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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德阳市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9日德阳市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一个窗口办成事”目标,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8〕57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德府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整体政府”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集中权限、充分授权,打造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捷性,加快实现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二、主要目标按照“优质、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模式,依托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的相关科室向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政务服务事项向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进驻窗口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着力构建办理成本最低、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到2020年6月底,除因安全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要100%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包括部门自建大厅、基层服务站点),本单位职能职责内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平台实现100%认领和办理;2020年10月底前,与政务服务关联的水、电、气、视、讯、征信查询等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分厅管理,服务下延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商业网点、政务超市开展自助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群众事向群众身边集中,企业事向政务大厅集中、向园区下延,达到100%。三、重点任务(一)清理进驻现状。严格对照各地《2019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2019年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开展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包括部门自建大厅、基层服务站点)和线上办理情况的全面自查,逐项清理未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未在四川省一体化平台认领办理的事项,包括需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动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各地、各部门于6月15日前完成对未进驻情况的自查,清理结果报德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二)前移审批职能。已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变化,动态调整入驻事项,修订完善标准化入驻方案;未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要在不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归并集中,并按照各部门机关内部不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基本要求,加强与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明确入驻时间、提出入驻建议、拟定入驻方案,将与行政审批有关的程序、环节、人员、设备(包括现场查验)等整体前移政务服务窗口。(三)充分授权窗口。各有关部门要选派业务精通、数量合理的工作人员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按照“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向窗口负责人充分委托授权,并建立健全涵盖各审批环节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大厅窗口规范、独立、实质运行,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负责、一个窗口办结”。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的业务,一律不得在原单位业务科室受理,坚决杜绝“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的现象。(四)实现“应进必进”。除对安全或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市、县两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实现“应进必进”。按照“能放即放、就近办理、高效便民”原则,结合各地承接能力和办事需求,加大经办业务向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等服务一线的下沉力度。确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入驻的,要说明情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当地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备案。经政府同意单独设立的部门办事大厅(服务中心),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标准化要求加强监督指导。办理频率低的政务服务事项,可考虑采取委托授权方式,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受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或办理、内部流转、一窗出件目标。(五)线上线下同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认真梳理、及时认领本部门网上办理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收费、送达等环节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在线办理,同时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在线跟踪监督,确保行政审批及服务过程依法、公开、透明。(六)加强运行管理。各入驻部门窗口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等作用,及时帮助解决入驻窗口部门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充分运用政务大厅视频实时监控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效能监察功能,通过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建立健全常态跟踪检查制度等方式,推动窗口服务效能提升。四、工作要求(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打破传统体制机制、思想观念的束缚,广泛动员部署,周密组织实施。(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理顺相关政策法规、人事和科室职责,协同政务服务中心安排和处理好人员、事项进驻工作,并建立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负责协助做好前期筹划、进驻准备、实时监控和后期运行等工作,为各进驻窗口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三)强化监督,逗硬考核。将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放管服”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各级政务服务监管机构要加大“三集中、三到位”推进中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敷衍了事、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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