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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全市2025年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更是德阳奋进“重返前三”总目标的攻坚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相关部署,激励全市上下以开局即决战、起跑即冲刺的状态,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推动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实现良好开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支持措施(一)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一季度产值净增量大于1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增速、增量综合情况,给予前50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已获得省级相关激励资金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二)支持工业企业节假日加班生产。鼓励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增加一季度排产计划,多产快销、多作贡献。对一季度在节假日(含春节、周末等)加班加点生产,且一季度产值增速在10%—20%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对一季度产值增速在2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较去年春节同期提前复工且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额外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已获得省、市级相关激励资金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三)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加快发展。对一季度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且营收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按照营收规模分档给予前20户最高15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一季度增速超过全市同行业限上平均水平,且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3000万元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和营业额600万元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额)规模分档给予批发前20户、零售前15户、住宿餐饮前15户最高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四)支持服务业企业升规上限。对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新注册成立的商贸业、服务业法人企业,在一季度达到行业入统标准并实现月度纳统的,分别给予批发零售企业、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住宿餐饮企业每户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激励。其中对采取主辅分离、分转子等方式纳统的,按照各行业对应标准的200%激励;对新注册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一次性激励,销售新能源汽车的再给予20万元激励。对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年度申报纳统且上半年销售额(营业额)或营收增长超过30%的商贸业、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每户8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五)支持开展各类提振消费活动。市县联动面向住宿、餐饮、百货、超市、汽车、家电、数码、燃油和文娱等重点领域一季度发放1亿元消费券,其中市级安排5000万元,区(市、县)、德阳经开区统筹安排5000万元。鼓励市场主体、行业商(协)会、社会机构等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对活动成效明显、实际投入超过20万元的,给予单场活动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30%、最高5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六)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对此前无外贸实绩、一季度首次开展外贸业务且季度进出口额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一季度进出口总额增长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且净增量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外贸企业,分档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激励(贸易型企业按照50%激励)。对一季度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增速超过全市进出口增速平均水平的企业,每净增1000万元给予4万元一次性激励,单个企业激励最高50万元。对一季度服务企业进出口总额超过3亿元、5亿元、7亿元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七)支持建筑业壮大发展。鼓励市外总包企业将项目分包给我市企业并就地转化入统,一季度就地入统产值超500万元的项目,给予总包企业5万元一次性激励,单个企业累计激励不超过10万元。鼓励外来投资项目业主将项目发包给本地建筑业企业承揽,对施工合同金额3千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项目业主5万元、1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本地建筑业企业产值回归本地增速达10%以上且产值在2千万元至5千万元、5千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八)支持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对在一季度组织10家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产交易活动的协会、中介等服务机构,经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核准,单次给予5万元激励;对前往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西北地区开展房产交易活动的,单次给予10万元激励。对德阳市范围内一季度新开盘的单个项目(首次预售),且新办预售面积达单项目规划可售面积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开发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激励。根据网签系统情况,对一季度单项目商品房销售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开发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九)支持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深入实施“天府粮仓”建设,加强小春田间管理,抓紧抓实大春备耕,确保粮油生产扩面增产。加快实施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产业集群、黑猪产业化基地等项目,聚力支持经作、畜禽、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优结构、提品质、扩产能。大力实施生猪增产激励行动,对一季度生猪出栏数量(凭检疫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资金激励,单个养殖场(户)资金激励不超过5万元,其中出栏生猪500头及以上的养殖场(户)按照40元/头标准给予激励,出栏生猪1000头及以上的养殖场(户)按照50元/头标准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十)支持重点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各区(市、县)各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政府投资不低于3500万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不少于3个。安排资金200万元,对完成推广任务的区(市、县)相关项目业主,按照项目一季度通过“一卡通”发放劳务报酬占全市比重发放激励,激励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发放劳务报酬金额的1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十一)支持重大项目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加快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形成更多实物量。对一季度新入在建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10亿元、3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对较原计划提前至一季度开工的省市重点项目,省重点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市重推项目给予3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一季度新开工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完成投资超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较原计划提前至一季度开工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完成投资超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一季度竣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贡献产值超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较原计划提前至一季度竣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贡献产值超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该项激励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二、保障措施(十二)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供需情况监测调度。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保障自然资源要素,指导企业在存量建设用地上选址,落实“签约即供地”审批要求,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尽快报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十三)强化用工保障。实施用工保障百千计划,开展招聘活动30场以上、提供岗位3万余个。对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招工激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十四)强化投融资服务。强化金融管理部门与各产业主管部门联动,梳理各领域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精准推送至金融机构。对一季度末本外币存贷款余额、余额增幅综合排名全市前5名的金融机构,给予政府性资源支持,评价方式参照省级财金互动相关规定执行。对一季度存贷比增幅排名全市前5名的金融机构,给予政府性资源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德阳市分行、德阳金融监管分局)三、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十五)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以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诊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十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重点流域枯水期水质管控、土壤污染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等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十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拓宽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通过“12345”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各项安保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本方案从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相关措施由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如与既有政策有所冲突,以本方案为准。(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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