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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文化地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文化地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4日德阳市文化地标工作实施方案德阳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积淀丰富,加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工业文化的植入,当今新产业发展带来的现代成果,赋予了德阳更多的文化内涵。伴随城市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市记忆渐渐地被新的事物所掩盖,城市的历史文化逐渐变得悄无声息,未来更可能消失在人们的视线深处。为“唤起城市记忆,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精神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成都北部文化新城的战略部署,我市今年正式启动德阳市文化地标建设工作。文化地标源自城市历史,服务城市形象,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是具有多种文化含义和象征的文化景观,是区域内人群文化认同的反映和城市文化精神的象征,是增强城市的文化识别度、提升城市文化形象和品质的重要载体,是市民身边随处可见的城市精神和文化记忆载体。德阳文化地标建设的工作意义深远,影响广泛,现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点面结合、常态管理、属地推进”的原则,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快推进文化地标建设工作。着力建设具备历史底蕴和文化形象的文化地标,提升城市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广泛吸引市民参与触摸历史脉搏,营造文化地标建设工作的互动氛围,充分发挥文化地标的社会向心力,不断增强我市居民的文化自豪感,唤起历史文化记忆,为实现德阳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文化动力。二、工作内容文化地标按属性覆盖范围分为城市文化地标和区域文化地标两个层面,按展示体系分为三个类别。(一)标识导示类文化地标标识导示类文化地标即通过对已有的城市历史文化类地名的文化内涵进行再次发掘和整理,分别以空间节点、街道、建筑、遗址四类进行展示载体形式的艺术设计,竖立标识导示类文化地标,同时引入二维码和自动语音导览等技术,市民可使用手机扫描、保存、阅读文化地标的相关介绍图文。(二)建筑利用类文化地标建筑利用类文化地标即通过对目前城市现存的历史建筑、文物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包括老旧院落、民居等传统建筑逐步加以置换、维修、利用、展示,形成直观的文化地标建筑,实现建筑遗产的有机更新、文化激活、再生利用,文化“老地标”,标注的是这片土壤的文化深度,亦是其曾经达到的文化高度。而让“老地标”焕发新生,让它们与新地标共存同美,展示的则是这座城市包容并蓄的文化广度。(三)记忆提升类文化地标记忆提升类文化地标即通过对城市文化遗存的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从市民口碑中提炼历史记忆并进行形象化设计,生动展示城市发展历程,定格历史瞬间,固化再现场景,唤起对城市历史文化的记忆。以上三类文化地标从标识导示,到老旧建筑的激活再生利用,再到城市文化记忆的再现三个层级的全面提升,使文化地标达到立体呈现的效果。三、工作目标(一)2016年德阳中心城区(旌阳区)工作目标对城区内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遗存、遗迹和旧址展开调查,并完成以下工作:1.落实《德阳市标识导示类文化地标建设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标识类地标)和《建筑利用类文化地标》、《记忆提升类文化地标》调研、策划设计、安装工作专项经费。2.组建优秀专家团队,全面掌握中心城区内标识类地标实际状况,挑选不少于20处点位进行深入挖掘、系统整理遗存、遗迹和旧址的历史文化内涵,提炼其背后的历史文化记忆。3.完成标识类地标所涵盖的20处点位的内涵资料整理,编制标识类地标《名录》并形成中英图文介绍文本。4.将标识类地标《名录》通过网络媒体向公众发布,通过公众投票和专家论证结合方式,确定城区首批15—20个标识类地标建设目标。5.启动实施标识类地标设置工作,委托具有设计、制作和安装综合能力的公司,编制《德阳市文化地标策划设计方案》(包含形式设计、说明、完工示意图等内容),完成首批15—20个标识类地标目标任务设置工作。6.有关单位协助市文广新局开展文化地标设置工作。7.市文广新局完成《建筑利用类文化地标调研报告》、《记忆提升类文化地标调研报告》。8.制定标识类地标《技术指导标准》,下发各县(市、区)参照标准推进本区域文化地标建设,规范有序实施。9.各县(市、区)参照标识类地标《技术指导标准》完成辖区内标识类地标建设的《名录》及预算编制工作。10.各县(市、区)要在本级财政经费中专项安排2017年度标识类地标设置工作经费,列入次年度财政预算。(二)2017年工作目标1.市文广新局牵头实施第二批20个中心城区标识类地标建设。2.各县(市、区)全面推进本区域内文化地标建设项目工作。3.各县(市、区)参照标识类地标《技术指导标准》实施标识类地标建设任务。4.各县(市、区)完成城区内文化地标建设工作,逐步延伸推进至乡、镇。5.市文广新局完成《建筑利用类文化地标策划方案》、《记忆提升类文化地标策划方案》。6.市文广新局根据策划方案,编制预算,落实专项经费,列入次年度财政预算。(三)2018年工作目标1.各县(市、区)文化地标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科学化和规范化。2.培育良好的文化互动氛围和合理有效的媒体宣传方式,唤起市民历史文化记忆。3.市文广新局牵头开展建筑利用类和记忆提升类文化地标建设实施工作。四、工作机制(一)统一领导、加快推进1.成立德阳市文化地标推进协调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推进本地文化地标建设工作,并建立和完善文化地标建设工作的考核、督查机制。2.各县(市、区)要深入挖掘、细致研究、协调配合、落实保障,结合文化地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明确工作计划和内容,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快速推进文化地标建设的合力。(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1.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目标工作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整体工作开展,协调媒体开展文化地标建设宣传和发布工作。(2)市文广新局负责牵头开展文化地标的研究、展示、设置等具体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文化地标工作的实施。(3)市财政局负责城区文化地标建设工作经费。(4)市民政局负责向文化部门提供城区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地名基础资料,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全市文化地标的实施工作。(5)市住建局负责文化地标安装设置工作的协调配合,协调近现代建筑和公有房产建筑展示类文化地标的置换工作。(6)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文化地标安装设置的协调配合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移交接管后进行管理和维护。(7)市档案局(馆)负责利用馆藏资料资源,提供城市文化地标的历史资料,提供城市文化地标的历史依据。(8)市社科联负责协助本地专家智力团队的组建工作。(9)市志办负责提供有关文化地标建设的志书、掌故等历史资料。(10)市旅游局负责文化地标设置后有关旅游线路的规划。2.各县(市、区)工作职责(1)按全市文化地标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标准,负责在各自行政区划内快速推进此项工作。(2)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进行常态化运作、常态化管理、常态化宣传以及文化地标的常态化维护、提升。(3)建立文化地标工作专家咨询机制,建设专家团队,购买专家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在文化地标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保障作用。(4)保障文化地标工作推进所需经费,将此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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