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企业优惠政策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2日 政策文号:2020年通告 有效性: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修正)》(国务院令第709号)和《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2007年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7-1号)规定,市政府对德阳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各征税等级的征税范围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告。一、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市中心城区土地划分为五个等级,各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为:一等土地24元;二等土地18元;三等土地12元;四等土地7元;五等土地4.5元。德阳市旌阳区位于中心城区外的建制镇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为2元。二、各等级土地具体范围(一)一等土地范围南街以东;东街以南;泰山北路以西;长江西路以北。(二)二等土地范围华山北路以东;黄河西路以南;绵远河以西;岷江西路以北。上述土地范围内除一等土地外的其他土地为二等土地。(三)三等土地范围1.华山南路以东;岷江西路以南;绵远河以西;珠江西路以北;岷山路以西;沱江路以北。2.宝成铁路以东;黄河西路以南;华山北路以西;长江西路以北。3.绵远河以东;黄河东路以南;庐山路以西;珠江东路以北。(四)四等土地范围1.绵远河以东;珠江东路以南;庐山路以东;黄河东路以南;成绵高速路(G5)以西;嘉陵江东路以北。2.宝成铁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华山南路以西;沱江路以北。3.岷山路以东;珠江西路以南;绵远河以西;沱江路以北。(五)五等土地范围德阳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内除一至四等土地以外的土地为五等土地。本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1日

四川德阳产业园区

四川德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德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