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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区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复〔2019〕99号 有效性:有效
广安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广安区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广安区府〔2019〕151号)收悉。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二、同意你区审核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根据《广安区龙台镇、恒升镇、大安镇、兴平镇、井河镇、花桥镇、石笋镇、大有乡、大龙乡、官盛镇、方坪乡、龙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同意将广安区龙台镇箭滩村2组,四缸村6、8组,小桥村1组;恒升镇马龙村1、2组,观桥村3组;大安镇大兴村4、5组;兴平镇新平村2组;井河镇晒龙村1组;花桥镇花桥村3、4、9、11组;石笋镇伏龙村4组;大有乡观庆村1组;大龙乡光明村6、7组;官盛镇官盛村6组;方坪乡红土村6组,前进村3、5、9、11组,李家村2、3、4组,河山村1、4、5、6组,楠木村1、2、6组,五方村5组,磨盘村8组;龙安乡群策村1、8组集体农用地共14.2356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9.9544公顷、园地0.6817公顷、林地3.4128公顷、其他农用地0.18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待报转省政府批准征收后,作为你区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三、同意你区审核呈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指标库中的耕地面积9.9544公顷,其中水田4.1874公顷、标准粮食产能85720.2公斤,作为你区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补充耕地。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510000201915269471。四、你区要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具体项目用地管理,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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