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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2015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已经七届市委第140次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七届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15日2015年德阳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对德阳提出的“五个走在前列”要求,以及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5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一、全面推进“六大统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统筹城乡规划,构建“四位一体”全域城镇体系1.加快德阳总体规划修编。树立“大德阳”理念,按照全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要求修编全域城镇化总规,积极构建以成都特大城市副中心城市为核心、卫星县城为骨干、卫星镇为节点、幸福美丽新村为基础的“四位一体”全域城镇体系。完成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修编。完善“两个新区”规划,做好规划间的衔接。启动《旌湖两岸修建性详细规划》,将旌湖两岸打造成国家AAAA级风景区。完成广汉市、绵竹市、中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快什邡市、罗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黄许、三水、仓山等3个第三批省级百镇试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善幸福美丽新村规划。(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国土局)2.推动绵竹市国家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完成中江县省级“多规合一”全域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3.开展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年内重新划定全市各县(市、区)城市发展边界、生态保护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4.结合国(省)道线网调整方案,研究完善成德绵区域路网规划。进一步推进成德在地铁交通、公交同城、两市周边断头路和联网路等方面的交通合作发展对接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局)5.力争完成县级商业网点规划。启动区域重点镇镇级商业网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6.与全域规划相衔接,配套编制城乡教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7.完善《德阳市中心城区排水及防涝专项规划》,启动《德阳市天元片区排水详细实施规划》,完成《德阳市重装园区及经开区西片区(石亭江片区)排水详细实施规划》。(牵头单位:市住建局)(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城镇提档升级8.全力以赴推进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东段、北段,加快推进天星干线、绵茂公路、中金快速通道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局)9.推动“两环八射”快速通道网建设。完善拓展一环路建设,启动二环路建设,规划建设连接五个卫星县城的三环路。尽快启动德中快速通道、旌北干线北延线、成德大道北延线、庐山北路北延线等工程建设。改造升级连接广汉、什邡、绵竹、罗江四个卫星县城的快速通道。(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10.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全市新建(改善)农村公路350公里,其中:通乡公路250公里、通村公路1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11.加快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六盘山路道路工程、巴山街道路工程、第四批人行天桥工程、市区旧城道路改造,市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市区内涝点整治工程(二期),“丽阳天下”消防通道、省建七公司消防通道,绵远河西岸生态整治工程、旌江干线城市段路灯及绿化工程、南公园南延线(东岸)绿化工程,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12.城市新区新增建成区面积4.03平方公里。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0亿元。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8亿元。加大旧城改造工作力度,全市完成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7717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13.加快农房建设工作。实施农房建设10000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704户。新建(改造、保护)幸福美丽新村300个。(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14.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中江县建设集中供水工程49处,解决20个镇(乡)、102个村、14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15.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围绕推进现代水利、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抓好7个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完成总投资5.26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务局)16.完成凯江湖水库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八角水库、华强沟水库建设,力争石泉水库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三渔、姜家桥、丰家桥水库以及万工堰水闸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17.继续推进“7.9”洪灾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确保2015年安全度汛;完成已下达资金的15个中小河流项目的建设;完成绵远河清平河道防洪工程等项目建设,总投资2.13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务局)18.加大农网改造投资力度,加快推进农村智能电表建设,新建、改造农村电网线路334公里。新(改)建农村移动通信基站400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德阳供电公司、德阳铁塔公司)19.推动重点商贸流通示范镇建设,推荐1-2个镇(乡)纳入省级政策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0.全力推进德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10月底完成项目核准,年底动工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三)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德阳经济转型升级21.推动园区提档升级。按照把园区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城市发展的未来版”的要求,抓好7个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支持广汉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中江经开区申报省级高新区,推进“51025”重点园区培育工作,推进国家及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推进成德工业园、德阿产业园共建。全市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60户,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400亿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亿元,工业集中度超过77%。(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22.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与省能投集团合作,加快以德新镇为重点区域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年内完成合资公司注册、资源分布调研、项目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建设。支持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和光伏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德阳供电公司、市工商局)23.着力打造农业升级版。抓好优质稻、双低油菜等八大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全市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万亩亿元示范区9个,新建高标准农田11.5万亩,配方肥推广21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割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2%。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加1.4万吨。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生猪三元杂交改良面提高2%,主要畜禽适度规模养殖面提高2%,肉类总产量达到38.2万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24.新建以杉木、柳杉、杨树、桉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4万亩,新造以早实丰产薄壳核桃为主的优质特色干果林2万亩,发展森林食品、药材等林下资源开发2万亩,改造低产低效商品林4万亩。全年实现林业总产值40亿元,实现农民人均林业收入770元。(牵头单位:市林业局)25.新建农民合作组织30个,打造规范化具有示范效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600个。成立德阳市金穗农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个。(牵头单位: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26.力争全系统庄稼医院数达到530个,其中规范达标的庄稼医院300个。新(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社50个,建设星级社区综合服务社6个。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4+3”活动,全年培训农民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员2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供销社)27.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实施商标广告帮扶战略。实施“一镇(村)一品”工程和对点帮扶机制等。继续抓好小额经营备案工作。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28.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项目,推荐1-2个项目纳入省级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29.推动居民服务业发展。鼓励流通企业连锁发展,新增各类连锁门店30个;建成现代化洗染中心2个,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点10个;培育实现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家政企业2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30.加快乡村旅游升级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努力将钟鼎寺——红峡谷旅游度假区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31.加强粮食丰产科技支撑,在广汉市开展大面积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科知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四)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32.同步推进城乡医疗卫生软硬件建设。启动德阳市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德阳市妇女儿童专科医院项目建设。实施旌阳区急救中心,中江县、罗江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旌阳区孝泉镇、广汉市兴隆镇、中江县双龙镇等12个镇(乡)卫生院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200万元。实现全市所有建制镇(乡)和行政村公立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计委)33.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建立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引导和规范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开展全面集中检查,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为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和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食品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34.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加强基层科普组织建设,全市新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2个以上,新建社区科普协会6个以上。全市乡村新建科普“站、栏、员”12个以上,建设城区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8个以上,社区科普学校6所以上。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8次以上,发放各类科普资料10万份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协)35.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旌阳区、什邡市、中江县和罗江县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36.全面免费开放全市7个文化馆、7个图书馆,119个乡镇文化站。继续实施“村村响、户户通”工程。解决20户以下自然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全市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7244场。(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37.加强城市全民健身和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打造全民健身10分钟健身圈工程,新建全民健身苑10个;新建农村体育中心户30家,重点扶持20家农村体育中心户建立农村体育健身阵地。继续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争取建设省级以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38.开展“一县一区一品牌”传统体育项目特色乡镇建设,打造旌阳区东湖乡(龙狮之乡)、广汉市金鱼镇(武术之乡)、中江县高店乡(篮球之乡)以及什邡市红白镇(自行车之乡)、蓥华镇(自行车之乡)等10个镇(乡)体育健身品牌。(牵头单位:市体育局)(五)统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39.深入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制定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编制项目申报指南,遴选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40.全面完成区域环境达标率。建设项目“两项制度”执行率达到100%,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90%。(牵头单位:市环保局)41.扎实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完成12个镇(乡)和45个村(社区)2015年度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六)统筹城乡社会治理,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42.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论证(听证)、民情恳谈和小区(院落)自治等10项制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43.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进一步完善村级治理机制,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44.在旌阳区、中江县分别建设2个社区矫正示范工作站。(牵头单位:市司法局)45.实现与省数字化城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完成城区60平方公里内全部城管部件的确权工作,探索“大城管”考核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46.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管理体制和考核办法,力争年底前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全部下移到社区的目标。(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二、继续深化“五项改革”,努力打造德阳改革创新版(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47.继续推进“四推行、四放开”的户籍制度改革8项新政,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加快完成在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农业、土地等领域中与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的配套政策的制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48.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德阳市贯彻〈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49.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工作。将有缴费意愿和缴费能力的农村居民纳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落实《德阳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实施办法》,严格把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的参保登记、缴费计算、年限认定、待遇享受、缴费补贴等经办程序。(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50.开展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机制调研工作。待国家出台指导性意见后制定我市有关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市国土局)51.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做到应颁尽颁。建成市、县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农业局)52.加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以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镇(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主的成德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实现广汉市和什邡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与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联网。适时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53.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在总结广汉市三水镇友谊村试点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在广汉市3个以上镇(乡)开展试点,其他县(市、区)在1个村以上开展试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局)54.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做好林权现地核查和林权档案资料查漏补缺及纠错工作。对未落实到户、实行“分股不分山”的林地,有条件的尽量分林到户。以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依托,搭建市级林权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市林业局)55.完成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初始登记试点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三)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56.推进养老机构床位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支持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计委)57.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工作。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以上,新农合政策补偿比达到75%。(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58.继续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共租赁住房766套。大力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全市完成农村廉租房安置1596套。支持工商资本与村集体采取多种方式改造“空心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59.落实精准扶贫到户措施。研究推广“光伏扶贫”模式,探索多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机制。(牵头单位:市扶贫移民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办、德阳供电公司)(四)深化城乡用地制度改革60.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研究启动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耕地保护机制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局)61.开展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交易工作调研。调查摸清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待国家出台指导意见后,研究制定《德阳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实施管理办法(暂行)》,并确定试点单位。(牵头单位:市国土局)62.鼓励农民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新型股份合作社。(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工商局)(五)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63.结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和“金融深入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充分运用合意贷款及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统筹城乡发展领域倾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64.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支付惠农示范工程,加强助农取款优质服务示范点、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支付惠农示范行(社)、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建设,推动实现农村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更优、网络体系更丰、业务品种更全、服务方式更广”的目标。(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65.继续深化银行业改革与发展,全面启动德阳市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力争年内广汉农商行正式挂牌。(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66.继续做好广汉市和什邡市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扩大试点面。稳步推进什邡市全面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省级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委农工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三、抓好试点示范建设,辐射带动城乡全面发展67.大力支持区域重点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68.规范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制订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区域重点镇统筹城乡发展考核办法。完成2014年度区域重点镇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考评工作,对排名前8位的区域重点镇予以“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扶持,加强项目督促和资金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69.抓好13个省级百镇试点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全年就近就地吸纳转移农业人口1.3万人。做好第一、二批10个百镇试点镇迎接省“百镇建设行动”考评有关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按季度将所负责的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统筹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牵头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5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报市统筹办(联系电话:2519976)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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