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中国·德阳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七届九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3日德阳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精神,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要求,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资源配置原则,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机构就医环境持续得到改善,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得到提升,基本建立起以市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县级医疗机构为枢纽,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截止“十二五”末,全市共有医疗机构2860所,其中,医院95所、卫生院1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其他医疗机构2622所;卫生机构人员25826人,其中,注册医师10985人、注册护士9520人、其他卫生机构人员5321人;卫生机构床位19118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8359张,其他卫生机构床位759张。按所有制性质分,政府办公立医院27个,民营医院51个。虽然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高水平医疗人才不足,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社会办医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比重低、规模小、能力弱、水平低、特色少、发展慢等。截至2015年,全市民营医院床位数3168张,占全市床位总数的16.57%,低于全省的24.81%。二、设置原则(一)公平可及原则以群众健康需求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导向,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面向城乡居民,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二)统筹规划原则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统筹规划全市医疗机构合理配置,以“强基层、补短板”为核心,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医疗资源整体效率。(三)科学布局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严格控制市本级公立医院数量。鼓励优质医疗资源通过延伸发展举办连锁经营或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医疗集团,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加强城市新区、郊区、人口聚集区域等诊疗需求比较突出地区的医疗机构设置和规模水平提升。(四)协调发展原则坚持“控制综合、发展专科”的原则,重点解决综合医院能力强、专科医院水平差的问题。严格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单体规模,大力发展特色专科医院,支持儿童、肿瘤、精神、老年病、康复、护理、慢性病等专科医院建设。(五)鼓励社会办医原则按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对社会办医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类别等限制,鼓励设置非营利性和资源短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住院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30%。(六)中西医并重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等领域的作用。三、总体目标主动适应德阳经济发展环境,做强卫生计生事业,做优医疗卫生产业,打造质量最优、吸引力最强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与成都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北部新城相匹配的卫生计生事业新格局。到2020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设置公立综合医院,在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每100万人口设置1个市级公立综合性医院,推进大型公立综合医院控时限量,每50万人口可设置1个县办公立综合医院,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大力发展专科医院建设,可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形成“门类齐全、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填平补齐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综合医院能力建设,鼓励以县为单位发展“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资源、统一绩效”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医疗区域协同。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确定重点收治疾病病种范围,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远程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流程,推进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互补,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专科化、规模化、城郊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规范和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初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四、机构设置(一)医院设置1.公立综合医院(1)市级综合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新设市级综合医院,鼓励市级综合医院采取多种方式延伸发展。(2)县级综合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新设县办综合医院,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综合医院数量。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床位,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床位。到2020年,所有县级综合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齐全,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2.公立中医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新设公立中医综合医院,加强现有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条件成熟的中医专科医院可根据各地实际需要申报设置。3.公立专科医院“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德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加强德阳市人民医院旌南分院传染病病区和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能力建设,加强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能力建设,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肿瘤科,大力提升市级公立医院康复科能力和水平,60%的县级医院设立独立的康复科。(二)社会办医依据常住人口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5张规划设置社会办医数量,在此总量基础上,社会资本可在全市区域内自行选择办医地点、类别。鼓励采取PPP模式建立混合所有制医院。在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基础上,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大型高端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不受数量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型医疗机构延伸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在城市新区、农村地区和大型人口聚集区等特定区域举办医疗机构。(三)急救中心以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为龙头,大力建设院前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点等全市急救网络,有效缩短急救半径。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四)妇幼保健院现有妇幼保健院6所。“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形成覆盖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五)基层医疗机构1.乡镇卫生院全面完成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对住院率长期达不到50%的,要逐步调减床位,使住院床位使用率达到80%以上。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管理模式。3.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到2020年,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4.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六)其他机构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举办医养结合的医疗保健养老机构,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医养融合试点。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临床检验集中诊断服务,主要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开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使用。五、机构等级“十三五”期间,政府举办的市级医疗机构全部达到三级水平,中江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绵竹市人民医院、什邡市人民医院及广汉市人民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复评达标,罗江县人民医院二甲复评达标。到2020年,力争85%以上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和数字化医院一级标准,1-2个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水平和数字化医院二级标准。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院三级乙等复查合格,广汉市妇幼保健院、什邡市妇幼保健院、中江县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复查合格,罗江县妇幼保健院二级乙等复查合格。鼓励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乙等。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积极申请医院等级评审。六、人员配置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实现医疗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分布更趋合理,各类人才队伍得到统筹协调发展。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数达到7.0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9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3人。到2020年,医疗机构床位与医务人员市级不低于1:1.5,县级及以下不低于1:1.3。医护比达到1:1.25,未达到床人比、医护比标准的,原则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到2020年,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城乡每万居民有2.5名全科医师,原则上每千人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长,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七、功能协同(一)医疗联合体到2020年,以市级医院为龙头,形成分层次、全覆盖的医疗联合体服务体系,医疗联合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关系和延伸门诊、延伸病房,开展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深层次合作和帮扶。(二)远程医疗服务到2020年,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与省部级三级甲等医院或德阳市人民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影像及病理诊断、远程教育、远程信息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三)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严格大型医疗机构限量提质,提升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两降四升”,即:市级以上三级医院诊疗量占比明显降低,基本病种收治占比明显降低,疑难重症病种收治占比明显上升,三、四级手术占比明显上升,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总量和占比大幅上升。(四)网络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区域信息化平台,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并动态更新信息,建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加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实现一卡多应用、区域“一卡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能够提供以慢性病为主的互联网健康服务。(五)推进医养融合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本规划在执行期间,可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制定当地的设置规划,并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上报市卫计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