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企业优惠政策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19年第1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复〔2019〕103号 有效性:有效
前锋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前锋区2019年第1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前府〔2019〕83号)收悉。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区审核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根据《新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省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同意将你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原新桥乡)清风村2、3、4、5、6组,井湾村8组,春雷村2组,共3个村7个组集体农用地20.1729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16.5144公顷,园地0.0306公顷,林地3.0245公顷,其他农用地0.60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待报经省政府批准后,作为你区2019年第11批乡镇建设用地。二、同意你区审核呈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将广安经开区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指标库中的耕地面积16.5144公顷,其中水田10.2988公顷,标准粮食产能123858公斤,作为你区2019年第1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补充耕地指标,确认信息编号为510000201915004125。三、你区要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具体项目用地管理,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此复。

四川广安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四川广安产业园区

四川广安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