变化等因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资源整合,通过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采取“传帮带”和“上带下”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规划建设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聚源镇中心卫生院、沿江卫生院、蒲阳街道卫生院、天马镇中心卫生院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一)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由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定点指导,整合原青城山、大观、翠月湖、安龙、大乐、沙坪、太平及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资源,辐射崇州市街子镇、怀远镇等周边群众。(二)聚源镇中心卫生院。由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定点指导,整合原聚源、崇义、土桥及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资源,辐射彭州市丽春镇、郫都区唐昌镇等周边地区群众。(三)沿江卫生院。由都江堰市中医医院定点指导,整合原柳街、沿江及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资源,辐射温江区寿安镇、崇州市廖家镇、观胜镇等周边地区群众。(四)蒲阳街道卫生院。由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定点指导,整合原蒲阳、向峨及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资源,辐射彭州市桂花镇等周边地区群众。(五)天马镇中心卫生院。由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定点指导,整合原天马、胥家及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资源,辐射郫都区唐昌镇、彭州市丽春镇、桂花镇等等周边地区群众。四、主要任务(一)基础设施建设。参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2018年版)》,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医疗设备等基础条件。改革后,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整合原安龙、翠月湖、大观、大乐卫生院业务用房统筹使用,按照标准新建PCR实验室,改建ICU病区和手术室;沿江卫生院整合原柳街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统筹使用,新建3000平方米门诊大楼,纳入“十四五”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聚源镇中心卫生院整合原崇义、土桥卫生院业务用房统筹使用;蒲阳街道卫生院整合向峨卫生院业务用房统筹使用,扩建3000平方米业务用房;天马镇中心卫生院整合原胥家、驾虹卫生院业务用房统筹使用,扩建3000平方米业务用房,纳入“十四五”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二)医疗设备配置。至少配置CT、DR、彩超、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凝仪、麻醉机、胃镜、呼吸机、除颤仪、急救型救护车。其他医疗设备的配置,应当根据次中心不同功能、专科特长和所承担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参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16版)》,配置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沿江、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基本达到配置标准,聚源镇中心卫生院、蒲阳街道卫生院、天马镇中心卫生院计划增添CT、胃镜等基础设备。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当按国家相关部委的规定执行,同时应当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兼顾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实现医用设备资源共享和集中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三)科室设置。根据医院规划和当地居民健康需求,统筹推进基本科室和特色科室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科室设置、诊疗范围按二级医院标准确定,完善一、二级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完善发热门诊、急诊、儿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科、医技科等服务短板,支持合理拓展医疗服务范围,办理相应技术准入手续。加强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等预防保健科室建设,设立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青城山镇、沿江中心卫生院科室基本健全,聚源镇中心卫生院、蒲阳街道卫生院、天马镇中心卫生院需加强发热门诊、急诊、儿科等科室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要依托原有医疗技术优势和上级专家团队、省市级重点学科的帮扶支持,扎实开展特色科室建设,每个次中心努力建成1—2个基层特色科室。(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发展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创新卫生医疗人才使用机制,保障次中心在“岗位设置、服务项目、内部分配、绩效激励”等方面的管理自主权。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人才梯队建设基本完成,沿江卫生院、聚源镇中心卫生院、蒲阳街道卫生院、天马镇中心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支持次中心在岗位总量空缺范围内,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五)绩效考核机制。积极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符合基层医务人员特点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引进人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推动建立长效留人机制。(六)信息化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参照智慧医院建设要求,不断提升次中心全员信息化素质,加强次中心与各级各类卫生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次中心与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推进远程诊断医疗系统建设,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支付政策,促进次中心与各大医院之间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培训、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检验。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是省、成都市“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市卫健局负责全面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市委编办负责加强机构编制保障,支持市卫健局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工作;市人社局负责落实“两个允许”“县招乡用”改革,完善人才招引政策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推进“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落实财政补偿政策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市医保局负责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次中心机构作为项目单位,要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开展项目建设。(二)完善机制建设。强化政府的办医责任,对照二级医院建设标准和要点,统筹用好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由市卫健局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市财政局结合当年财力状况,做好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财政资金保障,为区域中心发展和能力提升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推进工作中,要优先考虑满足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需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等制度建设。(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卫健局按要求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切实保障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有序推进。按照《两项改革医疗卫生“后半篇”文章重点监测县监测指标体系》,将次中心建设纳入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