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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政策文号:锦府发〔202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目录前言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第一节“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第二章总体思路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目标第三章重点任务第一节源头推动绿色发展第二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第三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第四节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第五节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第六节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第七节严格环境噪声管控第八节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九节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第十节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第十一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强化宣传引领第三节强化资金保障第四节严格考核监督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成都市乘势而上全面开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开局五年,也是锦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高标准推进碳达峰行动、高质量建设“品位锦江·幸福城区”的关键五年。本规划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锦江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第一节“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十三五”时期,锦江区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大力开展治污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美丽锦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工作成效绿色发展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对发展的引导、优化、倒逼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积极培育环保龙头企业和有鲜明技术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完成区内132家“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实现重污染企业动态“清零”。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顺利完成市定目标。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十三五”期间,锦江区环境质量获得稳步改善。2020年,锦江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为82%,较2015年增长34%,呈现持续增长趋势,重污染天数由2015年的15天改善至2019年的全部消除和2020年的2天;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为36.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7%,均已达到“十三五”规划指标要求。PM10、NO2、SO2年平均质量浓度、CO的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2020年,纳入市级考核断面水质满足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1.9分贝,达到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人居环境持续优化。锦江区全面推动公园、绿道、街区小游园(微绿地)和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两拆一增”专项行动,推进“一道串五园”建设,实现生态价值有效转化。依托天府绿道,完成中环路绿道、熊猫绿道、环城生态区绿道建设,构建完成三级绿道177公里,截至2020年底,全区绿化覆盖率为47.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了总河长领导下“两级党政、三级管理”的区、街道、社区三级河长管理体系。有序推进绕城内污水治理工作,完成绕城内市政排水管网检测,完成“两江环抱”内病害管网治理。全面梳理、深入摸排全区下河口,全面完成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开展重点管控区域“五步闭环工作法”试点工作,建成5座小型空气自动站、20个空气微子站以及延伸至污染源的街道大气污染管控平台。深化强化建筑、市政和交通、拆除(迁)、绿化等工地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实施“治土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620”工程,完成6个地块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专项整治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热点问题。大力开展辖区内企业执法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加强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环境安全形势稳定。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和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确保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修编完成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案,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环境应急演练,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强化。全区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环境群体性事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构建了锦江区生态环境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保持在25%以上。全面实施“河长制”,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局的垂直管理改革。以“三线一单”为准绳,加快落实环保“放管服”改革,大力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积极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生态建设成果丰硕。2016年获环保部命名国家生态区称号。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型学校”等各类生态文明相关的示范创建工作,锦江区白鹭湾湿地于2016年荣获第五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殊荣。成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印发《成都市锦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30年)》,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截至2020年底,各创建指标均已达到考核要求。二、指标完成情况(一)《规划》的指标要求锦江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由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构成。约束性指标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指标和总量控制指标,涵盖环境质量、生态保护、总量控制、污染治理和绿色发展五个方面,共18项指标。锦江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指标见表1。表1锦江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指标性质指标类别序号指标名称2020年目标值2020年现状值属性完成情况环境质量大气环境1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4936.8约束性√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082约束性√3重污染天数(天)基本消除基本消除约束性√水环境4地表水质量达到IV类市级考核断面比例(%)100100约束性√5黑臭水体比例(%)基本消除基本消除约束性√声环境6达到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达标达标约束性√生态保护7绿化覆盖率(%)4747.2预期性√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15.0115.01预期性√总量控制9化学需氧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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