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中国·德阳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政策文号:德办发〔2017〕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4日德阳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9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德委办〔2016〕4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正确导向、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的六大原则,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紧密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服务群众、满足需求同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素养结合起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二)工作目标以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等为标准,到2018年底,全市率先在全省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目标。到2020年,打造一批运行良好,机制完善,群众满意的集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应急管理、游客服务等于一体的具有多功能、高水准、作用强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基本设施建设1.建设原则。不搞大拆大建,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等建设方式,凡现有设施能满足需求的,一律不再扩建、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重在整合提升,对个别未建成的集中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现有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建设标准。根据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按照规划合理、配置均衡、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制定《德阳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见附件)。(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3.建设内容。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建设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160-2012)》进行修建和完善,并配套室外文体广场和舞台(戏台),到2018年底实现全覆盖。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德阳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4.建设责任。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由乡镇(街道)统筹规划,乡镇(街道)组织推进,村(社区)负责管理运行。乡镇政府(街道办)在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把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上来。市级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分工合作,加强协调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5.完成时限。到2018年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建成率达100%,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周期内,年度建设计划由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分别提出,并负责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二)健全公共服务项目和内容1.科学设立基本服务项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按照《德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重点围绕读书看报、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道德讲堂等方面,科学设置具体服务项目内容,确保供需有效对接。将基本文化服务功能与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养老助残、妇儿关爱等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使中心成为基层公共服务重要阵地。将各类分布在基层的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残联〕2.丰富公共服务内容。综合运用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等形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和效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支持群众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组建演出团、健身团队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传统体育比赛等民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传统节日、节庆活动等,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经典诵读、电影观赏、摄影比赛、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拓宽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3.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和数字博物馆等文化服务。推进全市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农家书屋资源,设立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并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活动。鼓励各类文化机构、文艺团体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结对子”活动。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吸纳有奉献精神和文体技能的群众在城乡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残联)(三)完善管理制度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指导、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破除政府包办模式,转向多方共管、各方共赢。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城市基层文化设施的运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2.群众参与,广纳民意。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中心的建设使用,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证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3.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结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和《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落实方案和具体建设计划,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进行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二)分步实施(2017年3月—12月)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在2014年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试点基础上,探索具有推广价值的我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模式,实现任务过半,完成率50%。(三)全面推开(2018年1月—2018年10月)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具体标准,全面推进建设工作,实现全覆盖。(四)评估验收(2018年11月—12月)由市文广新局牵头,成立验收小组,对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督促落实、检查指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精准扶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抓紧落实。(二)资金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好乡村建设、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卫生、文明创建、精准扶贫等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人员保障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工作人员,鼓励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人员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四)强化考核建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建设进度缓慢、群众满意度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