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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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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长效机制,着力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二、工作目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消除“大班额”现象。办学经费得到保障,学校公用经费拨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教师配置基本达标,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更加优良。特殊教育群体公平接受教育,权益得到保障。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签署的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办学质量更加均衡,教育公平得到保障,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2014年华蓥市,2015年邻水县、武胜县,2016年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2017年岳池县)。三、主要任务(一)规范推进布局调整。要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13号),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的县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年限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地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根据城镇建设规划体系,科学安排城区和乡镇中小学布局,加大城区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新建、扩建和改建一批标准化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村小教学点撤并方案须由学校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市县教育局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撤并方案须由学校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市县教育局审查后,报区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程序恢复一批教学点或成建制学校,逐步形成稳定、合理的学校布局。(二)大力加强标准化建设。要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制定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分步达到基本标准的工作方案。要结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初中建设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所有学校校舍达到省定标准,真正把学校建成最安全、最放心的场所。要采取新(改、扩)建学校等措施,切实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要加强学校音乐室、美术室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要以实验教学仪器、图书资料配备、教育信息化、综合实践活动室建设和体育卫生与艺术设备配置、学校场地标准化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科学规划建设寄宿制学校,努力改善学生寄宿、食堂等生活设施,妥善解决以农村留守学生为重点的学生住校食宿问题。(三)全力提升信息化水平。要把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重点突破农村学校教育信息技术应用障碍,实现以环境、管理、教学、学习等“四个数字化”为核心的“数字教育”,推进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要建成广安教育城域网,完善市、县、校三级信息网络,基本实现教育档案、学籍、财务、设备、人事等领域管理手段的信息化。要加快教学资源库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四)着力促进师资均衡配置。要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师生比配齐配足教职工,按照要求配备中小学校实验、图书、信息技术、科学、艺体等学科教师和心理教育、生活管理、炊事、安全保卫、卫生等专业技术与后勤服务人员,学校教师、职员、工人配置要科学,教师学科、年龄结构要合理,切实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教师的补充要实行公开招聘,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职能。要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工作,扎实开展“名师培养行动”、“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行动”、“骨干教师成长行动”、“教育家型教师成长行动”、“教育家型校长成长行动”等五项行动计划,努力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落实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要用于安排教师培训费。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评议制度,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评价和监督机制。要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要全面推行校长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3年,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应不超过三届。要建立和完善鼓励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教师应进行交流,力争每年教师交流的数量达到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量的10%左右。要严格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规定。要推行教职工“县管校用”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总编制内以师资的学科、年龄、职称等综合均衡为目标,根据学校岗位需求统一派遣教师到相应学校,实现教师身份由学校人到教育系统人的转变。要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要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村教师社会保障权益。(五)扩大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要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要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提倡对口帮扶,积极开展“老校+新校”、“强校+弱校”等模式和“教育联盟”、“教育集团”的试点运作,有效缓解城区“择校热”现象。要积极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模式改革,各区市县要将城区1—2所优质小学或初中通过实行“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分年评估”,对口选择区域内1—2所农村薄弱小学或初中学校进行委托管理,尽快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要推动办学水平较高学校和优秀教师通过共同研讨备课、研修培训、学术交流、开设公共课等方式,实现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要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各地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要积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努力创造条件,将适合开展中小学生实践教育的资源开发为社会实践基地。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外活动。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实践教育,探索学校教育与校外活动有机衔接的有效方式。(六)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要加大中小学校管理力度。要建立覆盖区域内每一所学校和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将每一所学校都办成管理规范、教风严谨、质量优良和群众满意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要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保障每一个孩子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教师、班级、学生进行排名和奖励;坚决纠正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要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家校联动等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监测体系。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精细化、科学化,提升学校文化品位。要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引导学校实行“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扶持推动民办学校办出特色。(七)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建立由县级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学生专项档案和跟踪帮扶制度,认真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要加强问题学生的转化教育。要做好孤儿教育工作。要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保障适龄儿童重返校园。要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点、辅读班有机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级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3倍的原则,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证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达90%以上,巩固率达95%以上。(八)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办学,引导社会按照正确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要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的学校校长进行问责。四、保障措施(一)强化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成立广安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成立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推动有力、督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责任机制。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地税等部门要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职工编制及配置、项目安排、经费拨付、建设用地等方面予以优先和重点支持。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宣传部门和有关媒体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完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导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要切实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按照规定足额征收并及时安排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全额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不低于45%。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要拓宽其他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途径,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加强监督,完善督导考核机制。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资源配置状况、教育均衡状况、群众满意度进行重点评估,对地方政府在入学机会保障、投入保障、教师队伍保障以及化解“大校额”、“大班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将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按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目标的区市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广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5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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