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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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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协兴园区、枣山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3日广安市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意见》(川办函〔2017〕55号),进一步健全全市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重点工作,加强基层农民技术人员组织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拓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职能,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全市农业产业提档升级转型发展、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贫困农民脱贫奔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二、工作目标(一)组织体系建设。统一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名称和标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完善岗位设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80%。足额补齐有编工作人员,严禁有编不用、空编不补。建立村级农技推广服务点,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2017年底前完成统一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名称和标识、岗位设置、编制核定,到2020年全部完成其余各项工作。(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各地至少搭建1个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服务平台,各区市县建立2—3个试验示范基地,各园区至少建立1个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进程,建立农技推广信息网络平台。到2017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每年不断完善科技服务平台、试验示范基地、农技推广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逐步提升服务水平。(三)公益性农技推广机制建设。各地每个乡镇配备1名科技副乡镇长;各区市县每年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3项以上,各园区每年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1项以上;各区市县培育壮大带动作用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3个以上,各园区培育壮大带动作用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以上。2017年底前完成每个乡镇配备1名科技副乡镇长,其余各项工作按每年目标完成。三、工作重点(一)科学机构设置。各地要强化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功能,科学合理设置机构、人员编制及内设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综合设置、分类建设”的改革思路,根据县域农业资源、森林资源、水域资源和水利设施分布等情况以及生产规模、区域布局、农技推广工作需要,结合农技推广服务半径大小,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县、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蚕桑重点乡镇在站内设蚕桑技术员岗位),按“行政区划名称+行(专)业名称+通用名称”统一规范名称和标识。同时,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各乡镇农技站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各地要明确和落实县、乡管理职责。(二)加强队伍建设。1.全面落实人员岗位。根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置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农机管理与技术推广、农村经济管理、动物检疫、动物防疫、造林营林、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岗位,确保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0%。2.实行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按规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及时补充岗位空缺工作人员,县级农技推广机构新进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中职、技工校)。对空缺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按规定实行公开招聘,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足额补齐工作人员,严禁有编不用、空编不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高中、中专(含中职、技工校)学历人员,应采取考试招聘方式进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3.全面推行竞聘上岗。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深化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县级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竞聘上岗条件、程序和方法,按专业确定竞聘上岗考试考核内容。竞聘农业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是取得农业系列相应专业证书或技术职称。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人员挪用兼职问题,将在职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归队从事农技推广本职工作,对未从事本职工作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在职农技推广人员,一律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一律不得转岗竞聘。4.加快选聘村级农业技术员。采取村聘村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一年一聘、择优续聘的办法,建立村农民技术员队伍。村农民技术人员可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0岁以下的年轻人中聘用,也可由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业土专家、农业业主等涉农专业人员中选聘和兼任。5.农技人员培训。各地要制定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中长期规划,大力开展知识更新工程,使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投入。农业部门要采取产业办班、集中调训和学历提升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建立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切实组织和实施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要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管理,将农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等知识更新培训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之一。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6.提高农技人员待遇。各地要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要落实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解决乡镇农技人员后顾之忧。要建立基层农技人员晋升通道,对35岁以下、连续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5年以上、连续3年考核获得优秀的乡镇农技人员,在科技成果奖励、专业进修、学历提升、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三)建立健全制度。1.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要不断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岗位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等,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农技推广运行管理机制。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县级农业部门要将农业公共服务职能细化为工作任务,下达给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要建立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实行农业公共服务责任追究。3.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坚持客观、公正、重在激励的原则,对基层农技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县级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考核办法,按照服务对象、县级农业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三方共同考核的要求,科学确定考核权重,以聘用合同、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量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把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续签聘用合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四)创新推广方式。1.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加大对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其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年全程、商品化托管和专业化服务。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各地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专业协会、学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形成服务“三农”合力。2.建立健全农业科研与推广联动机制。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与科技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合作,构建“专家—农技人员—农户(农业协会、农业业主等)”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搭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服务平台,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有效对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效率。3.加大技术集成示范力度、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进程。以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整合农业行政、科技创新、农技推广、农业企业等力量,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推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链式发展,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利用手机APP、微信、QQ群、12316系统等新媒介,建立便捷高效的农技推广信息网络平台。加快普及农业互联网、物联网、电子商务,指导农民发展智慧农业、开展网上营销。鼓励支持农业科技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专家服务和技术供给、产业信息、供销对接等服务。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农业工作副秘书长、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农工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农业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安市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地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依据。要加快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进度,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促进农业发展。(三)保障财政投入。财政部门要按照事权支出责任,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各地要将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农民生产技能培训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并对村级农业技术员实行经费补助,以保障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顺利开展工作。(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农业局要牵头组织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机构设置、人员落实、农技推广服务、工作进度等。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人员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肃处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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