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成都产业园区

四川成都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成都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先进模范人物的关怀,按照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精神,从2015年1月起我市调整市级以上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幅度(一)离退休全国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200元∕人·月。(二)离退休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150元∕人·月。(三)离退休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100元∕人·月。二、发放范围、发放办法、资金来源各区(市)县管理的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发放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经费由各区(市)县财政承担。市本级发放的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按实际人数所需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办法、资金来源仍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级以上离退休劳动模范实行荣誉津贴和职工劳动模范一次性住房补助的通知》(成办发〔2002〕160号)的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12日

四川成都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