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遂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8日,省政府在遂宁召开了全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以下简称“遂宁会议”)。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勉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市狠抓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及时传达遂宁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我市常务副市长朱家德在参加完遂宁会议后,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以下几点部署:一是依照中央、省上的相关规定,在全市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编制行政权力目录,逐步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把“两到位”、“两集中”、并联审批,便民服务及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工作,开展行政权力监察点建设,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四是积极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交易快捷和公平公正。二、做好遂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一)在全市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让行政权力更公开透明的运行,逐步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1.全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实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在2012年底清理的基础上,实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市级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或内容有增加、减少或调整的,应当书面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报请审查,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对该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修改;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政府法制机构发现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有变化的,通知有关部门做出调整,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的职能职责保持一致。截止9月底,已对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委、市防震减灾局等6个部门的27项行政权力进行了修订。二是做好行政权力的对外公布。市政府在德阳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德阳市电子政务大厅同步公布50个市级部门74个行政主体共计6755项行政权力。同时,要求市级部门在部门网站上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公布,确保公众知情权。三是及时录入行政权力事项,奠定公开透明运行基础。我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正在建设中,建成后,我市将及时录入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强化对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时监督。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及时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做好对应承接。我市已于今年9月初印发了《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德府发〔2013〕24号),充实了市审改办的工作力量,明确工作任务,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时限,明晰工作要求。9月16日市政府已向社会公布决定取消、调整的第一批119项行政审批项目;此前的9月9日,市政府已印发《关于对照省政府第二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德办发〔2013〕54号),安排市级部门在9月25日之前完成自行清理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后,报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州)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德府函〔2013〕150号),安排市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清理并报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在清理中,我市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下大力压减审批事项。通过实行“5317”工作法,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精简、规范、透明。“5”是指按照部门清理、法制机构初审、市级部门与省级部门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会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五个程序,逐一清理,严格把关。“3”是指坚持省、市、县三级互通,上与省逐项对接,下与县进行衔接,防止错漏,确保一致。“1”是指专门出台审批项目的增减管理意见,使审批项目的变更和增减有章可循。“7”是指对保留项目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七要素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监督。二是指导各县(市、区)按时完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做好目标绩效考核。市政府已下达2013年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重点工作指标,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要求县(市、区)政府分别在10月底前完成对应清理调整。对下放、转移的审批项目,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市政府法制机构对县(市、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督促。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一是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2007年10月,我市启动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2008年1月9日,市政府印发了《德阳市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将总体部署、制定规范和全面实施作为三大工作步骤。市级部门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逐项进行了规范。2012年12月,我市在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时,将自由裁量规范作为处罚事项的必备内容,要求市级部门将工作重点放在理清那些涉及面广、应用频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裁量幅度较大的条款上,并在清理结束后将包含自由裁量规范的权力事项对外公布,接受公众监督。2013年,我市加大了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工作力度,17项行政处罚进行了自由裁量规范的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进一步深化。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了法律顾问机制,推行重大案(事)件执法过程中引入公证服务,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建立社会评价机制,着力强化正确的城管导向,2012年,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出台了《社会评价机制》,邀请公众和相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有关专家等对执法部门廉政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等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形成了部门主抓、公众参与、舆论助推、整体推进的齐抓共管城管执法工作的良好格局。二是落实自由裁量规范系列制度。2008年1月,我市建立了自由裁量行使规范公开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法制审核制度、情节复杂或重大行政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新增自由裁量标准报告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5年运行,部分制度得到很好落实,个别制度的贯彻执行还存在力度不够的问题。我市将通过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强化对自由裁量规范系列制度的落实。(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把“两到位”、“两集中”、并联审批等工作落到实处。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截至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审批职能部门32个,公用企事业单位4个,合计642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此次行政审批项目提速是在清理审批和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压缩承诺时限,总体提速20%以上。清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即办件比例。如社会保险局的“开具企业缴费通知书”等项目由1天提速为即办;市住建局的“中标备案”项目由原来承诺的6天提速为即办件。二是清理或取消或下放事项。如林业局的“植物验疫证书核发”和“木材运输许可证”两项事项已下放至县级。国土局的“因房屋所有权抵押而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备案”等事项因目前银行没有办理相关业务而取消。三是审批提速。此次清理要求进驻窗口对原承诺时限再压缩时间,部分窗口提速可达50%以上,总体提速20%以上。2.完善政务(便民)服务体系截至目前,我市127个乡镇(街道)、1757个村(社区)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乡镇政府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一是统筹安排。明确村级便民服务站办公面积达100㎡以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达到500-1000㎡。二是分类指导。对因“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做到镇政府所属办、站、所整体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一体化办公。对非重建乡镇(街道)做到涉农服务的基本服务项目要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三是增强服务。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和“一站式办公、集中受理”的要求,原则上要设立党政服务、计生、劳动保障、农业服务、城建国土、司法信访等服务窗口。制定并规范了乡镇(街道)76项、村(社区)35项基本便民服务职能,村(社区)干部确定为代办员,免费为群众代办服务项。四是完善机制。首先向社会公开办理项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其次是受理、办理、转报相结合,属当场办理件当场办结,属承诺办结件的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间内办结。五是建立了窗口柜台式服务实体和网上政务大厅两套面向社会的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通过德阳政务网可以查询全市所有镇(乡)、村(社区)的服务项目、代办员和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据统计,2012年中江县99%的群众申请(反映)事项都在乡镇以下办理(处理)完结,形成了干部围着群众转的基层便民服务良性运行格局。六是严格考核。市政府将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绩效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服务,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镇(乡)、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有五个县(市、区)将村(社区)干部的代办服务考核经费按人均1-1.5元列入了财政预算。3.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新机制一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工作机制。完善现有的全程代办工作方案,健全全程代办工作机制。为项目业主提供从招商、落地、开工、竣工、投产的全程优质服务。强化招商与审批工作对接。二是进一步简化流程、强化并联审批。规范精简审批要件;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建立内部协调运行机制;强化目标督查考核。三是探索招商项目零费用注册机制。为达到“当天开业、百天开工、当年投产”加快推进投资项目的要求,我市对新开办投资企业开业所需手续及费用进行了专题调研,拟对产业项目实行零费用开业的政策。四是建立立体式并联审批协调网络。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三级联动”协调机制,搭建投资项目跨级协调、加快推进的绿色通道。强化四级协调机制。投资项目涉及的日常事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科室代办员负责指导、跟踪、协调;投资项目涉及服务窗口的协调配合事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科室负责人协调各部门审批服务科办理;投资项目涉及审批和服务部门、中介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牵头组织;投资项目涉及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报请市政府协调处理。五是建立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中介服务库。建立并公开中介资源库。按投资项目涉及中介服务情况建立中介资源库,并对社会公开,供业主选取。建立中介服务过程管理。对中介进行备案管理,并将其服务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六是政校合作开展加快投资项目建设课题调研。为了加快投资项目的建设,由市政府与电子科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委托高校开展课题调研,研究加快项目推进的对策。同时,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引入电子科大研究生进入代办员队伍,强化与院校集团进一步合作。4.电子政务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电子政务大厅已于2011年6月份上线运行,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大厅均按省上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建设完成。两年来,政务服务中心配合省上有关部门完成了各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并提交了大量合理化建议,系统平台运行正常。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样本样表上网力度,上网样本样表数由年初的1845个增加到5693个。在工作时间,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在线咨询率均保持在90%以上。(三)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工作。1.强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电子监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市、各县(市、区)加快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建设,落实运行环境配置,开展行政职权的清理、审查,落实行政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建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接入,分级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电子监察从政务服务中心向乡镇(街道办)、从行政审批部门向非行政审批部门、从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向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等的延伸。目前,市、县(市、区)已全面完成延伸工作。2.进一步削减权力事项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关于《第一、二批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督促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部门对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目前市、县两级行政权力的清理已经全面完成申报、审核、调整,并向社会公示。3.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效能监督建立“德阳效能”微博网络体系和德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官方“效能微博大厅”,六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31个市级部门纪检组(纪委)入驻大厅。制定下发《“德阳效能微博大厅”管理运行和督查考核办法》,建立了投诉受理、事项转办、全程督查、限时办结、公开回复等工作运行及考核机制。截止9月底,共有粉丝53000余个,解决了1080件实实在在的问题,5名责任人被问责,网友问题回复率100%,受到了中央、省纪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人民日报、凤凰网、四川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专题报道。并被中纪委监察部确定为全国纪检监察官方微博试点。4.实施公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以服务标准为抓手、规范服务为核心、提升效能为重点、监督制约为保障、便利群众为目的的公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目前,10个试点单位完成了服务事项清理和公共部分标准制定,正抓紧总结和推广。5.实施廉政风险A计划工程在行政职权清理基础上,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落实风险责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创新实施廉政风险防控“A计划”,建立A级风险信息库,出台、实施《德阳市市级A级风险岗位随机抽查审计制度(试行)》,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配置等领域A级风险点的制度制定及执行、工作流程编制及运行等监管,推动制度措施落地,权力运行高效规范。今年已全面完成对市经信委新兴产业促进处、市城管执法局园林管理局、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实行A级风险点审计工作。6.拓展科技防腐新领域充分运用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动态跟踪监管系统,督促各监管节点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对其履职过程的监督。开发、运用电子辅助招标评标系统(地权、矿权)网上拍卖系统、国有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系统,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开发使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预警系统,整合公安、审计、计生等部门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全过程监督,并在1个县6个市级部门试运行。(四)积极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交易快捷和公平公正。我市公用资源交易中心自今年成立以来,一直以中央、省上推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的标准运行,1-7月(实行的进场交易),中心共组织公共资源交易444宗,交易额22.94亿元,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209宗,涉及预算资金22.17亿元,交易额17.52亿元,节约资金4.65亿元,节约率21%;政府采购214宗,采购预算1.09亿元,实际采购0.97亿元,节约资金0.11万元,节约率10%;土地使用权出让9宗,交易额3.65亿元,土地使用权转让12宗,交易额0.8亿元。目前,已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未进驻中心的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将按照“凡进必进,有序进入”的原则尽快进入。相关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交易,有利于打破市场的条块分割,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与已有的办公平台间如何对接是能否发挥其综合协同的关键,建议召开不同级别的协调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及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消除与政府决策之间的矛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落到实处,应当消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规定之间的矛盾,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及时修改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修法来明确管与不管、此管理方式和彼管理方式,让公众能够明明白白的监督。三是行政处罚作为最普遍的行政行为,大量存在于执法活动中,每项均要达到自由裁量非常规范的程度,难度很大。建议重点规范涉及面广、应用频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裁量幅度较大的事项,短时间内就能取得良好效果,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审批和服务项目的清理、精简、下放,在市、县两级提高行政效能的实质性作用还不够;下放项目的配套措施,如人员、编制、经费等没有跟进,已下放的项目在基层的实施难度大;省上统一开发的电子政务大厅软件系统功能性缺陷,长期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影响群众办事;电子政务大厅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监管平台功能的应用不足。德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