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德阳产业园区

四川德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德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德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8日德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德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各部门会前学法、集中学法、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准确把握“率先取得突破”的历史使命,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律七进”等普法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二)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德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参加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树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突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逗号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三)完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始终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通报疫情信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形成良好法治舆论引导。持续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配套机制,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二、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城乡治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立法领域,抓好2021年度立法计划落地落实。配合市人大出台《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违法建设治理、龙门山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以及城市用水、土壤污染防治、网约车服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调研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五)健全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广开言路、开门立法,巩固完善立法协商、立法起草阶段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动人大代表深度参与立法工作。加强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积极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升立法质量,确保法规规章等有效实施。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等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形成与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前置规定,理顺环节,厘清责任,提升审查实效。适时修改《德阳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交叉审查、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区(市、县)政府、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七)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解决“连、通、办”问题,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推行“秒批秒办”“零提交证明城市”等审批新模式。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异地互办”“异地互通”“异地互认”“异地互管”等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八)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动态调整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同步调整市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市场准入环节隐性门清理排查,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实行地方保护、妨碍经营者准入或退出市场、对特定经营者给与奖补等情形的审查。加大反垄断线索排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并公开反垄断执法典型案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九)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建设制度规范,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实施办法。在法治轨道内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经外局、市应急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建立本行业(系统)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探索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十一)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保障。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劳动监察等领域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快速交换、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强联合办案、关联案件协查、委托调查取证,推动实现相关领域执法信息实时共享,协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服务供给一体化。探索建立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控联防联调联动机制,不断提高两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十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清理和整改不符合决策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十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政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压紧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审计监督,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加大审计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十四)加强府院联系协作。建立行政复议机关与审判机关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和重大案件通报机制,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能,持续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和研讨案件,不断提高出庭应诉率,提升应诉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十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围绕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财政、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乡镇法定权力事项和赋权事项,持续抓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和权责清单工作。持续推动经济发达镇和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十七)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网络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十八)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行政执法用语标准和行政执法案件编号标准等执法规范。组织开展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十九)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严格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知晓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运用行政处罚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深入贯彻《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土地矿产、山林资源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梳理裁决事项,明确适用范围,规范裁决程序。加强仲裁工作的规范指导和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健全仲裁员考核制度,探索推进“人民调解+仲裁”纠纷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二十一)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实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力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监督纠错力度,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机关与监察委员会沟通协作机制,依法查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的职务违法、失职失责等问题。〔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二十二)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编制实施《德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提升普法宣传实效。编制实施《德阳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持续深化“四级三能三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