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广安区产业园区

四川广安广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广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照执行。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广安市“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的通知》(川办函〔2012〕64号)精神,根据《广安市“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和《广安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与开发并重原则,进一步落实中省节能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工程节能,着力构建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逐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工作措施,采取节能倒逼机制,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年度目标2012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3.5%。按照2010年价格计算,由2011年的1.71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12年的1.651吨标准煤/万元,为实现全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督查室,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根据“十二五”节能目标和2011年完成情况,2012年度各区市县及广安经开区年度节能目标为:2012年度节能目标地区“十二五”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2012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全市/16/3.5广安区/16/3.5华蓥市/16/3.5邻水县/16/3.5岳池县/16/3.5武胜县/16/3.5广安经开区/16/3.5注:2011年单位GDP能耗降低情况是以2010年统计价格为基准初步核算数据。(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根据“十二五”节能目标和2011年完成情况,2012年度各重点领域年度节能目标为:2012年度重点领域节能目标重点领域目标(%)责任部门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6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建筑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3.5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1.7市交通运输局商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1.7市商务局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3.5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三、主要任务(一)推进结构优化节能。1.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及时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县和具体企业。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对落后产能转产及职工安置工作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监管局、广安质监局、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2.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严把高耗能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关,未进行节能评估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加大高耗能企业技改力度,把好用地、用能和融资关。对耗能特别大的项目,由当地政府做出完成节能目标书面承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电业局、广安银监分局,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3.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201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计划增长1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中有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广安质监局、市旅游局、人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各区市县政府)4.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优先发展水电,积极发展核电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新能源,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上网发电,大力推广沼气等分布式能源和秸秆等生物质能源,推广使用CNG、LNG等清洁能源,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利用效率。2012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电业局,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二)加强重点领域节能。1.加强工业节能。积极开展工业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大力实施重点工业节能工程。组织开展“百户企业节能行动”,严格实施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全面开展工业企业能耗达标对标活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电业局,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2.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广光电一体化建筑示范、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及自保温材料,继续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过度装饰和亮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区市县政府)3.推动交通运输节能。积极推行节能减排型综合运输体系建设,鼓励使用节能减排环保型交通工具和CNG、LNG等替代燃料,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考评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客运班线客车到期改造、车辆报废更新、公路路面改造力度,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实施低碳节能交通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交通运输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政府)4.引导商业民用节能。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领域和旅游行业开展节能行动,推行电子商务,大力实施节能改造。继续开展“零售业节能活动”和创建“绿色旅游饭店”等活动。在宾馆、商厦、车站等开展空调温度设置标准检查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检查。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提倡乘用公共交通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政府)5.发挥公共机构节能表率作用。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机关用能状况普查,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台账。做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比标准和公共机构用能指南编制工作。严格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建设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区市县政府)6.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开展农村沼气建设,积极利用太阳能资源,抓好沼气集中供气、秸秆气化和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粮、菜)”等能源生态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业生产对化石能源的消费。(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政府)(三)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按照国家支持的重点方向,上报争取并加快实施一批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和节能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重点抓好广安发电公司高效节能机组改造等项目。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做好节能灯和节能电器推广工作。抓好高效锅炉窑炉、高能效变频器、高效节能电机、低温余热利用等重点节能示范工程,重点抓好水泥窑余热发电、发电企业变频改造、高能耗企业电机改造等项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广安质监局、市电业局,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责任,完善节能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制度,强化联动机制和指导协调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电业局,各区市县政府)(三)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实行用电阶梯价格,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争取中省对企业技改节能改造、更换节能环保型设施设备等资金和税收优惠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四)完善统计监测检测体系。建立节能统计监测平台,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季度核算制度。加快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能效标识产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和节能产品认证实施力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配备的监督检查,提升技术机构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广安质监局)(五)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做好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节能法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电业局,各区市县政府)(六)推动全社会节能。落实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各种专项节能行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加强节能日常性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广电局、市电业局,各区市县政府)相关

四川广安广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