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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中国·德阳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旌阳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29日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完善德阳城市功能,提升德阳城市品质,以解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的农贸市场问题为导向,推动德阳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促进农贸市场与城市协调发展,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四张名片”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和质量为目标,突出农贸市场公益性和民生性,完善交易设施,改善交易环境,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建立“市级部门统筹协调、属地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按照“谁的产权,谁来改造”的原则,农贸市场举办者(农贸市场产权所有者)为实施改造的主体,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实行“以奖代补”等政策,鼓励、引导农贸市场举办者积极主动实施改造工作。(二)属地负责,部门配合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是辖区内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包括德阳发展集团所属农贸市场)。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指导旌阳区、德阳经开区推进提质改造工作。(三)先易后难,一场一策以“先易后难、一场一策、新老结合、宜快则快”为工作思路,突出问题导向,由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逐一排查,确定改造计划表。对照《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一场一策”组织制定农贸市场改造设计方案,“新老结合”“宜快则快”推进农贸市场对标改造。(四)突出公益,保障民生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强化农贸市场公益性,将农贸市场纳入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范畴,加强土地政策保障,建立用地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新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由市、区两级国有平台公司(或引进市外其它国有公司)建设、运营,支持其对老旧农贸市场进行产权回购、经营权返租。(五)创新措施,试点示范探索引进国有专业运营公司参与农贸市场运营,分离农贸市场产权与经营权,对农贸市场进行专业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农贸市场进行商业综合体建设改造,给予相应的土地、规划支持政策。探索新开发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农贸市场(社区便民菜市),建成后农贸市场(社区便民菜市)的经营权、产权无偿移交市、区两级国有资产平台公司管理、运营。三、改造内容按照《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对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对破旧、损坏的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对不符合建设规范的设施拆除重建,对缺失的设施进行补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对治安、卫生、快检、市场管理办公室等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二是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给排水、供电、通风设施进行改造完善。三是对市场外立面、地面等风貌及摊位的台体、台面等风貌进行改造完善,规范农贸市场摊位分类分区,统一设置农贸市场摊位号牌、价格牌等标识牌及公示公告宣传栏。四、工作目标2020-2021年,共提质改造21个老旧农贸市场,其中:2020年提质改造9个(旌阳区6个、德阳经开区3个),2021年提质改造12个(旌阳区8个、德阳经开区4个)。五、实施步骤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年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一)启动部署1.建立组织机构。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分别建立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提质改造工作。2.开展调查摸底。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农贸市场现状及基本情况。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初步确定农贸市场提质改造的范围、内容。3.制定实施方案。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计划表》,确定每年改造农贸市场的名单及完成时间,于2020年3月15日前报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办”)。(二)建设改造4.开展改造设计。由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办”)组织按照《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及其他有关设计标准,制定各农贸市场提质改造方案。5.实施提质改造。各市场产权所有者按照建设工程有关程序规定和提质改造设计方案,具体实施提质改造工程。6.设立临时市场。市场改造期间,如需设立临时市场,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做好临时市场内外的管理工作。(三)项目验收7.开展项目验收。提质改造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向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办提出验收申请,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办组织相关单位、行业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四)奖补资金申报8.提质改造项目按属地原则申报财政奖补资金。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按年度提质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向市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办申请市级奖补资金,市财政局按照程序下拨至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六、保障措施(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和德阳发展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提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事项,监督检查项目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二)开辟“绿色”通道。农贸市场提质改造、新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完善各项审批手续,涉及到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服务、及时办理、提高时效。(三)实行财政奖补。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原址改造)工作实行财政奖补政策,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按照各50%的比例分担。奖补标准按农贸市场占地面积分成3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单个市场奖补50万元;占地面积5000-10000平方米的,单个市场奖补80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个市场奖补100万元。(四)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规划政策: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设置在地面1、2层,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0.8-2.2,建筑密度≤45%,高度≤24米。土地政策:允许规划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的老旧农贸市场兼容其他商业,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鼓励整合周边具备条件的闲置或零星地块进行建设改造;允许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的规划新建农贸市场兼容其他商业,可采取挂牌出让方式进行供地。(五)营造舆论氛围。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明确宣传联络员,做好公告公示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及时宣传、通报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报道热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七、工作要求(一)加强协调配合。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这一民生工程,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质改造任务。(二)开展综合整治。针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脏、乱、差”、市场内外秩序乱象、安全隐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动物防疫等问题,由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应急管理、消防等市级部门参与配合,共同开展综合执法,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及各经营户加强问题整改,依法依规经营。(三)确保平稳有序。对市场产权所有者及摊位经营者要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制定好临时市场过渡方案,细化提质改造方案,有效平稳推进,确保社会稳定。(四)严格目标考核。将农贸市场提质改造目标任务纳入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工作和民生工作重要的考核内容。市委目标办会同市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推进办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考评,确保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和建设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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