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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规划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8日 政策文号:2014-02-18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旌阳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求,现将市规划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供地规模2014年度市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154.781亩以内,具体指标如下:商服用地742.5亩(市直管175亩、旌阳区79亩、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488.5亩),住宅用地2363.6亩(市直管商品房用地362亩、公租房用地15亩,旌阳区商品房用地1092.6亩、安置房用地113亩,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房用地477亩、安置房用地304亩),工矿仓储用地2253亩(旌阳区36亩、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21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95.681亩(市直管480亩、旌阳区215.681亩),特殊用地100亩(旌阳区100亩)。二、供地方式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商品住宅用地必须百分之百以拍卖方式供应;工业及其它产业用地的供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对列入2014年度供应计划的地块必须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德阳日报》及德阳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等媒体、报刊及交易场所进行公告。三、规划及供地要求市住建局应在2014年2月底前制定计划供应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市本级、旌阳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土地收益主体要依据本供地计划提前做好宗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确保土地按计划投放市场;市国土局在报批宗地出让方案时,必须附具宗地拆迁安置情况说明。对拟出让的地块,应砌好宗地围墙,按净地进行拍卖、招标或挂牌出让,保证土地竞得者能及时进场施工建设。对已列入2013年度及以前的供地计划但未供的地块可视土地市场状况在本年度内逐步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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